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山诗经讲解10分钟(跟李山老师读诗经)
“诗歌总集”带来的误解
撰文 | 李山 责编 | 廖玥
《诗经》是什么?常见的定义是:《诗经》是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
这样说,一般而言是正确的,因为今天读到的《诗经》确实是一个诗歌的集子。
然而这样说,也有不小的问题,那就是容易带来误解。
什么误解?说《诗经》是“集”,容易招致这样的误解:把《诗经》等同于后来“李白诗集”“杜甫诗集”中的诗篇集子。
当成李白、杜甫“诗集”中的篇章来看,又有什么问题?《诗经》这部作品,特别是其中有些篇章,原为西周礼乐文化的有机部分,把《诗经》当“集”看,很容忽略这一重要特点,因而在解读上出现偏差。
这样说笼统,就让我们举一首诗篇为例来说明。这首诗见于《周颂》的《敬之》篇:
敬之敬之,天维显思,命不易哉!
显:显赫。思:语气词。
无曰高高在上,陟降厥士,日监在兹。
陟降:上下往来,有监管的意思。士:事。
维予小子,不聪敬止?
不:敢不。聪:敏觉地。止:语气词。
日就月将,学有缉熙于光明。
将:行,进。缉熙:光明。《诗经》固定语,在此为动词。
佛时仔肩,示我显德行。
佛:辅助。仔肩:重任。
大意:
(前六句)虔敬上天啊,天命是显赫的,周家获得天命不容易。不要以为上天高高在上(管不到你),它每天都监视着下界,观察着它在人世间的事业,每天都在监视着这里。
(后六句)我是年轻的后辈,哪敢不尽心竭力敬奉上天?我要不断学习,日积月累地进步,以期达到光明之境。请辅助我,帮助我完成身上的重任,明示我显耀的德行。
《毛诗序》说:“《敬之》,群臣进戒嗣王也。”说“戒嗣王”,与前六句相合,可是后六句呢?“维予小子”云云,很明显不再是大臣的“戒”,而是对“戒”的应答。所以,若是一味照着《毛序》的解释,这首诗有一半就难以解释通顺。
稍微认真地观察一下这首诗篇,很明显,诗篇的歌唱出现了两个抒情主体:前六句为大臣,后六句则是周王。这就是问题所在。一首诗中怎么有两个主体发声呢?宋代朱熹就觉得《毛序》说法不通,因而他的《诗集传》将诗篇的理解改为:“成王受群臣之戒,而述其言曰‘敬之哉……’”。可是,照这样的解释,诗篇又成了周成王一个人先叙述大臣的告诫、然后再加以回答的“一首诗”了。这样来解释不也很别扭吗?
有一点《毛序》与《诗集传》倒是一样的,两者都相信《敬之》是一个人的诗。本来诗中含有两种声音,《毛序》只承认一半——大臣的陈戒;朱熹则承认另一半——周王答词,其实两者都是“半身不遂”。
问题就出在两者都是按照后来诗人赋诗言志这样的创作模式来理解《敬之》的。是的,后世诗人的诗歌篇章不会出现“两个诗人”在那里说话的现象。就是写“对话体”的乐府体类的诗,也是抒发诗人一个人的心情想法,不会出现“两个诗人在说话”这样的怪事。也就是说,应该统一在一个抒情主体之下,而不能像《敬之》这样。
《敬之》原本就是表现大臣和君主的“对唱”,而将这对唱联系起来的则是新王登基的隆重典礼。这是先辈学者傅斯年先生发现的。傅斯年先生根据《尚书·顾命》篇西周新王登基有大臣对新王陈戒、新王作答词的记录,证明《敬之》是一首新王登基典礼的君臣对答的诗篇。毫无疑问,这是尊重了诗篇文本自身显示的说法。(《诗经讲义稿 傅斯年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21-51页。)
按照这样的理解,《敬之》应该如下分章:
大臣:敬之敬之,天维显思,命不易哉!无曰高高在上,陟降厥士,日监在兹。
新王:维予小子,不聪敬止。日就月将,学有缉熙于光明。佛时仔肩,示我显德行。
这也是笔者所要强调的:
《诗经》是礼乐的“组成部分”。今天所见的诗篇,在当初属于典礼程序中不同环节的歌唱,后来典礼消失,同一典礼上不同抒情主体的歌唱被抄在一起,看似一首诗歌,其实是两首歌或几首歌。即如《敬之》,前者表达的是臣民对新王的希望,后者则是新王对臣民希望的表态。这就是典礼歌唱的“歌以发德”。
这个诗篇即便是出自一个人之手,也是分别为两类抒情主体分作的歌词。麻烦的是,后来典礼消亡,人们把典礼中不同人物的唱词抄在一起,就成了一首诗。再后来的古代注家不加分辨地以“一首诗”的眼光解读,就难免扞格难通了。这就是不假思索地将《诗经》视为“诗集”带来的误解。
本文节选自《诗经应该这样读》
中华书局2019年出版
媒体转载请联系授权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如涉版权请联系我们
栏目主持人 李山教授
●●●
责编 廖玥
美编 薛宇
投稿信箱taoliguoxuetang@163.com
收听李山《中国文化概论》(北京师大本科课程)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