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商业保险的类别)

上一篇文章介绍了保险经纪人,以及其生产方式和素质要求、基本技能等方面的知识。这次我们回到保险(Insurance)本身。

在中国博大精深的文化土壤中,孕育着很多有意思的词语,保险就其一。按照保险的本意理解,是稳当、靠谱、信得过的意思,直到商业文明的兴起,保险演变成了一种保障机制,一种财务安排的方式,可以达到风险分摊、损失补偿的目的。

保险按照经营主体性质来分,保险无疑分为国家主导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公司主导的商业保险两个大类。今天我们就来简要探讨一下商业保险的类别。换句话说,除了社保外我们身边最容易接触到的商业保险都有哪些?


依据保险标的,在我国商业保险主要分为两大类: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一、财产保险,主要包括机动车辆保险、家财保险、责任保险、农业保险等以财产或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一)首先是最常见到的财产险巨头——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用人话说,车险的保障范围一是车辆自己,二是因为这辆车导致的他人或者财产的损害。从险种来看依然体现了这样的原则,保护车辆自己的险种有:车损、盗抢、座位、划痕、玻璃单独破碎、自燃、涉水、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新增设备损失等。保护他人和财产的很简单:第三者责任险。车险的赔付都会设有一定的免赔额度,通常是5%—20%,如果不想被保险公司免赔额限制,则需要加上另一个特别险种——不计免赔率险。篇幅所限,具体的配置方案技巧我们放在以后的文章中再来一同梳理。

商业保险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商业保险的类别)(1)

(二)家财保险,有了上面的例证,家财险就很好理解了——以家庭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不过现在的保险公司为了增加这个险种的可看度,往往设计了打包方案,如涵盖了入室盗窃、火灾、建筑物受到的外来撞击(如我家楼顶总是有直升机飞来飞去)、水管爆裂、燃气爆炸、渗水导致的墙面污损或因此导致的楼下或隔壁邻居的损失、家庭人员室内意外伤害(老人家浴室摔倒、厨房刀具意外伤害等)、宠物咬人等多种保险方案。因其较低的保费和较齐全的保障内容而在市面上得到一些热烈的反馈。

(三)责任保险,是指保险人(上一篇文章中解释过了,就是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者负赔偿民事责任,并被提出赔偿要求时,承担赔偿责任的财产保险形式。换句话说,应该赔偿第三方人员(非投保人、非保险人的其他方)的情况下,由于投保人有责任险,这个赔偿转由保险人来负责赔偿。举三个栗子,公众责任保险:如商场内部、小区园区内部等场所,产品责任保险:如消费者因使用该产品造成的伤害或损失,雇主责任保险:老板雇佣的员工因工作导致的伤害或损失。

(四)农业保险,主要是对农业产业在生产过程中因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如冰雪洪水等)、事故或者病疫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一般分为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两大类。以上列举是比较常见的几类财产险种类,其他接触较少的险种在此不作介绍。


二、人身保险。人身保险是什么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2条给了我们直接的解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主要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保险等业务。总而言之,人身保险是和我们人的身体打交道的保险种类。

(一)人寿保险,主要有以下四种。

1、定期寿险。一般简称为定寿,是指以死亡为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比如某保险产品条款约定:被保险人如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当然设有除外责任,如违法犯罪、吸毒、战争等),则赔付保额50万。如保险期满被保人仍生存,则保险合同终止。看上去有没有一点赌命的意思?其实定寿最大的优势是低廉的保费,并且在一定期限内可以获得较大的保险保障。劣势自不用说,如果满期了人还健在,则以往缴费不再退还。

商业保险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商业保险的类别)(2)

2、终身寿险。与定寿对应,通常简称终身寿,是指以死亡为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终身的人寿保险。终身怎么理解?好说,比如终身未嫁,那就是到死这一天还未嫁人。保险规范的解释:自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人死亡止。人终有死的那一天,即在被保人身故的那一天给付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额度。比如老王买的终身寿保险,无论在老王50岁去世还是100岁去世,保险公司都会在老王咽气的时候理赔50万元。优势在于被保人永久的保障,无论时间长短,合同的保额总在被保人生命的尽头矗立挥手。当然如果中途选择退保终止合同,被保人也可以获得现金价值(这个金额根据不同的公司、不同的保险产品类型、不同的退保时间等有重大关系)。换了个方式赌命。

3、两全保险。两全险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或者保险期满时生存,保险公司均给付保险金的人寿保险。所以两全保险的保险期间都不会是终身,比如保30年或者保至70岁。从生死都可以理赔这一点来说,似乎不像赌命那样无情了,比如老王50岁身故,那么无疑他可以获得保额,作为他的遗产传承;比如保险期间是到70岁,且到70岁时老王身体倍儿棒,那么在保险合同终止时,保险公司依然会给付满期保险金,比如说退还保费,或者略多一点的保费。优势很明显:死亡时赔付保险金,存活时给付保险金,相当于投保人的强制储蓄,生死两全。

4、年金保险。年金险是指以生存为给付条件分期(一般为一年一次)给付生存金的人寿保险。简单来说在保险合同中根据被保人年龄、性别、缴费形式和金额来确定的一个年金数字,在每一年的某个时间里固定给付年金给被保险人。比如老王买了一份年金保险,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从生效后的第5年,每一年向老王给付2万元年金。直到xx岁或者终身。这里不由得想插一句:纵观这些年的年金保险,从可以附加复利万能账户到保监134号文规定取消附加形式,到逐步演化为同时购入另一个万能账户作为主险的双主线形式,可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至于什么是万能账户、主险、附加险我们后期再逐一探讨。

(二)健康保险,主要有以下两种。

1、医疗费用保险,简称医疗保险,是指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医疗保险涵盖的范围非常广,如门诊费用、药品费、住院费、护理费、手术费、材料费、检查化验费等等。总之,医疗保险是针对以上提到的在医院发生的所有合理且必要的费用。保险公司会根据这些费用的免赔额度、是否社保用药、报销比例、门诊或住院等因素设置不同的险种,所以不要轻易以为一张医疗保险保单就能解决所有问题,具体还是要看保险公司的条款设置,直白来说,医疗保险的模式是:被保人先到医院(一般要求公立二级以上医院)看病,然后拿着医院开具的所有发票和相关治疗资料,找到保险公司报销。

商业保险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商业保险的类别)(3)

2、疾病保险,是指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一般最常见到的是重大疾病保险(涵盖癌症、心肌梗塞等常见疾病)。和医疗保险不同,疾病保险是指当被保人达到保险条款所约定的疾病状态后,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简单来说,疾病保险的理赔方式是确诊提前给付。什么意思?即被保人拿着医院(一般要求公立二级以上医院)的确诊书,根据合同的条款和保障额度找到保险公司理赔,至于这笔保险金给付后被保人是拿来干什么,是否够花、是否有结余、甚至是否继续治疗,均由被保人自己决定,保险公司一概不管。

(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意外伤害而导致的身故残疾或其他损伤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分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与医疗保险和疾病保险的区别类似,意外伤害保险指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在医院治疗的费用予以理赔报销。意外伤害死亡或残疾只保障被保人意外死亡和残疾的情况,给付意外死亡残疾保险金。简言之,前者报销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后者给付意外身故或残疾的保险额度,如未达到身故和残疾标准,不理赔。通常二者结合起来,能发挥保险的最大理赔效用。


简要回顾,我们知道了根据不同的保险标的,商业险分为财产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

在列举的几种财产险中,我们记住了最常见的机动车辆保险。在人身保险中,除了定寿、终身寿、两全、年金四种外,还有医疗保险和疾病保险以及意外保险三个大类。早知道不如就写这两句话……

以上,略显枯燥的纯保险理论,差不多算是有一个大概的框架了。后期我们将根据以上介绍分门别类地探讨我们身边的商业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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