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参与经营规定(公务员不得兼职)
6月1日实施的新公务员法也对公职类人员进行了明确规定,公职人员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兼职、开店、办企业、入股开公司等,一经违反,轻者被警告、退赔不当得利,情节严重者被开除公职。
由于近几年改革力度加大,国家对于机关单位查的很严格,单位里的人都不敢去饭馆吃饭喝酒,然后胡乱报销了。《公务员法》也对公职类人员进行了明确规定,公职人员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兼职、开店、办企业、入股开公司等,一经违反,轻者被警告、退赔不当得利,情节严重者被开除公职。
其中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公务员不得在下属企业或者其他经营活动主体中兼职领薪酬。
2、公务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注册个体工商户,不得以亲戚名义或者其他虚假身份3、从事个体经营,不得实际参与个体门店经营,不得入股、入伙开店。
3、公务员不得与他人合伙办企业,不得入股办公司。
这一规定可谓是一剂猛药,有人欢喜有人愁,之前有些人考公务员可能是报着工作清闲,可以干副业的想法进去的,想着拿双份收入,甚至有少数人抱着借公务员身份的便利赚取额外的收入。这下规定出台,可真的是得注意一下了~
不过公职人员拿着国家的收入,确实要做好表率作用,不能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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