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规定个人缴费日期(河北4地最新通告)

河北省规定个人缴费日期(河北4地最新通告)(1)

沧州

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

关于延长2022年11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全力配合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统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等事宜,现将延长2022年11月份纳税申报(缴费)期限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全市范围内将2022年11月份的纳税申报(缴费)期限由11月15日延长至11月28日。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11月28日前办理纳税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三、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广大纳税人优先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手机APP等“非接触式”方式办理纳税(缴费)申报事宜。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

2022年11月15日

邢台

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11月份纳税申报 (缴费)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缴费人)办理纳税申报(缴费)等事宜,现将邢台市延长2022年11月份纳税申报(缴费)期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邢台市2022年11月份纳税申报(缴费)期限延长至11月28日。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预计2022年11月份申报期内,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提前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三、建议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非接触式”方式办理纳税(缴费)事项。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

2022年11月15日

雄安新区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关于延长容城县、新区第一税务分局2022年11月征期的通告

为全力配合做好新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现将延长容城县、新区第一税务分局2022年11月征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容城县和新区第一税务分局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将2022年11月份的纳税申报(缴费)期限延长至11月28日。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延长后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三、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广大纳税人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优先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手机 APP、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理纳税申报等事宜。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

2022年11月15日

唐山最新通告→缴费期限延长!河北一市最新通告

来源:长城网综合牛城晚报、掌握沧州、雄安发布、燕赵都市报纵览新闻等

责编:房淑婧 苏浩军 陈兆月

编辑:吴云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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