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神加盟湖人能否抗衡篮网(买断费核减制度)
今日,NBA转会专家爆出:湖人领跑庄神争夺战,但篮网有意争夺。因此,有很多人说:“湖人只能开底薪,而篮网还有两个五百多万的特例,庄神肯定选择篮网”但事实上,湖人确实有争夺的资本!
首先,我们需要明白什么情况下,一名NBA球员会被买断?最普遍的情况是,NBA球队认为本队某名合同球员的场上价值不达预期,或者不符合球队战术需要。直接交易该名球员又出不了手!
何为买断:
如果有上面说的情况,那么买断该名球员的合同就是一个好的选择了,因为买断球员支付的薪水是比原先合同要低,这样可以节省部分支出!
俱乐部选择买断球员,合同剩余年限的薪资是一分不少的要支付给球员的!支付方式可以是按期付清,也可以使用延伸条款分期付,不需要直接全款支付。这个其实好理解,一来俱乐部直接全付资金压力太大,另外本身球员合同薪水也是分月支付的,那么买断后仍然按月分期付也很合理。
也有球员申请被买断的情况,买断费就有的谈了
因为球员希望被买断,那么俱乐部自然而然就占据了主动!这个时候这个买断费就可以谈了,只要双方谈妥了就OK的,毕竟买断费本身不影响工资帽,而球员和球队之间的劳资双方关系当然是尊重双方的协商一致了。
这个时候,球员得到的买断费就少很多了。
一般来说,买断合同所支付的金额会比原先的合同规定的数目要低,这样对老板和球队来说都有好处。对于球队来说,可以节省部分支出,但是对应的是买断费依旧需要按时支付给球员。但球员买断以后,会有48小时澄清期,如果在此之内有新球队选择认领该球员,那么剩余买断费和合同将改为新球队进行承担,球员也必须为该球队效力。如果澄清期内没有球队认领,那么该球员则变为自由球员。对于球员来说,买断可以让自己提前成为自由身,但是对应的是必然要牺牲部分收入。就像格里芬,他和活塞达成买断而后加盟篮网,就牺牲放弃了1300万美元的收入。
买断费核减规定:
如果被买断的球员,在NBA再上岗,就要依据新的岗位薪水核减买断费
先说一下被买断球员如果在买断期限内去海外联赛效力,或者选择赋闲或者退役,例如马布里来CBA打球,JR史密斯选择赋闲休息,罗尔邓选择就此退役。那么他在NBA拿到的大合同买断费是一分不少的!但如果球员被NBA球队买断,此后又紧接着在NBA拿到了合同,那么会根据新合同薪金多少来核减买断费,新合同加核减买断费和最初达成的买断费保持一致!
这一点,我们CBA也学习了NBA的做法,本赛季涉及球员买断的,就是采用了这套办法。
扩展:买断球员合同特例(休斯顿条款)
2005年夏天,NBA为了解决各支球队越来越多“高薪低能”球员的问题,专门出台了一个条款。该条款规定,在2005-06赛季,NBA每支球队能够选择一名球员,强制性买断其剩余合同,而不用征得该球员的同意。
此项条款一出,所有人都认为,尼克斯当年签下1亿美金天价合同的射手阿兰-休斯顿将很可能成为第一个被强制性买断合同的球员。因此,这项条款当时被称为“阿兰-休斯顿”条款。但后来休斯顿选择退役,尼克斯并没有把这一条款用在他身上,而独行侠的芬利则不幸成为这一条款下名气最大的牺牲者。
大Z条款:
如果一名球员在赛季之内被球队交易,买断或裁掉,如果想要和原球队重新合作,则必须等到下赛季。不可以直接签回。目的是杜绝空手套白狼。此前在这样的买断规则下,有着空手套白狼的漏洞。在09-10赛季的时候就出现过这样的事情,骑士把大Z交易到了奇才,而奇才随后买断了大Z,而骑士在一个月之后又把大Z签了回来,没有付出代价就从奇才得到了一个全明星大前锋贾米森。后来NBA出台了规定,明令禁止这种事情的发生。
总体来说:NBA对球员的保护是比较到位的
NBA球员只要签订保障性合同,只要球员不违约,那么球队在合同期的所有薪水都要被支付的!即使球员在合同期内遭遇了巨大伤病,不能出场比赛,合同薪水都是照拿的。
NBA看问题还是很透彻,球员是联盟价值的最大资产,这块资产保护不好,联盟价值也不能正常体现。
经上所述,大概也就明白了,为什么篮网拥有两个五百多万的特例,但湖人依旧可以争夺很可能会买断的德拉蒙德。没错,就是因为他如果和骑士队达成买断,那么他能拿到的工资就是买断费!湖人出底薪和篮网开中产,都会触发核减制度,最终球员拿到的钱总额保持不变。也就是说,如果篮网选择开出中产,那么庄神拿到的钱依旧是买断费,而篮网则就需要按照中产的金额向联盟交纳奢侈税!湖人开出底薪,庄神也是拿到同样的钱,球队需交奢侈税则只需按照底薪来就行。
因此,庄神如果和骑士达成买断,那么他就必然会损失部分收入来换得自由身,不论去哪个队,拿到的钱都是买断费。因此,他需要考虑的,不是工资,而是战术地位!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