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好老赖(聊聊老赖)
感觉很多人对这个概念的认识还是比较模糊的,不妨聊聊这几个概念: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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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执行难”可以说是民事诉讼中一个巨大而且长期累积的痼疾,确实严重影响了司法正义的实现,也使广大群众对司法手段缺乏信赖。别说广大群众,就连律师们也一听到执行就头疼,胜诉判决经过一番辛苦终于拿到手,结果最后成为一纸空文的简直不要太多。
几年前我在律所实习的时候,带我的师傅接案子从来都是先问被告有没有车子房子,没有的案子一概不做。为了特地强调“一概不做”他大手一挥,义正词严的样子我至今印象深刻。
现在看来这手段虽然决绝,却也有其合理性,可以想象师傅一定是一个有很多精彩故事的人,可惜那时候我还太嫩,没敢细问。
《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最高人民法院拉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法制办、国家网信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公务员局、外汇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中国铁路总公司等44个相关部门和企业,一起对付“老赖”。
该文件的动静不可谓不大,单是后面盖章的页数就高达4页,盖了44个公章,其中带国徽的37个,带党徽的4个,可谓党和政府都容不得老赖了。这样的力度,应该是我国司法界史上最强的豪华阵容了。
此次签署的《备忘录》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惩戒部门多、措施多。截至目前,国家部委已经出台的联合惩戒备忘录有五个,这次有44个部门,联合部门最多,惩戒措施达55 项,惩戒部门和措施之多在联合惩戒历史上少见。二是惩戒力度大。在信用信息共享基础上,原来由一个部门在一个领域对失信当事人实施惩戒,现在变为由多个部门在多个领域对失信当事人共同实施惩戒。惩戒的对象既包括失信的自然人,也包括失信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三是影响范围广。涉及金融机构审批、民商事交易安全、食品药品经营、安全生产、政府优惠性补贴、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法定代表人任职、工作人员招录、文明单位参评、旅游、度假、限制出境及定罪处罚等30多个重点领域。四是双向共同惩戒。《备忘录》中各项惩戒措施的落实,都需要最高人民法院与相关部门联合实施惩戒,并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失信信息和惩戒措施。——————————————————————————————————————
四、进一步措施
以上的措施,基本上可以得出结论:凡是要用到身份证的地方,老赖都会被严格限制。
这可以说已经把老赖逼到墙角了。
下面这几个就更是釜底抽薪了:
与阿里巴巴联动。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芝麻信用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作为重要评价指标纳入信用评价体系,推动在互联网生产、经营场景下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与农业部、交通运输部、中国证监会、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中心、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中国银联、全国工商联、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人民网、百度、腾讯、京东等开展合作,在相关领域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设想一下,现代社会,还有多少人是不用支付宝,不上淘宝,不用微信钱包的?
接下来,随着《备忘录》中各项措施的逐步落实,可以确定的是老赖不仅仅工作会受到巨大的影响,甚至连普通的生活也会处处受限。老赖的日子会越来越难过,这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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