护理人员在职培训管理制度 临床护理管理制度
临床护理管理制度(31).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培训与考评制度
文化体现,管理理念,工作准则
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培训与考评制度
一、 医院护理培训的方式包括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两种。每位新到岗的护士必须进行岗前培训。通过岗前培训的护士每年需参加岗位培训。
二、 岗前培训由护理部及科室负责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为1〜2周,安排在上岗前集中进 行。科室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培训内容包括医院文化、职业道德、规章制度、护士基本素质及礼仪规范、护理基本技术操作等。
三、 岗前培训结束后,护理部针对教育内容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不合格的人员组织补考,补考合格后才能上岗。
四、 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集中岗前培训的新上岗者,要依照本制度的教育内容进行自学, 自学后申请岗前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 护理岗位培训由护理部和科室共同组织实施,并分别制定医院和科室年度护理“三 基”培训计划、进修培训计划等,内容包括基础理论、基本技能、专业技能及新业务、新技能开展,并组织实施。
六、 岗位培训的方式包括业务学习、护理查房、“三基”操作训练、“三基”理论考试以 及外出进修、短训学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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