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淮安市淮安区的最新通告(苏州盐城宿迁)

苏州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83号通告,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返回淮安市淮安区的最新通告?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返回淮安市淮安区的最新通告(苏州盐城宿迁)

返回淮安市淮安区的最新通告

苏州

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83号通告

3月30日0至24时,苏州无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8例。

3月10日至30日,苏州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3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累计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21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目前全国聚集性疫情点多、面广、频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全市上下要慎终如始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工作容不得丝毫懈怠。请广大市民朋友非必要不离开苏州,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严格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和隔离医学观察等管理措施。对来返苏州人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报告。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31日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情况:

无症状感染者第104

系外省市返苏州的昆山市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昆山市某企业宿舍。在居家隔离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105

系外省市返苏州的吴中区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吴中区临湖镇浦庄村。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106

系无症状感染者第79的密接,为外省市返苏州的昆山市某企业货运人员,住址为昆山市某企业宿舍。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107

系无症状感染者第101的密接,为太仓市某餐饮店工作人员,住址为太仓市浮桥镇和平花园。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108

系昆山市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昆山市千灯镇卫泾公寓。在重点人群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109

系无症状感染者第115的密接,为太仓市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太仓市浮桥镇七丫村。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110

系外省市返苏州人员,住址为昆山市玉龙社区娄邑小区。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111

系外地来苏州的货运人员,住址为外省市。在外地协查人员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112

系无症状感染者第69的密接,住址为吴江区金家坝镇禾田村。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113

系无症状感染者第70的密接,住址为吴江区金家坝镇群众村。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114

系无症状感染者第69的密接,住址为吴江区金家坝镇长胜村。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115

系无症状感染者第101的配偶,为太仓市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太仓市浮桥镇和平新村。在重点人群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116

系无症状感染者第78的配偶,为太仓市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太仓市城厢镇花墙村。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117

系无症状感染者第79的密接,为昆山市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昆山市某企业宿舍。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118

无症状感染者第119

无症状感染者第120

系无症状感染者第85的密接,为外省市返苏州的昆山市某企业货运人员,住址为吴中区甪直镇长虹北路。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121

系无症状感染者第79的密接,为昆山市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昆山市江南春堤。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以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均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情况稳定。

各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

和疾控机构联系电话

各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

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0512-68358939

张家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0512-58987106

常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0512-52773593

太仓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0512-53890840

昆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0512-55115103

吴江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512-63160016

吴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512-67080456

相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512-66181757(疾控)/

0512-65760130(社区)

姑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512-68727303

工业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512-66680924

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512-68750867

各地疾控机构

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12-68285423

张家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12-58987106

常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12-52308231

太仓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12-53106991

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12-57369628

吴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12-63160210

吴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12-65620235

相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12-66181757

姑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12-68128530

工业园区疾病防治中心

0512-67611603

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12-68081359

苏州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普通采样服务点

(截至3月19日17点)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

盐城

盐城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6号通告

3月30日,盐城市在外省(市)来(返)盐人员中发现2例核酸检测阳性,均已转运至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隔离医学观察,经专家组诊断分别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截至目前,我市共发现15例核酸检测阳性病例,其中1人已出院。

新发现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活动轨迹如下:

3月26-27日:外省(市);

3月28日:G15沈海高速东台高速出口;

3月29日:东台市高新区富乐华半导体公司,外省(市);

3月30日:G15沈海高速东台高速出口,东台市高新区富乐华半导体公司。

新发现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活动轨迹如下:

3月26日:G15沈海高速东台高速出口,东台健康驿站隔离监测;

3月27-30日:东台健康驿站隔离监测。

提醒广大市民有上述时间地点活动轨迹或近期接触过上述地区的人员,立即向所在街道(乡镇)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31日

宿迁

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

(第26号)

3月29日0时至24时,宿迁市新增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3例,其中2例为无症状感染者5的密接,1例在封控区宿城区耿车镇区域核酸检测筛查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6,男,58岁,系无症状感染者5的父亲,3月29日上午隔离管控,29日晚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闭环转运至市传染病医院隔离管理,30日18时市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行程轨迹:3月27日在金元激光公司上班,晚上返回宿城区耿车镇铂金美寓小区家中。28日白天在金元激光公司上班,晚上先后至耿车医院(全程戴口罩)、钟吾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22时打车回家。29日上午被隔离管理。

无症状感染者7,女,30岁,系无症状感染者5的妻子,3月29日上午隔离管控,29日晚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闭环转运至市传染病医院隔离管理,30日18时市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行程轨迹:3月27日居家未外出。28日晨7时驾车送女儿到苏州外国语学校上学,晚17时驾车苏州外国语学校接女儿放学。29日上午被隔离管理。

无症状感染者8,男,53岁,暂住耿车镇三义村工地宿舍。3月29日下午宿城区耿车镇开展区域核酸检测,21时初筛阳性,30日凌晨复核阳性,闭环转运至市传染病医院隔离管理,30日18时市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行程轨迹:3月27日-28日,白天在耿车镇三义村桥梁建设工地,晚上在农家土菜馆用餐后回宿舍。29日上午在耿车镇三义村桥梁建设工地,下午在三义村核酸采样点采样后返回宿舍,晚上在农家土菜馆用餐后回宿舍。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信谣、不传谣,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淮安

关于淮阴区集中隔离点1例省外返淮人员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13号)

2022年3月31日凌晨,淮安市淮阴区对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人员例行核酸检测时,发现1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系省外返淮人员。

该人员3月27日13点03分抵达高铁淮安东站,落地检测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3月27日、28日、29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3月30日晚采样、31日凌晨检测结果异常,后经复核结果阳性,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诊治。目前,已开展流调协查、隔离管控、人员转运、环境消杀等处置工作。

当前,国内部分地区疫情风险较高,提醒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淮,如确需离淮,在返淮前应通过“淮上通”微信小程序、“i淮安”APP申报来淮返淮情况,返淮后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分类管控措施。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进一步增强个人防护意识,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淮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综合 | 苏州发布、盐城发布、宿迁发布、淮安发布

来源: 江苏新闻广播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