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孤原型郭刚堂认亲儿子留养父家(失孤原型郭刚堂找到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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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9月21日,山东聊城某村的村民郭刚堂赚钱回家后发现自己的家门口围了上百号人,郭刚堂“当时心里就咯噔了一下,想着是不是我小子出意外了,这时一位老人家过来拉着我的手说,郭振被人贩子拐了,要我不要担心,赶快先想办法找孩子。”
#《失孤》原型郭刚堂找到儿子#此后,郭刚堂为了找到儿子,踏上了寻子之路,却没想到,这一走竟是24年。这24年里,郭刚堂一人骑着摩托车跑遍了中国的大江南北,行程总计50多万公里,轨迹遍布出西藏、新疆以外的31个省份,报废10辆摩托车。
2015年3月20日,由刘德华主演的电影《失孤》上映,影片中刘德华饰演的男主雷泽宽给人印象深刻,他为了寻找自己被拐走的儿子雷达,十四年来骑着摩托车在全国各个省份奔波。而这部电影中刘德华饰演的雷泽宽的原型正是郭刚堂。
近日,据网传消息,郭刚堂的儿子终于在河南被找到,案件是由山东河南两地警方协同破获,目前DNA已经比对成功,郭刚堂和儿子郭振即将认亲,为24年漫漫寻子路,划下一个句号。
对此事,网友纷纷发出感叹,有人说“苍天不负有心人,父爱如山”,有人说“人贩子太可恨了,抓到应当一律判死刑。”那么,人贩子能不能判死刑呢?可不可以一律判死刑呢?
人贩子能不能判死刑?能不能一律死刑?《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首先,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分子实施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是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但并不是对所有实施拐卖行为的人一律处以死刑,只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才能处以死刑。
其次,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起刑点还是很高的,最低也要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如果属于法定的八种情形,将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可见其刑罚还是十分严厉的。
人贩子为什么不能一律死刑呢?
我国《刑法》对拐卖行为的认定还是较为宽泛的,只要实施了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都会被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刑。这其实表明,我国对打击人贩子的态度还是十分坚决的。
而根据《刑法》第五条的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人贩子实施的拐卖行为恶劣程度不同,对人贩子的处罚也应当不同。如果对只实施了中转、接送行为的人贩子和实施了拐卖妇女并强迫其卖淫的人贩子都判处死刑的话,就会造成刑罚适用不均衡。死刑一方面可以威慑犯罪分子,使其不敢实施拐骗行为,但也会迫使一些亡命徒铤而走险,他们为了提高犯罪的隐蔽程度,会不顾妇女、儿童的死活,会采取暴力打晕妇女儿童、使用大剂量的麻药麻晕妇女儿童,捂住妇女儿童口鼻进行转运等恶劣的拐卖行为,这个过程中,稍有不慎会造成妇女、儿童不可逆的伤害甚至死亡。只会让亲者痛、仇者快。为此,并不能对人贩子一概适用死刑。
当然,不能一律适用死刑的原因还有其更深层次的因素,以上只是一个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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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的人贩子,如果被抓到会被判处什么刑罚?本案中,郭刚堂的儿子郭振是在二岁时就被人拐卖的,而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应用法律的解释》的规定,一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的为幼儿。又根据上述《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到婴幼儿的,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如果拐卖郭振的人贩子被抓,根据刑法的规定,其被判处的刑罚应该会是较为严厉的,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当然这还要结合其是否有其他拐卖行为进行综合认定。
我只有在路上,
我才感觉自己是个父亲。
(作者:陈嘉豪 工作单位:盈科律师事务所王贝贝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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