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微服私访 从民间带回一奇女子(这个皇帝为杀鸡儆猴)
“剥皮实草”又称“剥皮楦草”,是一种存在于佛教传说中的残酷刑罚,过程为:把犯人从头到脚完整剥皮,将人皮填充稻草示众,该刑罚用于处决地狱中罪大恶极的灵魂,可谓残忍至极。
元洪武年间,朱元璋针对贪污腐败的朝廷官员,将传说中剥皮实草这一刑罚加入明刑律补充篇《大诰》,对贪腐的官员先剥皮处理,随后,制成人皮鼓或人皮草人放在衙门、土地庙等显眼处示众。意在杀鸡儆猴,警告其余官员贪赃枉法之下场。
有了性格基础,朱元璋做出冲冠一怒屠杀万人(洪武末年“大杀京民”事件)便不足为奇,“发明”剥皮实草这一残忍刑罚更是顺水推舟。
但是,剥皮也是一个技术活,这种刑罚不在官方规定的死刑处死方式之列,但是,在历史上确实被多次使用过。汉景帝时,广川王刘就曾经“生割剥人”,但他怎么个剥法已难查考。三国时吴国末帝孙皓曾剥人脸上的皮,但是,并见诸史籍记载。
一般人肯定干不了,那么,具体是怎么操作的呢?
根绝电影《十大酷刑》里面描写过的另一种剥法,其可信度未知。
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头顶“光溜溜”地爬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还有一种方法就是直接剥,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当然,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本着尊重史实的态度,如今我们追溯朱元璋推行该酷刑的细节,且容我慢慢道来:
最先将朱元璋推崇“剥皮实草”这一事件公之于众的是清朝赵翼,此人从文,却对诗词不感兴趣,偏好秘史,所以,便对朱元璋有些研究。赵翼根据《草木子》首次揭露“剥皮实草”之事,该文大意为:明祖朱元璋整治官吏极严,但是,凡有贪赃枉法的官员被百姓赴京上诉者,倘若贪污金额超过六十两白银,除枭首示众外,还要剥皮实草。
并且,各地大小衙门的左侧专为此刑设立一“皮场庙”,除了要做祭祀土地用之外,还作为剥皮的刑场。每个被此刑处决的罪犯,最终,都被制成填满稻草的人皮草袋在大庭广众之下悬挂于官府公座旁边,此景,让人望之触目惊心。
赵翼的这一言论一出,“剥皮实草”顿时成为朱元璋残虐高压的又一铁证。对于贪污犯,先是砍头!随后剥皮!不仅实草!还要示众!该刑之繁复,之残暴,堪比车裂凌迟!这一说法使赵翼领了二百年风骚,但究其根源,“剥皮实草”史料匮乏。
而且,今本的《草木子》并无关于此事的详尽记载(并不排除从前编撰的《草木子》中有记载)。更有学者撰文否认这一言论存在,可谓众说纷纭。
如今,有幸陈学霖先生的敲定了朱元璋“剥皮实草”的事实。
陈先生考证多种史料,确认了“剥皮实草”之酷刑并非空穴来风,陈学霖先生引证了《纪事录》、《钦录》中关于剥皮这一刑罚的典故,然后,结合海瑞上书的历史环境和细节语境,印证了剥皮之刑确切出现过,绝非虚言。
在《建文朝野汇编》中,陈先生也从蛛丝马迹里考证出朱棣靖难获胜之时,将建文帝不投降的老臣处以剥皮刑罚,这也间接显露了朱棣对于朱元璋旧时做法的重温。
行文至此,剥皮实草之刑在新史料的发掘以及史学家的考证之下落实,朱元璋借此惩戒贪官污吏、朱棣以之处决建文帝老臣、张献忠依此法滥杀无辜,这些事件重得考证。
既然,证据确凿,那么,“剥皮实草”又是朱元璋在何种情况下受何种启发“发明创造”出来的呢?
最后,笔者根据些许典籍结合天马行空,胡说八道,诸位不妨当作野史笑料。
其中,在元朝初年时,元祖忽必烈诛杀了阿合马籍没了他的家。阿合马有个爱妾名叫引柱,武士们搜查时从她的衣柜中搜出两张熟好的人皮,每张皮上都连着两只完整的耳朵。
问她:“你存放这人皮有什么用?”
引柱说:“这是诅咒时用的,把它放在神座上,发咒语时人皮就会出现应声。”
蒙语“浑脱”有多种语义,可指动物皮制成的皮袋。历史上许多著作引用“浑脱”一词指代动物皮革制品,但是,到了郑思肖这儿却变了意思:“将罪人活活剥皮名为浑脱”,直接用到人身上去了。根在可见的史料,六朝前的剥皮之刑只是剥人面皮,后来便进而剥人全身的皮了。
《元史》的某些部分中“浑脱”一词倒是经常出现,所以,走笔至此不妨大胆胡言揣测:
“剥皮实草”是朱元璋对元朝旧规章制度的继承,“剥皮”本是蒙元之杰作,“实草”是朱元璋沿袭下来的创新。然而,明太祖用这一方式惩戒贪官污吏,并没有显著效果罢了。《元史·刑法志》有说:“元朝的刑法,其好处在于宅心仁厚,其劣势在于行之迟缓有失检点”。
在此,结合剥皮来看,未免让人哭笑不得。
然而,历史事实定要尊重,随着史料的发掘以及史学家们的不懈努力,定有更多的史实呈现在我们面前。
参考资料:
『《大诰》、《倚天屠龙记》、《草木子》、《纪事录》、《钦录》、《元史·刑法志》』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