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期函数的原函数也是周期函数吗(周期函数的和还是周期函数吗)
作者 | 刘洋洲
来源 | 转自知乎专栏《万物皆数也》,“数学英才”获授权转载,在此感谢!
问:周期函数的和函数还是周期函数吗?
例如对于函数:
-
当是有理数时,设,容易验证是其周期;
-
当是无理数时,还存在周期吗?
-
设是周期函数,正周期分别为,的周期性呢?
图1:大致的趋势呈周期性,但细看之下又不尽相同。
我们尤其对于是连续函数的情形感兴趣。
连续性连续性之于微积分犹如基石一般。刘慈欣在科幻小说《三体》中对于“水滴”(三体文明制造的宇宙探测器)的描写我认为是对连续性很生动的体现:
探测器的大小与预想的差不多,长三点五米,丁仪看到它时,产生了与其他人一样的印象:一滴水银。探测器呈完美的水滴形状,头部浑圆,尾部很尖,表面是极其光滑的全反射镜面,银河系在它的表面映成一片流畅的光纹,使得这滴水银看上去纯洁而唯美。它的液滴外形是那么栩栩如生,以至于观察者有时真以为它就是液态的,根本不可能有内部机械结构。
……一千万倍!在这个放大倍数下,已经可以看到大分子了,但屏幕上显示的仍是光滑镜面,看不到一点儿粗糙的迹象,其光洁度与周围没有被放大的表面没什么区别。
连续性就像使用拿显微镜不断扩大倍数检验水滴表面的过程:
定义(连续性)
设函数. 我们称函数在处连续,若满足以下性质:对任意,存在,若,则 所谓连续函数,是指在定义域的每一点都连续。
就好像是人类对水滴表面紧密程度的预期,而则是显微镜所需要达到的微观尺度,真正的连续则是一个永无止境的检验过程。而非连续则一定止步于某一步——发现其断崖。
一个很自然的结论就是——
当函数在处连续,则
即当函数自变量趋于点,则函数值趋于点处的函数值。
常数函数的判定方法设是周期函数,正周期分别为. 注意最小正周期可能不存在,例如Dirichlet函数:
容易验证任意有理数都是的周期。不过非常值连续函数一定有最小正周期[4]。
首先我们证明一个基本结论,这个结论可以帮助我们通过周期性来判定常数函数。先是一个引理——
引理0若都是的周期,则是的周期。
证略。
反复利用上面的该引理,运用辗转相除法,可以求出更小的正周期,当时,即两周期公度,这个过程将在有限步骤结束。
辗转相除法,就是对给定的两个数进行带余除法,将得到的余数作为新的除数,原来的除数作为被除数,反复进行以上步骤。通常是用来求两个整数的最小公倍数。
例如,给定
最后一个非零余数就是最小公倍数,即
辗转相除法
### R语言#q与r是整数,q >= rwhile(r != 0){t = q%%rq = rr = t #带余除法的余数}q #此为最终结果
如果这个过程可以无限进行下去,即(非公度),那么新周期会不断下降趋于零。这是因为带余除法总是满足余数比除数小,于是则分两种情况:
若,于是余数相较除数下降一半(此余数将是下一轮带余除法的除数);
若,则再次进行辗转相除时,得到,而,于是仍是对半。
综上可以判断,,其极限显然是零:
定理1若都是连续函数的周期,且两者周期非公度,则是常数函数。
证:通过上面分析,我们总可以得到充分小的周期反证法。不妨设,若,则构造
根据确界原理(有上界必有上确界)可知其极限存在性,. (否则,我们可以选择添加更小的来逼近)。于是有
但是这与函数的连续性矛盾:
于是只能是常数函数。
周期函数的和函数接下来我们去探究函数的周期性。
命题2如果两者周期之比,则是周期函数。
证:设最简整数比,即,于是就是的周期。
如果,即两者之比是一个无理数,那么我们就可以说是非周期函数吗?
命题3设是非常数的连续周期函数,如果两者周期之比,则(以及其倍数)不是的周期。
证:否则,即
这说明有两个周期,且两者非公度,则由定理1可知是常数函数,矛盾。同理可以证明也不是 的周期。
定理4设是连续周期函数,如果两者周期之比,则存在拟周期:,存在常数,满足
证:我们考虑的拟周期。取有理数列逼近 :
蕴含:, 当时,有
其中. 令(或者),我们称之为 的拟周期,这是因为
其中
这个定理反应了图1的现象。
引理5两周期函数至少一个连续、一个有界,若两最小正周期不可公度,则两函数的和不是周期函数。[1]
证:简述一下证明思路。反证法,假设存在周期:
移项得到
由的构造可知它有两个不可公度的周期,分别是,利用定理1的技巧,可以证明是常数函数,即
可得
不妨设有界,那么只可能,即,这与不可公度相矛盾。
例6是非周期函数,其中是无理数。[2]
利用上面的结论立即可知其成立。事实上这个函数的非周期性证明还有比较初等的方法:反证法。若存在周期,即
移项(这个技巧在刚才的证明已经出现过了),
再利用和差化积公式:
再进行平移变换,
我们令,上式左边为0,右边由的无理性则不为0,矛盾。
定理7两周期函数至少一个连续,且两函数之积在任何点处非零,若两最小正周期不可公度,则两函数的积不是周期函数。[3]
证明思路同定理5。需要构造函数
然后证明这个函数
参考文献[1] 谢惠民, 沐定夷. 吉米多维奇数学分析习题集学习指引[M].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1.
[2] 汪林. 数学分析中的问题和反例[M].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5.
[3] 赵显曾. 数学分析拾遗[M]. 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6.
[4] 裴礼文. 数学分析中的典型问题与方法.第2版[M].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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