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过程中可以再谈对象吗(法说系列老调重弹)

日拱500字发起人朱波杰律师系列说“法”:

老调重弹,再说一说《离婚协议》

起诉离婚过程中可以再谈对象吗(法说系列老调重弹)(1)

最近团队小伙们修改的《离婚协议》有点多,至于离婚的原因千奇百怪,不再累述,涉及到ta人隐私,职业道德使然,也就不便多说,笔者只是讲讲一份《离婚协议》可能要注意的事项,以飨读者,也方便我统一回复咨询者,因为咨询者多数不愿意付费,也就节省你我时间嘛。

首先,《离婚协议》的内容,核心五个方面:

第一段,写明双方自愿离婚。

废话尽可能别写,至于过错几何,既然双方都走到了离婚的地步,也就没必要在协议上去计较那么多,一个巴掌拍不响,反思自我很重要,未来日子长着呢,若不是自我深刻反思,一不小心未来再找一个,怎么办呢?好聚好散吧!

第二段,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子女抚养写明由谁直接抚养,谁支付抚养费,这个地方注意:

一是:写明由谁直接抚养即可,写抚养权的,说明不是专业的,法律没有抚养权归谁这个规定,直接抚养就是你们理解的抚养权,再说“抚养”不仅仅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义务。

二是抚养费,要单列开来,依法抚养费指的是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若是简单的约定抚养费一共多少,后续你再去主张教育、培训等费用难度很大很大,若不能一次性支付,现实写法是:生活费000元/月,其他教育、医疗、培训、辅导等费用票据均摊。

三是,直接抚养一方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予以变化,另一方也拥有权随时提起变更抚养的诉讼,至于能不能被支持那是另外一回事。

四是,抚养费中的教育费,若无特别的约定,指的是一般性教育费用,比说义务教育,至于要参加培训班、辅导班、兴趣班等,若无约定,起诉到法院一般都难以被支持。所以关于孩子可能的费用还请单独列明清楚。

五是,不直接抚养一方有权探视子女,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现实中我们一般不会写得很清楚如何如何探望,毕竟难以预测,但为了防止可能出现的情况,通用预言是: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基础上,每月探望不低于4天。写了不去探望那是另外一回事,不写有的时候真的争论不休。

第三段,财产分割。

存款,股票、基金、房产、车辆、股权、债权等等要一一列明,归谁所有,如果为了省事,也没有什么争议的话,写上:婚前婚内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即可。当然,多数情况别这样,列清为好,实在不想列那么多那就列几个重要的,之后加上一条,其他在各自名下的财产归给各自所有。当然,我们特别提醒的是:贷款购买的房子登记一方名下,离婚协议又约定给非登记一方的情况,请务必迅速完成过户,不然后患无穷,一是可能被私自出卖,二是可能因一方债务被执行。哪怕暂时办理不了过户,也要起诉法院,取得一份生效的法律文书。此外,若是全款房担心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的,可以在离婚协议签订的时候,同时办理一份《公证委托》,不贵且好用,可以到帮我当事人做过的华湘公证处去办理,若有需要自行百度地址。

第四段,债务承担。

若有夫妻共同债务,要写明清楚由谁负担,虽然你们双方签订这个债务承担对债权人没用,但这个《离婚协议》的约定对你们是有效的。若是没有夫妻共同债务,或是不清楚一方是否有债务的情况,一般这样写: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若给非负债方造成损失的,该损失由负债方承担。

第五段,违约责任。

关于违约责任,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有些法院支持有些法院不支持,但不管怎么样,还是约定为好,我们一般这样写: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按照年利率15%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或是不按本协议约定协助相关办理事项的,应一次性支付违约金10万元给对方,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等)。

其次,《离婚协议》的效力。

一是,《离婚协议》以办理离婚登记为生效时间起算点,在冷静期内签订的协议,没去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的,无效无效无效,你们都可以不认可,重新再来。

二是,纵使《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备案登记生效了,若是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必须另行诉讼后,取得法院的生效调解或判决文书后才能向法院申请执行,只有这个情况下,不履行的,才可将对方纳入限制或是失信人名单。

最后,《离婚协议》是一份对你们双方均有约束力的协议,不可约束你们双方的第三人,但对赠与子女的财产,不可以随意撤销,对你们依然具有约束力。

后记:离婚这个“难以启齿”的事,越来越走入平常百姓家,有钱的没钱的,闹到离婚这个地步,都是一场战争,多数人都会把对方视为敌人,不把对方干掉绝不罢休。

“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的时代正在变化,庙现在不敢拆,婚你拆不拆总有人自己拆。

努力做个不被轻易欺负的好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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