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暴恐音说不)
网络安全为人民 网络安全靠人民
一、什么是暴恐音视频?
“暴恐音视频”是指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等内容的音视频,具体包括:
1、含有煽动“圣战”等宗教极端思想,主张以暴力手段危害他人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破坏法律实施等内容的音视频;
2、含有传授制造使用炸药、爆炸装置、枪支、管制器具、危险物品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方法、技能等内容的音视频;
3、含有破坏民族团结、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等内容的音视频。
4、其他涉及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内容的音视频。
二、暴恐音视频有哪些危害?
宣传针对青少年,导致暴恐犯罪成员青少年增多
一段时间以来,“东伊运”等境外暴恐组织借助网络向境内传播暴恐音视频,向青少年灌输宗教极端思想,宣扬所谓的“圣战”,鼓动加入暴力恐怖组织。青少年的识别能力和自控能力比较弱,模仿性强,三观尚未成熟稳定,一旦碰到暴恐极端思想的渗透,更容易盲从而误入歧途。因此,父母和学校老师应当共同加强监护和法制教育,严防此类信息的传播!
宣传暴恐手段,诱发暴力恐怖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稳定
为了追求暴恐犯罪社会影响的最大化,暴恐犯罪分子常常铤而走险,不计后果,在实施暴恐犯罪之后,都会借助互联网和其他媒体将暴恐活动传播出去,宣扬杀戮血腥恐怖场面,对观看者进行蛊惑洗脑,给广大群众精神和心灵造成巨大的冲击和威胁。
宣传宗教极端思想,实现政治意图
暴恐音视频宣传的核心是宗教极端思想,宗教极端思想是暴恐犯罪活动的精神动因和思想基础。暴恐音视频都披着宗教外衣,但叫嚣的主张完全与伊斯兰教倡导的“行善止恶”背道而驰,赤裸裸宣扬暴力恐怖和杀戮自杀,对宗教肆意歪曲和极端化解释,更是对文明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和法律道德秩序的践踏。
三、《反恐怖主义法》《刑法》关于涉暴恐音视频违法犯罪有哪些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 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二)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三)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四)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条 新闻媒体等单位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场景,或者未经批准,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三 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六 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涉暴恐音视频典型案例
一
近年来国内各地查处的涉暴恐音视频案例
案例一:2018年,广东深圳市网民伊某在QQ空间上传多张宣扬暴力恐怖思想的图片。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对伊某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项规定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案例二:2020年,江苏南京市一名男子将一部时长为30秒的暴恐音视频转发至4个微信群。经审查,该视频被确认为典型的宣扬极端主义宣传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项规定,给予杨某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案例三:2021年7月,陕西一网民出于好奇,在网上付费购买了一些暴恐音视频。后来在观看时发现画面实在太残忍,便赶紧将该视频删除,并对手机进行清理。警方对该网民做出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写保证书,不得再犯。
案例四:2022年1月,陕西一名初中学生无意中发现一条时长约5秒的暴力血腥视频,看完后感到很刺激。出于给小伙伴们炫耀和分享的目的,将该视频转发在微信群、QQ群中。由于该案所涉及人员全是在校初中学生,均为未成年人,民警对转发及观看的学生进行了耐心地普法宣传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删除微信、QQ和手机中保存的暴力血腥视频,同时要求其监护人务必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二
近年来省内查处的涉暴恐音视频案例
案例一:2020年5月,南充阆中市邓某在网络群里看到别人发送的暴恐音视频内容,出于好奇下载保存在手机里用于平时观看。7月开始,邓某又利用翻墙软件登录境外网站下载了大量血腥、暴力恐怖视频和图片。由于手机存储不足,邓某便将下载的视频和图片上传至百度网盘,平时想看了再下载到手机上观看。经鉴定,邓某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视频文件7个、图片2张。邓某因犯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案例二:2021年5月,四川某大学在校学生陈某在互联网某论坛评论区看到有人出售涉暴恐视频。为寻求刺激,陈某联系并购买了该视频。之后,陈某又在某论坛中分两次购买了4部涉暴恐视频,并将共计5部视频下载至笔记本电脑供自己观看。经鉴定,陈某存储的5部视频中含有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内容时长达到20分钟以上。陈某因涉嫌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被蓬安县公安局移送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
今年雅安市查处的涉暴恐音视频案例
案例一:2022年2月,冯某某在网上购买了含有涉暴恐音视频的聊天记录合集并观看。3月,冯某某与同学王某玩耍聊天时,向王某称其手机里有“杀人”的视频,王某出于好奇让冯某某将三部合集通过微信发送给他。当天晚上,王某出于恶作剧心理,将聊天记录合集通过微信发送给朋友李某,李某看后觉得恶心便将视频删除。经公安机关审查认定,其中9段视频为暴力血腥视频。2022年6月,汉源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法对冯某某、王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例二:2021年4月,陈某使用其父亲手机号绑定注册的百度网盘账号,下载了一段时长5分23秒的涉暴恐视频,观看后储存在自己的百度网盘文件夹中。经公安机关审查认定,该文件为暴力血腥视频。2022年4月,汉源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法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例三:2022年2月,邱某收到并观看了网友发送的含有涉暴恐视频的聊天记录后,出于好耍的心态,将该段聊天记录通过微信发送给了朋友李某某。经检查鉴定,聊天记录中共包含15段视频,除3段无法打开外,其余12段均为暴力血腥视频。2022年6月,汉源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法对邱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遇到暴恐音视频应该怎么做?
(一)拒绝观看。在上网过程中如果发现疑似暴恐音视频,应立即停止观看。
(二)拒绝传播。不在手机或电脑上下载、保存暴恐音视频。不散布、不转发、不传看暴恐音视频。对在公共网络空间传播的含有恐怖主义言论、图片、音视频等信息,不评论、不讨论。对因不慎等原因下载到本地或网盘的涉暴恐音视频和图文,第一时间删除。
(三)及时举报。如发现疑似制作、下载、观看、贩卖、持有、传播涉暴恐音视频等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举报。发现有人利用网站、微博、微信、QQ等社交网络等登载、发送、播放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等的音视频及文字、图片的,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举报电话:110、2308670。
网络安全 从我做起
请广大群众坚决抵制暴恐音视频
共同守护平安干净的网络空间
参考资料:
1.「网警普法」暴恐音视频 不看!不存!不传!(来源:江西网警巡查执法)
2、《非法持有、传播暴恐音视频,南充多人被法办!》(来源:南充政法)
3、转发暴恐音视频,后果可以很严重!(来源:山西网警巡查执法)
4、暴恐音视频可别沾,犯罪就在一念间!(来源:南宁网警巡查执法)
5、注意了!观看并传播暴恐音视频属于违法行为!(来源:濠江宣传)
6、“反恐罚单”你不一定见过,但一定得知道!(来源:深圳反恐)
7、扩散!暴恐音视频千万别碰!广东一网民被刑拘!(来源:广东网警巡查执法)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