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四春的年龄(的丫鬟为什么起名抱琴)
贾府的四位小姐,贾元春、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的大丫鬟分别是,抱琴、司棋、侍书、入画。一般都认为,如同传统小说和戏剧一样,丫头的名字都是根据主子的兴趣爱好而起的。
不过,《红楼梦》与传统小说戏剧还有很大区别的。因为这是一部“表里皆有喻”的完全隐写型小说,为了把“真事隐去”,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了一个表面的故事。如同“风月宝鉴”一般,正面的文字是“风月”是美人,背后的真事则是“末世”是骷髅。
作者利用这些表述,无疑是在告诉读者,书中的表面文字,与背后隐藏的“一番梦幻”是完全不一样的两种故事。这就是所谓的“一击两鸣,一喉二歌”。
为了达到这种效果,书中不得不处处设置和运用谜语、意象、谶纬、暗喻、隐寓、比托、谐音、拆字等等笔法来实现。也因为如此,表面文字上的每一个名字,每一个事件,都不可能是直来直去的确指,而只会是在“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之下,“字字读来皆是血”地反复精雕细琢出来,另有内涵和隐意的。
关于“琴棋书画”四个丫头,第七回有两处批语:
一处是在周瑞家的送宫花时,“只见几个小丫头子都在抱厦内听呼唤呢。迎春的丫鬟司棋与探春的丫鬟侍书”处,甲戌本有双行来批:
“妙名。贾家四钗之鬟,暗以琴、棋、书、画四字列名,省力之甚,醒目之甚,却是俗中不俗处。”
一处是在,“惜春笑道:‘我这里正和智能儿说,我明儿也剃了头同他作姑子去呢,可巧又送了花儿来;若剃了头,可把这花儿戴在那里呢?’说着,大家取笑一回,惜春命丫鬟入画”处,甲戌有侧批:
“曰司棋、曰侍书、曰入画;后文补抱琴。琴、棋、书、画四字最俗,上添一虚字则觉新雅。”
丫鬟以“琴、棋、书、画”命名,本是很常见,很普通的事情,因而批语中才言其“俗”,但又接连续用了两批语“啰嗦”什么“省力之甚,醒目之堪,却是俗中不俗处”,“四字最俗,上添一虚字则觉新雅”。如此“絮絮叨叨”,难道不是话里有话?难道不是在提醒与暗示这四个丫鬟的名字另有深意吗?
因此上,把她们名字中蕴含的深意作一些探讨分析,是很有必要的。
“抱琴“与元春被封“宫中女史”、“凤藻宫尚书”、“贤德妃”全书中,抱琴只在第十八回元春省亲期间,出现过一次:
“又有贾妃原带进宫去的丫鬟抱琴等上来叩见,贾母等连忙扶起,命人别室款待。”
从这寥寥数语中,要想获知抱琴的更多信息是很困难的,仅仅凭此,就对她作出怎样怎样的解读,难免会有附会猜测之嫌;从迎春擅弈丫鬟名司棋,探春好读丫鬟名侍书,惜春爱画丫鬟名入画,来推测出远春精于弹琴,又有什么意义呢?
窃以为,我们应该这样考虑,书中仅仅只提到过一次“抱琴”,在没有任何链条式的信息和依据的情况下,怎么能只凭她被元春带入宫里,后因叩见时被“贾母等连忙扶起”,就探究出一个背后的故事呢?而元春身上却处处都充满着谜,“抱琴”这个名字的意义和作用,只可能是元春身上那些谜的其中一个节点,而且这个节点一直在等待着读者在解读时将其疏通打开。
怎样疏通和打开这个关节呢?主要就在“抱琴”这两个字的解释上。
《红楼梦》中每个人物的名字都不是随随便便而起的,大多都蕴含着隐意和用意,“抱琴”也同样如此。如果只把她看成是一个元春身边抱琴而立的侍女,岂不太流于表面化、简单化吗?
关于“琴”字,《说文》中有:“神农所作,洞越,练朱五弦。周加二弦。”《太平御览》卷五七九引汉桓潭《新论》:“昔神农氏继宓牺(伏羲)而王天下,亦上观法于天,下取法于地,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削桐为琴,绳丝为弦,以通神明之德,合天地之和焉。”
原来琴始创于神农氏,也就是炎帝朱襄氏:朱姓的得姓始祖。
“抱”的意思有:搂抱、得到、结合、孵化、胸怀等等,而“琴”为神农朱襄氏创制,那么,“抱琴”合在一起的话,就无论如何也不能离开一个“朱”字,或者说书中本意就是在用“抱琴”二字来暗隐“朱”姓。
书中讲过,贾元春进宫原来为宫中女史,到底是怎样一个女史呢?而“贾妃原带进宫去的丫鬟抱琴”的意义,则似乎是暗示这个“宫中女史”,更应该是“朱姓女史”。
后来,元春被封为“凤藻宫尚书”,这是一个作者杜撰的官名,杜撰这样一个官名有什么含义呢?“藻”指古代帝王冠上的彩色装饰,“尚书”为管理机构,可见“凤藻宫尚书”就是“帝王冠上彩色装饰的管理者”,或者是“管理帝王冠上彩色装饰者”,如果加上“朱姓女史”,那不就变成了“管理朱姓帝王的历史”吗?
元春被封为凤藻宫尚书的同时,又“加封“贤德妃”,这个名字同样是有讲究的。印象中,古代被封的妃子,一般是在“妃”前边加一个字,如贵妃、淑妃,或珍妃、香妃,加两个字就要带上姓氏,如郑贵妃、袁贵妃、李淑妃。若在“妃”前加“贤德“这样两个字,那就不再是封号,而是谥号了,代表着这个人的生命已经结束。如此说来,这不是在隐喻“朱姓帝王的历史已经结束”了吗?
准确地说,“抱琴”、“宫中女史”、“凤藻宫尚书”、“贤德妃”暗隐的是“明朝灭亡之史”,即《红楼梦》里元春这个形象,代表的就是“明朝末世”或“明亡之史”。
相传,秦国的“秦“原先写作“琹”,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觉得“琹”是“二王坐一凳”,太不吉利,于是就从《春秋》中各取一半造出了“秦”字。
只是秦汉之前,人们还都是席地而坐,凳子尚没有出现,说明嬴政制造“秦”字也只能是一个传说而已。其实,“琹”是琴的异体字,秦始皇造“秦”字说明了“琴”与”秦”自古以来就是同音的。《红楼梦》里同样会利用这种同音,将“抱琴”隐为“抱秦”,暗隐着朱明王朝的正统合法性。
秦可卿刚死时给王熙凤托梦说:“眼前不日又有一件非常喜事,真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这件喜事,说的就是元春归省。
而后的第十六、十七回,伴随着秦钟的死,开始酝酿元春归省,“抱琴(秦)”恰恰又在省亲过程中仅仅出现这一次,难道不是在暗示,元春归省与所谓的“太祖皇帝仿舜巡”、“独他家接驾四次”等,和秦可卿秦钟之死是有紧密联系的吗?
反过来说,“抱琴”这个名字暗示了,秦可卿秦钟之死,与元春归省、“太祖皇帝仿舜巡”、“独他家接驾四次”等,在解读时必须连系起来,绝不能出现单单挑出一个“接驾四次”,就附会出“包衣曹家接驾”这种低级荒唐的错误。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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