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举制度的兴起与终结(一文读懂古代科举制度)
现在,没有一个大学文凭,都不好意思说自己上过学。因为考大学实在太容易了。2015年高考率取率近75%,大学毕业生高达749万人,也就是说,只要你稍微有点儿智商,再努努力,挤进那75%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情。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你还考不上大学,那只能怪你自己咯,不能怪我们伟大的祖国。
可是在古代,科考却没有像现在这么简单,有时会耗尽读书人一辈子的光阴,如清朝吴敬梓《儒林外史》中的范进中举,这哥们考了34年,直到54岁才考取举人,然后他疯了!科举考试在古代被称作考取功名,是普通屌丝赢取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的不二之选。只要你学习成绩足够好,就有机会成为国家的一名公务员,捧得金饭碗,光宗耀祖。
在中国历史上,共出现了三大选官制度: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那么这些制度有哪些特点呢?
1、禅让制与世袭制
在三大选官制度出现前,其实还有两种很有名的制度:禅让制和世袭制。
禅让制是三皇五帝远古部落时代所存在的一种权力延续制度,分为内禅和外禅,三皇时期实行的是内禅制,即“父死子继、兄终弟及”的血统继位制。五帝时期实行外禅这种非血统继位制,如尧禅位于舜,舜禅位于禹。
而世袭制是从大禹打破部落“禅让制”传位给他的儿子启就开始了,所谓世袭制,就是上至天子、封君,下至公卿、大夫、士,他们的爵位、官职、封地、财产、俸禄等都是父子相承的,也就是说,老子死了后由儿子来继承一切。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建立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首创了皇帝制度、以三公九卿为代表的中央官制,废除分封制代以郡县制,彻底打破世袭制,强化了中央集权。特别是自秦相李斯(反对分封制,坚持郡县制)起,对官员的选拔以直接考察和举荐为主,其中主要方式以皇帝征召、地方及官员推荐,辅之考试考核甄选任用。但皇帝的君主地位,则自秦始皇起至清朝灭亡的2000多年时间里,一直保持世袭制。
2、察举制(也叫举孝廉)
汉朝开始,实行一种新的选官制度——察举制。它的确立时间是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察举制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察举是自下而上推选人才的制度,所以也叫“选举”。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
在汉代察举常科中,“孝廉”是最重要的一科,所以察举制往往也叫举孝廉。意思是,凡是孝敬父母、清廉勤政的人一旦被推荐,就会得到很快速的升迁。特别到了东汉,这种选举制度依据儒家的道德行为标准,宗族乡党的评定成为政府选拔官吏的主要甚至唯一依据。察举制也会有考试,不过这个时候考试只是作为考核人才的一种辅助形式。
3、九品中正制
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开始实行一种新的选拔制度——九品中正制。该制度由曹丕政权时代(公元220年—226年)的尚书令陈群提出,设置专门的官员对当地人进行评分,将官员分为九个等级。九品中正制从曹魏确立开始至隋唐的科举制度确立,存在了400年时间之久。
九品中正制主要有三个内容:1、设置中正。所谓中正,就是掌管对某一地区人物进行品评的官员,分布在全国各州各郡,相当于现在的省市级的组织部长。2、中正官的职责是品第人物,即对选拔对象进行家世背景、个人品德才能进行综合评定,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共九个等级,但类别却只有上品、中品和下品三类。(二至三品为上品;四至五品为中品;六至九品为下品;一品为虚设,无人能达到)
4、科举制
隋文帝杨坚即位以后,废除九品中正制。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京和地方担任高官。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法来选拔官员。正式设置进士科。分科取士就是科举的前身。隋朝开始实行科举制度,在各州、县设立国立学校,通过考试选拔官员。该制度延续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废除科举制度,共1300多年。
唐朝时期,科举考试得到快速发展。如创制殿试、设置贡院、开武举、首创“状元”称谓、雁塔题名、考生与主考官形成师生关系、投卷/举荐等。
唐高宗李治亲测试到京城考试的举人,始创殿试,但殿试在唐代并没有形成永制,只是偶尔举行。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著名的武状元就是郭子仪了。
唐朝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叫状元或状头。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后,一起到慈恩寺的大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46岁时奉母命第三次赴京科考终于进士及第,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著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古原草送别》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如诗人王维因得到岐王和睿宗九公主的推荐而状元及第,候喜因得到韩愈推荐而及第;杜牧在进士考试时也得到太学博士吴武陵向礼部侍郎、主考官崔郾的鼎力荐引。
唐朝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指:地方官)那儿去当幕僚,再得到正式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科举,同科及第的进士互称同年,称主考官为座主、座师或恩门,自称门生。这样,新进士就和主考官之间建立起了一种非常特殊的师生关系,他们有可能结党营私,建立和培植自己的势力,这对皇帝的集权统治是非常不利的,唐末的牛李党争是为明证。
唐朝开始在全国各省建立贡院,贡院是会试的考场,即开科取士的地方。现存有江南贡院、北京贡院、定州贡院、川北道贡院等遗址,其中南京的江南贡院作为中国古代最大的科举考场最为出名。到了清朝,顺天和某些大省贡院的号舍总数可达万余间,中小省也有数千间。
宋太祖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解试(州试)、省试(由礼部举行)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第;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北宋时,殿试第一名称榜首,第二、三名称榜眼,他们都称为状元。南宋以后,改称第一名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南、北宋三百二十年,总共开科一百一十八次。取进士二万人以上。
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为防止出现唐末的牛李党争,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
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誊录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
到了明朝,科举考试进入鼎盛时期,形成了完备的四级考试制度: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清朝基本延续了明朝的科举制度。明清时期科举考试内容基本以“四书五经”孔孟儒家思想为准(四书是指《论语》、《孟子》、《大学》、《中庸》、,五经是指《诗经》《尚书》《礼记》《周易》《春秋》)。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参照宋代理学家朱熹《四书集注》。
童生
童生——未考取秀才之前,不管年龄大小,都叫童生。
院试
院试是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的一种考试,也叫童试。各地考生在县或府里参加考试,由省里的提督学政主持,考取者称生员,俗称秀才(茂才)或相公。
各府、州、县奉到学政(省教育部官员)发下的新生名单后,即通知新生定期穿戴雀顶蓝袍,齐集官署大堂设宴簪花;然后在府、州、县官的带领下,前往当地孔庙谒圣(拜孔夫子),然后再到学宫(当地学校)拜谒本学(校)学官。此后即开始入学学习。
取得秀才资格的人,才可参加正式科举。
科考--科考是乡试的预选考试(资格考试),各省有名额限制,学政到任后第二年进行。通过科考的秀才,才有资格参加乡试。
正式科举分“乡试”、“会试”、“殿试”三级。
乡试
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称“大比”,参考者为本省的生员。取中者称“举人”,各省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乡试于八月举行,亦称“秋闱”。清代乡试于九月放榜,多选寅、辰日支,以辰属龙,寅属虎,取龙虎榜之意,又因时值秋季,桂花盛开,所以也称桂花榜。顺天乡试亦称北闱,参考者有两部分人:一为直隶、奉天、热河等省区以及满蒙汉军的生员和贡生、监生;二为各省的贡生、监生。
清代,每三年一次会试,平均每个省录取100名举人,全国总共录取约2-3000人,录取比例为5%左右。考上举人就有做官的资格了,新科举人第二年即可赴京参加礼部会试,会试不中,也可以经过吏部的“拣选”或“大挑”就任低级官员。
会试
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京城的礼部举行,会试又称“春闱”。取中者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放榜日在四月十五日,时值杏花开放,亦称杏榜。 每次录取200名左右,录取率约5-10%。
加会试的仅限于举人。先由举人自己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分别由顺天府和各省布政司将名单送达礼部,礼部发给报考举人咨文,相当于准考证,限期报到。参加考试的举人可以向本省布政司领取路费,视路程远近而定,最少白银一两,最多者白银三十两。新疆、云南、贵州等极偏远地区的应试举人可以从本省布政司领取牌证,凭牌证乘坐驿站车马船只赴程,以书写着“礼部会试”字样的黄旗为标志,可以一路畅通无阻(么么哒!)。
殿试
殿试则由皇帝亲自主持,在会试揭榜后的下一个月举行。只有贡士才有资格参加,分“三甲”录取:
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会称“三状甲”。
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称“传胪”。(清朝录取约40-50名)
三甲赐同进士出身。(清朝,100-300名)
“解元”、“会元”、“状元”,即所谓“三元”。接连在乡试、会试、殿试中考中了第一名,称“连中三元”。
唐代科目中以进士科最被重视,明、清两代,始以进士为考中者的名称,凡是举人(乡试考中者)经过会试考中者为贡士,由贡士经过殿试录取者为进士。
会试定去留,殿试排名次,也就是说会试中榜以后,习惯上就叫进士了。接下来就得参加由皇帝老爷亲自开考的殿试了。殿试的目的是给考过了会试的人(贡士)分等级,也就是说,殿试是不会挂的,只有考得好与不好。
进士中一甲三人,殿试后立即授职,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其他进士,按殿试、朝考名次,分别授以庶吉士、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博士、推官、知州、知县等职。但也有部分人没有被授职,如乾隆元年(1736年),郑板桥来到北京,参加会试,考中贡士,不久参加殿试,考中第二甲第八十八名进士。在足足等待六年后,郑板桥等到一个七品官,去山东省范县任县令。官场中的郑板桥出淤泥而不染。到乾隆十一年时,郑板桥被调往潍县做官。这也是郑板桥一生中最后的官宦生涯。他最终的归宿还是回到了诗书创作之中。
所以,考中进士的人,是天下读书人的约千分之三四。
在古代,读书是一种荣耀,被社会所尊重,参加会试路费由当地学政负责。只要认真学习,就有机会出人头地,如中了举人就可以当官,中了进士意味着前途光明。虽然科举很难,但一旦及第,则意味着捧上了金饭碗,意味着希望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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