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后期哪里上市(高工LED资本雷士照明增发)

雷士照明后期哪里上市(高工LED资本雷士照明增发)(1)

雷士照明后期哪里上市(高工LED资本雷士照明增发)(2)

雷士照明后期哪里上市(高工LED资本雷士照明增发)(3)

昨日晚间,雷士照明发布公告,于2017年6月2日,公司与认购人订立认购协议,公司向认购人按每股08港元增发3.68亿股,占已发行股本11.46%及扩大后已发行股本10.28%。认购价每股0.8港元较6月2日收市价0.87港元折让8.05%。

认购人包括财升有限公司、Lead Investment Limited、叶勇、冯春天以及邹肖杨。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总额约为2.95亿港元。拟将所得款项净额用于一般公司用途、业务拓展及营运资金需求。

据公告显示,财升有限公司为一家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营销服务、国际贸易及投资业务。Lead Investment Limited为一家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投资业务。叶勇先生为本公司一名四川经销商,其在照明行业拥有超过十年的行业经验。冯春天先生在照明行业拥有超过十年的行业经验,并拥有一家从事照明设计、基建施工、电子商务及渠道运营等业务的多元化企业。邹肖杨女士在照明行业拥有丰富管理经验。

经历股权之争的雷士照明,去年开始逐步恢复元气。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雷士照明收入同比减少1%至38.06亿元人民币;净利润同比增长170.7%至1.51亿元。

这是自主要创始人及前董事长吴长江被罢免以来,雷士照明连续两年出现业绩大幅增长。公告称,利润增长主要得益于毛利率的提升。

然而,盈利表现距离雷士照明的顶峰期仍有不小距离。2011年,雷士照明的业绩达到顶峰,其收益达到37.98亿元,净利润达到5.48亿元,毛利率水平达到25.6%。

LED照明成了雷士照明恢复元气的主要助推剂。在2016年度高工产业研究院LED研究所发布的LED照明上市公司营收排名报告中排行国内第三,LED照明去年营收仅次于欧普照明和阳光照明。

2016年度,雷士照明的LED照明产品取得销售收入26.97亿元,较同期增长21.3%。 灯具产品销售微涨2.2%,主要得益于集团家居灯具产品的销售增长;光源产品销售下降9.5%,主要是传统光源产品量价齐跌的影响;照明电器产品略有增长,主要是报告年度内LED照明电器产品销售占比的提升以及汇率波动所致。

报告年度内,实现销售毛利为人民币10.21亿元,与同期比较增长13.3%,销售毛利率从23.4%升至26.8%。

就各产品分部来看,灯具产品毛利率从25.9%上升至30.9%,主要得益于报告年度内本集团实施的全面降成本措施,包括加强库存管理、推行自动化改革及精简组织结构等,使整体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光源产品的毛利率从18.1%下降至16.2%,主要是传统光源产品产能不饱和以及为稳定客源给予客户更高的价格优惠,导致毛利率下降。

照明电器产品毛利率从19.1%上升至23.3%,这主要得益于本集团推行的全面降成本措施,以及外销产品受益于美元持续升值的利好因素。

雷士照明后期哪里上市(高工LED资本雷士照明增发)(4)

而作为雷士照明的实际控制人,王冬雷旗下的另一家上市公司德豪润达却仍处于主营业务持续亏损阶段。

德豪润达2016年实现LED业务营业收入21.36亿元,同比略下降1.87%,主要是LED行业虽有所回暖,但行业竞争激烈的格局仍在持续,使得LED业务整体销售规模同比略有下滑。

排除出售子公司香港德豪光电100%股权为公司带来约1.95亿元的收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利润为亏损1.2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1.13%。

德豪润达、雷士照明的差异化分工,早在王冬雷2012年12月成为雷士照明第一大股东之际,就曾提出过。但双方的协同效应却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报告期内,LED行业出现一定程度的回暖现象,但LED行业竞争激烈的格局仍在持续,德豪润达的LED业务整体销售与去年基本持平。

3月30日,德豪润达发布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17年1-3月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7000.00万至9000.00万元,同比变动-1.55%至21.02%。

但德豪润达的股权之争,却并未因上半年的成功拍卖而得到圆满解决。

吴长江持有的1.亿限售股今年3月16日已为周大福旗下的两家公司以7.41亿元底价拍下,由于案情程序复杂,两个多月仍没有过户。

当时,德豪润达限售股成交价格5.7元/股,而德豪润达最新股价为4.48元/股,周大福拟持有的1.3亿股德豪润达,已账面浮亏1.586亿元。业内人士指出,周大福将被动成为德豪润达长线投资者。

今年4月28日,德豪润达发布的2017年一季报显示,吴长江于2016年8月向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法院起诉德豪润达、雷士照明,并追加NVC Inc.为第三人。

吴长江称其与相关被告于2012年签署了《合作协议》,该《合作协议》主要就推动公司与雷士照明整体战略合作及规划达成初步意向,现吴长江主张该合同无效。

同时,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因前述协议无效导致的借款利息损失等580万元并承担该案诉讼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法院于2016年8月受理该案件,德豪润达已于2016年9月对该案管辖权提出异议。

雷士照明后期哪里上市(高工LED资本雷士照明增发)(5)

雷士照明后期哪里上市(高工LED资本雷士照明增发)(6)

点击阅读原文,报名参会>>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