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獐与麂子区别(周至检察守护秦岭)
【守护秦岭】麂子那么可爱,为什么要吃麂子……
秦
岭
保护秦岭
就是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家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
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外出游玩
秦岭沿线成为很多人的选择
灿烂的阳光
挺拔的峻岭
潺潺的山间溪水
让人心旷神怡
山中野味更是让人垂涎
不过
检察官在此提醒你
外出游玩要当心
山中野味莫乱吃
稍有不慎触法律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
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近日,周至县公安机关在办理一起涉抢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崔某家中有疑似野生保护动物的尸体及肢体。发现该线索后,周至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出击,提前介入,与侦查机关研讨案件,县林业局、森林派出所也迅速展开摸排和调查,使该案件得以快速侦破。经查,犯罪嫌疑人崔某在国有林区内,设置国家法律禁止的电网猎捕野生动物麂子、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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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野猪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的《陕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麂子为陕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检察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犯罪嫌疑人崔某在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狩猎的行为涉嫌非法狩猎罪。
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惩非法猎杀秦岭野生动物犯罪,维护秦岭生态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安全。
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秦岭
来源:周至县人民检察院
文字:张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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