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伟奇科技怎样(合众伟奇IPO:离奇)
合众伟奇IPO的背后,是两个同事下海创业的故事。
47岁的付勇和48岁的曹伏雷,可能也没有想到,俩人一起同事了19年,又一起联合创业,而今又一起站在了资本市场的门口!
曹伏雷和付勇年龄相差仅一岁,工作经历相似,都曾在国都天成当过项目经理,随后又都曾在国都时代任管理部副总经理。19年的同事生涯相互熟稔相互信赖,促使他们2013 年成立了合众有限,由于设立时俩人仍在国都时代任职,因此二人委托母亲代为持股。
招股书显示,合众伟奇前身为合众有限。合众有限由曹伏雷、付勇、崔磊、侯家林实际共同出资组建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其中曹伏雷由其母亲李萍代为认缴出资额66.00万元,付勇由其母亲翟惠章代为认缴出资额64.00万元,崔磊由其母亲杨淑爱代为认缴出资额50.00万元,侯家林由其岳母杨丽娟代缴20.00万元。
近日,北京合众伟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合众伟奇)更新招股书,回复了深交所的首轮问询。在问询中,合众伟奇遭到深交所24连灵魂拷问,涉及创业板地位、项目转分包、毛利率下滑、电信诈骗、关联交易等财务内控不规范行为,深交所对其遭遇电信诈骗提出质询,要求公司说明大额资金未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通过OA审批流程付款的合理性及相关财务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内控的有效性。
招股书显示,合众伟奇专注于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电力能源等行业客户提供信息化、数字化建设综合解决方案。自2013年创立至今,合众伟奇已发展成为一家专业软件开发与技术服务商。
曹伏雷付勇控制65.56%股份
据招股书,曹伏雷直接持有上海京豫 49.474%的出资份额,付勇直接持有上海京豫 48.225%的出资份额,曹伏雷和付勇通过上海京豫间接控制公司 65.56%股份,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年营收3.69亿
毛利率逐年下滑
业绩方面,公司2019-2021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20,830.10万元、28,785.95万元、36,931.26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33.15%;2022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774.61万元,同比增长30.74%。2019年至2021年及2022年1-9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330.79万元、5,922.82万元、6,378.26万元及587万元。
毛利率方面,2019-2022年1-9月,合众伟奇综合毛利率分别为62.41%、59.48%、51.78%、46.52%,连续直线下滑。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综合毛利率较2019年下降2.93个百分点,2021年综合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7.70个百分点,2022年1-9月综合毛利率较2021年下降5.26个百分点,另外,2022年1-9月综合毛利率低于同行平均水平,主要系受经营业绩季节性因素影响,系统集成业务及定制型软件业务占比提升,从而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略有下降。问询中,深交所要求说明毛利率下滑的原因及毛利率下滑的持续性。
最强打工人:董秘薪酬高于董事长
招股书显示,合众伟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2021年领取薪酬总额863.38万元,占利润总额的11.75%。董事长曹伏雷2021年领取薪酬为61.44万元,董事、总经理付勇2021年领取薪酬为61.44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谭颖娜2021年在公司领取薪酬为66.91万元。董秘谭颖娜薪酬高于董事长曹伏雷。
不过,对于董秘薪酬高于董事长,其实也不稀奇,2021年共有800余家上市公司董秘薪酬高于董事长,只能说合众伟奇对董秘这个职位更加重视。
董秘工作一方面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另一方面负责股权事务管理、公司治理、股权投资和筹备董事会等。同时还是上市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前后信息披露存在矛盾
慧炬财经发现,问询函中,深交所表示,合众伟奇前后信息披露存在矛盾,前文称公司软件开发以产品型开发为主线,以项目型开发为补充;后文称公司通常以项目制管理的方式来开展业务,不同项目或者同类项目的不同客户之间,销售价格波动性较大,可比性不强。
经营现金流净额长期小于净利润
去年前三季度转为负数
2019-2021年度以及2022年1-9月,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29.84万元、1,833.90万元、495.31万元、-12,970.17万元,低于同期净利润水平。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1-9月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且高达-1.3亿元。
深交所要求说明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长期小于净利润的主要原因,进一步量化说明流动性风险及应对措施。
对此,合众伟奇回复称,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低于同期净利润,主要是公司在快速成长期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和存货增长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的占用,但公司成本中的外部硬件采购结算周期通常较短、职工薪酬具有刚性付现支出的特点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存在一定差异是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结果,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特点。
遭遇电信诈骗300万仅追回24万
计提坏账276万
问询回复中,合众伟奇披露了一宗电信诈骗案,具体为:2020年10月27日,电信诈骗团伙以公司基本户银行需年检名义诱导公司出纳添加好友并提供相应资料,随后骗其加入某QQ群。犯罪嫌疑人以公司董事长曹伏雷和高管段朝义的名义催促其尽快向段劲(银行账户:621484764624****)支付300万元合同款。当日下午,其根据公司账户双人Ukey支付操作要求,由另一出纳提交付款申请后,在未经财务主管负责人审批情况下即自行将款项汇出。公司发现上述转账行为系被卷入电信诈骗后,即向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西三旗派出所报案,并取得了京公海(西三旗)受案字[2020]53370号《受案回执》。2021年5月,公安局针对300万元诈骗款追回24万元(京公刑返字【2021】0283、【2021】0284号资金返还),其余款项尚在追回中。
经评估,合众伟奇认为该款项收回的可能性较小,于 2021 年末对此未回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深交所追问为何未通过OA 审批付款
回复称早前资金支付要填付款申请单
在问询中,深交所要求说明大额资金未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通过 OA 审批流程付款的合理性及相关财务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内控的有效性。
回复函显示,合众伟奇表示本次诈骗案发生时,对于日常资金支付,申请人需填写付款申请单并交由公司各级领导审批。由此可以判断,合众伟奇信息化资金支付还没有建立起来,对于一家软件开发与技术服务公司来讲,2020年还采用传统的填付款申请单这种非信息化支付模式,令人费解,其信息化程度内部都没建立起来,其科技公司的含金量可见一般。
慧炬财经注意到对于本次诈骗案的发生,合众伟奇主要将其归咎于基层财务人员防范风险意识不足,对于公司现有资金管理制度认识不足,对于突发情况的处理经验欠缺,未严格按照公司现有审批流程对资金支付事项进行逐级审批,未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及程序。难道,信息化的审批支付流程没建立不是此次诈骗案发生的重要原因吗?
前五大客户占比逼近九成
客户集中度高于同行
报告期内,合众伟奇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81.30%、85.38%、86.71%,其中第一大客户国家电网及其下属单位的营收占比分别为66.82%、74.21%、72.75%。客户集中度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合众伟奇解释称,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系公司下游电力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以及国家电网在电力行业信息化建设中的地位所致。
对此,深交所要求说明客户集中度逐年上升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前五大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
未事先取得客户书面同意将业务转包或分包
辩称不属于典型的分包、转包
慧炬财经发现,合众伟奇未事先取得客户的书面同意就将相关业务转包或分包。其对应项目中未经客户事先允许发行人对外采购技术服务(区分已完工验收和未完的项目合计 47 项。
2020年度确认相关项目对应收入的金额合计742.83万元,占2020年上述项目收入金额的比例为19.89%;2021年度确认相关项目对应收入的金额合计760.49万元,占2021年上述项目收入金额的比例为18.24%。2022年1-9月确认收入的金额合计806.06万元、未确认收入的金额合计317.39万元,占2022年1-9月相关项目金额的比例为55.47%、21.84%。
在问询中,深交所要求说明未经允许进行分包(区分已完工验收和未完工)的项目金额及占比、对应的收入及存货核算情况,相关项目后续已取得客户书面同意的金额及占比,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与项目开展的合规性。
对此问询回复中,合众伟奇辩解称,在非招投标项目中,在未经客户书面允许的情况下对外采购技术服务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外采购技术服务的情形不属于典型的分包、转包行为。公司认为,实践中,分包、转包并无明确的法律定义,其主要适用于建设工程领域。
合众伟奇又称,在招投标类项目下,即使将公司对外采购技术服务的行为视作分包,虽然事先未取得客户的同意,但公司从事的软件开发与实施、技术服务业务不存在强制的业务资质要求,且公司全面参与项目的执行与管理,未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自身仍独立就分包的项目向客户承担责任。
大方!实控人将644.57万垫付款捐赠给公司
招股书显示,实际控制人曹伏雷、付勇将其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为公司垫付的644.57万元款项作为对公司的捐赠,此次捐赠视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投入,计入资本公积。
实控人热衷借钱给好友投资房产
招股书显示,合众伟奇存在个人卡财务内控不规范行为,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使用该个人卡用于对外提供借款,慧炬财经注意到,实控人的朋友同学等共8人涉及借款,其中涉及房产投资的共5位,其余3位均为生意周转。
其中,实际控制人好友王*伟2019 年为改善居住条件拟购置北京某房产借款200万,后遇疫情及房价波动等因素而放弃;实际控制人好友陈*旭2019年和2020年共计借款90万,因其2018 年底购置北京海淀房产用于投资,借款用于归还外部欠款,2021 年初将房产予以出售,并清偿相关负债;实际控制人好友王*剑2019年借款64万用于房产投资;实际控制人好友刘*萍2020年借款32万,用于北京购房,现金支付定金,后因购房贷款未通过银行审批,购房定金退回;实际控制人同学李*杰2020年借款30万用于买房。
2020年,合众伟奇召开股东大会,彼时新闻通稿中表述其核心价值观为“客户为本、正直守信、开拓创新、合作共赢”,慧炬财经不禁想问,未事先取得客户书面同意将业务转包或分包,这与其提倡的客户为本、正直守信的价值观不矛盾吗?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