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第三次伐晋(前秦吊打周边方国)
秦统一六国前后,有一个很有趣的变化。
秦之前,中原诸侯国,即便是最弱小的燕国也能吊打强大的山戎和东胡。
秦之后,中央政权对于少数民族,大多数是处于守势,最典型的例子是北宋,陆续被北方的辽、金政权和西部的西夏政权按在地上摩擦,悲催至极。
历史的分水岭如此清晰,到底是为什么?这就要从国家体制导致的社会关系变迁来解析了!
周到秦的改变,最深刻的是国家体制的变化,及其带来的各种社会关系的变迁。
由分封制到郡县制的变化,彻底改变了官员与国家的关系——
分封制下,原则上是没有“官”只有“爵”的,公、侯、伯、子、男……无非是谁的封地大一点,谁的爵位就高,谁管理的“地盘”就大一点。也就是说,每个诸侯都是自己封地的主人。
这种情况下,如果周边蛮夷或方国来进攻来掠夺,那就是在抢自家的东西,是真的肉疼啊,“是可忍孰不可忍”,当然是全国上下奋起而击之。这种全民一心的军队,战斗力当然是杠杠的。
比如赵国对北方匈奴,秦国对西北的义渠,楚国对西南的巴蜀、百越,基本都能达到以诸侯国一国之力而横扫的效果。
而郡县制下,由于中央集权了,管理国家的是各级官吏仅仅是由皇帝任命的“打工人”,在他们的潜意识里,国家是皇帝的,土地财产也是皇帝的,既然如此,他们又怎么会为了“别人”的东西去拼命!那不是傻吗?
因此,秦之后的官吏,大多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能尽职尽责完成分内之事就不错了,置于指望他们与国家共命运,去抵抗少数民族侵略,那是真的想多了!
这种情况下的军队和国家,战斗力可想而知,被少数民族吊打也就理所当然了!
最鲜明的对比是匈奴,被赵国一直压制的匈奴,竟然一度逼得如日中天的汉高祖刘邦“和亲”换和平,直到汉武帝时期举全国之力才再次将其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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