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业务办理事项(五类户籍业务全程网办)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主动适应城乡居民网上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件的需求,省公安厅制定了户籍管理“全程网办”五项服务措施,推进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申领、居民身份证补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申领、临时身份证明申领、夫妻投靠类户口迁移等五类户籍业务“全程网办”。
省内已领取过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可通过“爱山东”APP或“山东微警务”公众号申领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在办理各类政务事务时与实体身份证具有同等效力。省内居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需要补(换)领的(距上次现场办理2年以内)可通过“山东微警务”公众号线上申请、在线支付,速递发证、邮资到付,证件制发进度全程可查。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的,可通过“山东微警务”公众号线上申请、速递发证、邮资到付。省内居民急需证明身份的,可通过“山东微警务”公众号申领临时身份电子证明;确需实体证明的,可申请速递邮寄、邮资到付。省内居民急需办理夫妻投靠的,可通过“山东微警务”公众号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证件电子证照、相片等信息,公安机关核实无误后,直接办结。需要更换居民户口簿的,可通过“交老收新,双向寄递”实现。
去年以来,山东省公安厅治安户政管理部门结合党史教育活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题”实践活动,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相继推出多项户籍管理便民利企措施。先后实现了户口迁移和户籍类证明出具六项业务“跨省通办”;新生儿入户、居民身份证首领、临时身份证申领和户籍类证明出具四项业务“全省通办”;全面推进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社会生活等领域、场景的应用,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截至目前,已跨省出具户籍类证明25.1万人次,办理户口迁移业务1.2万笔,省内通办新生儿入户业务3700笔、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3.5万张。
来源:山东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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