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四大案之胡惟庸案(明初四大案之胡惟庸案)
胡惟庸案是明初四大案之一,指明太祖朱元璋诛杀宰相胡惟庸事件,随后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宿将,此案牵连甚广。胡惟庸被杀,太祖罢左右丞相,废除中书省,其事由六部分理,另设内阁供皇帝做为顾问。内阁大学士的权力不如宰相,只有“票拟”权力,先送宦官,再由宦官上呈与皇帝。从此明朝名义上再无丞相一职,后来在永乐帝后由内阁首辅实质取代。
胡案与蓝玉案合称为胡蓝之狱,史载,朱元璋疯狂株连,一共处死了数万人。
背景洪武六年(1373年)正月,右丞相汪广洋被贬为广东行省参政。明太祖因丞相人选难觅,所以很长一段时间不设丞相。胡惟庸于是独专中书省事务。七月,任右丞相,不久,升任左丞相,汪广洋又被任为右丞相。杨宪被杀后,明太祖认为胡惟庸有才干,很宠信他。胡惟庸也自觉奋进,曾以遇事小心谨慎博得明太祖欢心,进一步获得明太祖的宠信。他为此当了多年独相,生杀废黜大事,有的不报告明太祖便径直执行。内外各部门的奏章,他都先拿来看,凡是陷害自己的,便扣下不上呈。各方面热衷功名之徒,以及失去了职位的军人、武夫,竞相奔走于其门,贿送金帛、名马、玩好之物,不可胜计。徐达对他极其厌恶,密报明太祖;胡惟庸于是诱惑徐达的守门人福寿谋害徐达,但被福寿揭发。御史中丞刘基也曾说过他的短处,认为胡好比劣马,叫它驾车,必然会翻车坏事[3]。后来刘基生病,明太祖派胡惟庸带医生探视,胡惟庸便对刘基下毒。刘基死后,他更加无所顾忌。胡惟庸将哥哥的女儿嫁太师李善长的侄子李佑为妻。学士吴伯宗弹劾胡惟庸,差点大祸临头。此后,他权势更盛。在他定远老家的井中,突然生出石笋,出水数尺深,献媚的人争相说这是祥瑞之兆。他们还说胡惟庸祖父三代的坟墓上,晚上都有火光,照亮夜空。胡惟庸更加高兴和自负,从此有了异心。
吉安侯陆仲亨从陕西回金陵,擅自乘坐驿站的马车。明太祖大怒,责骂他说:“中原在战乱之后,人民刚刚复业,驿站买马非常艰难。如果大家都像你这样,人民就是将子女全部卖掉,也不能供给。”责令他到代县捕盗贼。平凉侯费聚奉命安抚苏州军民,却整天沉溺酒色。明太祖大怒,责令他往西北去招降蒙古,他无功而返,明太祖又严厉斥责他。两人都非常害怕。胡惟庸便暗中对两人威逼利诱。两人一向愚勇,见胡惟庸正专权用事,便与他秘密往来。两人曾到胡惟庸家饮酒,酒酣时,胡惟庸屏退左右,对他俩说:“我等所干的事多不合法,一旦被发觉将怎么办?”两人更加惶恐。胡惟庸于是将自己的主意告诉了他们,令他们在外面收集兵马[5]。
胡惟庸又曾与御史大夫陈宁坐在中书省中,阅览天下兵马簿籍,令都督毛骧将卫士刘遇贤和亡命之徒魏文进收为心腹。胡惟庸令太仆寺丞李存义他暗中游说李善长。李善长年纪已老,不能坚决拒绝,开始不同意,后来便依违其间了。胡惟庸更加以为事情可以成功,于是派明州卫指挥林贤出海招引倭寇,与他们约定日期相会。又派元旧臣封绩致书元朝,向元朝嗣君称臣,请求出兵做外应。这些事都还没有发出。正好胡惟庸的儿子坐马车奔驰过市,坠死于车下,胡惟庸将驾车的人杀死。明太祖大怒,命他偿命。胡惟庸请求用金帛补偿驾车人家,明太祖不许。胡惟庸害怕了,便与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人图谋起事,密告四方以及依从于自己的武臣[7]。
洪武十二年(1379年)九月,占城国入贡,胡惟庸等人不报告明太祖。宦官出来见到了,便进宫奏告明太祖。明太祖大怒,下敕令责备中书省臣。胡惟庸和汪广洋叩头谢罪,但暗暗地将罪过归咎于礼部,礼部大臣又归咎于中书省。明太祖更加愤怒,将各臣僚全部关押起来,究问为首主持的人。不久,赐汪广洋死,汪广洋的妾陈氏为他陪死。皇上问知陈氏乃是被入官的陈知县的女儿,大怒说:“被没入官的妇女,只给功臣家。文臣怎么得到?”便颁下敕令命法司调查。于是胡惟庸以及六部属官都应当被判罪。
洪武十三年(1380年)正月,丞相胡惟庸称其旧宅井里涌出醴泉,邀请洪武帝前来观赏。洪武帝欣然前往,走到西华门时,太监云奇紧拉住缰绳,急不能言,拼命指向胡家,朱元璋甚怒,命卫兵把他活活打死。但云奇被打时毫不退缩,使洪武帝感觉事态严重,立即返回,登上宫城时,发现胡惟庸家上空尘土飞扬,墙道都藏有士兵。胡惟庸手下陈宁被捕,供出胡惟庸手下余党。胡惟庸义子涂节、御史中丞商暠均告胡惟庸谋反。太祖以“枉法诬贤”、“蠹害政治”等罪名,当天处死胡惟庸、陈宁等。同时藉辞穷追其友好,包括开国第一功臣韩国公李善长、荥阳侯郑遇春、豫章侯胡美、江南侯陆聚、宜春侯黄彬、南雄侯赵庸、靖宁侯叶昇等大批元勋宿将皆受株连,牵连致死者三万余人,史称“胡惟庸案”。
胡惟庸伏诛之日,其谋反罪行还未完全暴露。死后,其罪状陆续被揭发。洪武十八年(1385年),有人告发李存义与其子李佑,曾同胡惟庸谋逆。洪武十九年(1386年)明州卫指挥林贤通倭事发,经审讯得知,是受胡惟庸指使。洪武十九年,林贤案审结,林贤被凌迟处死。二十三年(1390年),李善长为了大兴土木,向信国公汤和借用卫卒三百名。汤和暗中向朱元璋报告。朱元璋颁敕李善长以“元勋国戚,知逆谋不举,狐疑观望怀两端,大逆不道”,其妻等七十余人被杀。陆仲亨的家奴告发陆仲亨与唐胜宗、费聚、赵雄三名侯爵,曾串通胡惟庸“共谋不轨”。宋濂的孙子宋慎亦受牵连被杀,宋濂本人贬死四川茅州。朱元璋特地颁布《昭示奸党录》。
胡惟庸案又与蓝玉案合称胡蓝之狱。胡惟庸案一直诛灭到洪武二十五年,还有靖宁侯叶昇因“交通胡惟庸”被杀。叶昇本人是蓝玉的姻亲,斩杀叶升即揭开了蓝玉案序幕,二十六年,洪武帝再度兴狱,株连蔓延之广,超过十万人。
评价在洪武十一年(1378年),朱元璋就命令以后臣下上奏书,毋“关白”中书省(大臣奏事时,中书省不必知道)。但《明太祖实录》并没有相关纪载。事实上,洪武五年十二月即下达了:“太子预政,凡事先启太子裁决,不经中书。”而胡惟庸于洪武六年七月才于中书省右丞昇为右丞相,担任中书正二品右丞不过二年半,即升迁为正一品大员,汪广洋更只在右丞位置待不到一年即升为右丞相,若非大明肇建,百业待兴,此二人行政经历根本不足以担当一品大员,又洪武三年三月,置察言司,掌受四方章奏已经对元代因奏章必经中书省,造成言路阻塞开始进行改造,同年十二月,儒士严礼上书言治道,认为不应隔越中书省奏事,遭朱元璋驳斥。洪武十年六月,诏臣民言事者,实封直达御前。七月,置通政司,掌四方章奏。此时中书丞相在明太祖《中书左右丞相诰》所言“出纳王命”之权,已经被通政司代替,而中书丞相处理中央诸衙门事务的权力,早在朱元璋朝堂议政亲操诸事,及以给事中督察省府台执行,后又有太子预政。出纳王命及进退庶职这两项中书丞相最主要的职能有名无实,除非作为荣衔,被废除原就是时间问题。
《明太祖实录》洪武十三年(1380年)废除丞相制度之举,只是不许“关白”中书省的延续,从此六部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六月,太祖御奉天殿,敕谕文武群臣说:“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我朝罢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事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以后嗣君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
争议云奇之事被怀疑是虚构故事,晚明学者钱谦益说:“云奇之事,国史、野史,一无可考,嘉靖中,朝廷因中人之请而加赠。”惟嘉靖年间吏部右侍郎何孟春曾为云奇立碑追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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