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安全生产法)
一、掌握从业人员的权利1、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
一、掌握从业人员的权利
1、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实施主体是生产经营单位。
2、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教育培训或规章制度告知从业人员本岗位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3、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可以提出建议、批评,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检举和控告。
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工作中可以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为此受到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等等打击报复行为是违法的,从业人员可以据此主张自己的权利。
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
某些特殊作业人员不适用这项权利,比如飞机驾驶员、乘务人员。
二、了解从业人员的义务
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3、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4、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的义务
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三、劳务派遣人员
劳动派遣人员与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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