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节俭与奢华(颠覆传统认知的俭奢之辩)

英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巴尔本1690年在其《贸易论》中说:“奢侈”在个人是恶德,但在整个国家则反为“美德”。富者在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挥霍恰好为贫者创造就业的机会。

谈节俭与奢华(颠覆传统认知的俭奢之辩)(1)

其后伯纳德·曼德维尔 1727年在其《蜜蜂的寓言》中支持了巴本论点,更举一极端之例:偷窃在某种意义上也不是“恶德”,因为铁匠制锁的生意因此而兴旺。

谈节俭与奢华(颠覆传统认知的俭奢之辩)(2)

《蜜蜂的寓言》给后世带来极大影响,该书核心更是道出了西方思想史上著名的曼德维尔悖论:“私人恶德即公共利益。

私欲的“恶之花”结出的是公共利益的善果。从道德的角度看,以自利驱动的行为是应该受到谴责的,但如果想以“公共精神”的道德情怀来建立一种充满美德的繁荣社会,那只是一种“浪漫的奇想”,因为私欲和私欲支配的个人恶行恰恰是社会繁荣的能源,离开了这个能源,公共利益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公益心和道德感这样的善之花,都将结出贫困和伪善的恶之果。

归根到底,曼德维尔认为奢侈、自利,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我们熟知中国传统社会一向崇尚节俭,排斥奢侈,并将对俭奢的态度放到道德层面去评判,以至于主流社会一直将奢侈作为洪水猛兽去看,认为奢侈是道德败坏的表现,小则败家,大则亡国。

但中国这个传统农耕社会,始终没有将俭奢放到一个纯粹的经济发展角度去考量。

直到明朝末年,陆楫(1515-1552)在其《蒹葭堂杂箸摘抄》中有一段貌似“离经叛道”的议论:奢侈有利于社会发展,民富国强!

他在文中说:

……观天下之势,大抵其地奢则其民必易为生;其地俭则其民必不易为生者也。何者?势使然也。今天下之财赋在吴、越,吴俗之奢莫盛于苏、杭之民…盖俗奢而逐末者众也。只以苏、杭之湖山言之,其居人按时而游,游必画舫、肩舆,珍馐良酝,歌舞而行,可谓奢矣。而不知舆夫、舟子、歌童、舞妓,仰湖山而待囊不知其几。故曰:彼有所损,则此有所益。若使倾而委之沟壑,则奢可禁。不知所谓奢者不过富商大内贾、豪家巨族自侈其宫室车马饮食衣服之奉而已;彼以梁肉奢,则耕者庖者分其利;彼以纨绮奢,则鬻者织十者分其利……

陆楫又以宁绍、金、衢等地的尚俭为其致贫之源,并以吴、越之尚奢反证其所以繁盛。

这个奢侈利民的论点比英国重商主义思潮要早上100多年,但不可否认的是,其呼声基本上没有在当时及后来始终死气沉沉的农耕社会激起一点浪花便归于沉寂。之后的三百多年的时间了,古老的中华帝国依然坚守小农经济和传统道德,固步自封,以至于迎来了落后挨打的百年屈辱史。

所以,貌似颠覆认知的观点,却为历史所验证为实实在在的真理:尚奢的社会,人民都生活得很好,尚俭的社会往往不能赡养其大多数的人口。

所以,如果把“奢侈”放到国家的层面,则是应该鼓励的,如今现代各国也正是如此做的,只不过换了一个更加中性的词叫:鼓励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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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贸易论》、《蜜蜂的寓言》、《现代儒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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