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祖训未解之谜(一桩骇人听闻的大明公案)
01
这桩令人瞠目的怪异公案,大约发生于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的端午时节。
据《明史•卷一百二十八•列传第十六》载:“三年,授弘文馆学士。十一月大封功臣,授基开国翊运守正文臣、资善大夫、上护军,封诚意伯,禄二百四十石。明年赐归老于乡。”
且说大明开国,天下初定。赢得满身功名的刘伯温,受太祖赐赏,踏上了返乡路。
刘伯温,浙江青田(今温州文成县)南田镇人。南田多山,有“万山之巅,独开平壤数十里,号南田福地”之美誉。正因如此,又在外颠沛多年,刘伯温念家心切,巴不得一步就回到故乡。
风尘仆仆,归程匆匆。这日,一身布衣打扮的刘伯温与随从亓顺,终于走进了处州府下辖的青田县城。
时逢端午,城内车水马龙,一派热闹景象。更有走江湖耍猴卖艺的,舞刀弄枪练摊的,纷纷扯开嗓子卖力吆喝,聚拢人场。
走着,看着,亓顺突然压低声音道:“老爷子,多加小心。”
余光里,刘伯温也观察到一个脸上横着条刀疤的壮汉,正躲躲闪闪,尾随其后。
“看他面目凶悍,行迹鬼祟,绝非善类。”随从亓顺话音未落,刀疤壮汉已隐入人群,消失得无影无踪。与此同时,意外又生——
02
街旁,冷不丁多出个蓬头垢面的小叫花子,麻杆般细的胳膊一伸,便搂住了刘伯温的双腿。
瞅其稚嫩面相,多说也就八九岁年纪。身子瘦削,酷似一具皮包骷髅。只一眼,刘伯温便不敢再迈步。生怕一用劲,就会稀里哗啦,把他给扯散了架。
“你叫什么名字?”刘伯温问,“你爹娘呢?”
小叫花子眼神涣散,没应声,只是举起了乞讨用的破碗。见他实在可怜,随从亓顺取出几个铜钱正欲施舍,却又惊愕得叫出了声:“老爷子你看,好像是被人砍掉的。”
小叫花子的双脚,居然都没有脚掌!
“喂,你们是外乡人吧?饭可随便吃,话不可随便讲。”
这时,一个满脸络腮胡,浓密得连嘴巴都找不到的男子抱膀歪头,横在了主仆面前,满脸的皮笑肉不笑。
03
此次返乡,刘伯温有意归隐,故而轻车简从没穿官服,随从也只带了亓顺一个。大胡子有眼无珠,倨悍无礼,倒也在情理之中。
“我是他爹,他是我儿子,乳名石头。”大胡子说着,探手一拎,便将小叫花子倒提起来,“你们好好瞧瞧,有伤吗?”
凝神观瞧,刘伯温不觉蹙起了眉头。
小叫花子的脚踝处,确实没有伤疤。而看似无足,实则脚趾脚掌与脚跟紧箍成一团,全然没有发育长开。
“他天生就这样。瞧明白了吧?”大胡子斜睃着亓顺道。
“你既然是他父亲,又为何让他出来行乞?”刘伯温沉吟问。
“你烦不烦?他娘不知羞耻,跟野汉子私奔了。不要饭,喝西北风啊?”大胡子冷哼罢,提着小叫花子挤出了围观人群。
目送他走远,亓顺倍感蹊跷,一时却又合计不出蹊跷出在了哪儿。对啊,以神机妙算无遗策而名扬天下的老爷子就在跟前呢,我又何必费这脑筋?
而只一个对视,刘伯温便猜破了他的心思:“你怕死么?”
“我是死过一回的人了,不怕。”
亓顺说的是实情。数年前,是刘伯温从死人堆里救出了他。
刘伯温抬手一指,“去,从它胸口上薅一把毛发回来!”
04
顺着主人的指向看去,不怕死的亓顺也觉心肝儿一颤。但见不远处,一个身阔臀肥,袒露着一巴掌宽胸毛的秃头男子正在进行驯兽表演。在其棍棒驱使下,不停翻跟头的野兽,竟是一头红毛罴。
红毛罴,因其青面赤须,五官似人,故民间也称其作“人熊”。据传,此物性猛力强,以掠人为食,异常凶狠残忍。而去薅它的胸毛,我的老爷子啊,这还真是个玩命送死的差事。
亓顺深吸口气,奔了过去。
“各位父老乡亲,还请站站脚,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在下谢过了。”秃头驯熊人吆喝罢,手中棍棒一挥,就见那红毛罴直挺挺站立,双前掌一扣,冲周遭看热闹的观众做起了揖。
一举一动,皆如常人般有模有样。
啧叹声中,有人问道:“都说这畜生掏吃人心肝肠,你是如何驯它的?”
“容易。只一个字,打。打到它老老实实,服服帖帖。”
趁秃头驯熊人自鸣得意,侃侃而谈之际,亓顺飞快出手,揪住红毛罴胸口的长毛猛力一扯。刺啦,毛发被扯脱,还生生拽下一块皮肉来。
那红毛罴当即痛得龇牙咧嘴,嘶声闷叫。
既已得手,亓顺撒腿就跑。秃头驯熊人气够呛,牵起套于红毛罴脖子上的铁链开追。
惹怒红毛罴,那还了得?亓顺担心主人安危,急急大喊:“老爷子,快跑啊。”
哪料,刘伯温站在原地,安之若素,别说跑,竟连路都没让。
这下,可糟了大糕了,要出人命!
05
放心,没事儿。自古兵来将挡,水来土屯,这红毛罴来了,自有刀疤壮汉应付。
没错,就是刘伯温主仆进城时,偷偷尾随其后的那个壮汉。不等秃头驯熊人牵红毛罴追近,刀疤壮汉已拔刀在手,护于刘伯温身前。
“冯老二,切莫伤那人熊性命!”刘伯温叮嘱道。
刀疤壮汉手腕一拧,化砍为拍,拍黄瓜般落上了驯熊人的秃脑袋。
嘭,驯熊人登时懵了圈,晕头转向趴下了。那红毛罴倒识时务,野性与凶性全无,乖乖站在了一旁。
咋回事?薅了一把熊毛的亓顺又犯了闷:人熊极恶,胜比瘟神凶煞,这只咋如此乖顺?不合常理啊。还有,临危助场的刀疤壮汉,又是啥人?
这事儿,说来有点话长——
4年前,夏秋之交,天现异象,酷热至极,五谷枯萎,大地开裂,天下百姓自是苦不堪言。坊间风传,此乃怨愤冲日所致。朱元璋便派刘伯温担纲,审理久积冤案。
随着一桩桩陈年冤案具结清楚,倾盆大雨从天而降。刘伯温借机奏请立法,严防酷刑滥杀。而彼时,朱元璋正要处决一批死囚,就全部交由刘伯温处理。刘伯温深知施德政,方能得民心,故一直主张教化民众,使其明法守法,就把罪轻者悉数释放归家。
这其中,便包括刀疤壮汉冯老二。
冯老二是不满元末官府横征暴敛,聚众为匪的。因线报有误,错把义军当官兵,好一通打劫。后来遭围剿,活捉,打入了死牢。所幸遇上刘伯温,才保全了一条性命。
青田相逢,余光一扫,刘伯温便认出了他。
06
“你怎会来此?”刘伯温问。
冯老二一声长叹,止不住哽咽失声:“那年蒙大人厚恩,草民获释归乡。前脚刚进村,便听说家中出了天大祸事。几个歹人半夜入院,害了我妻,偷走了6岁的儿子。”
爱子心切,此后几年,冯老二一直在寻子。从杭州府到处州府,从海宁到青田,几乎翻遍了每座县城,每个乡村,皆音讯杳无。直至不久前,于括苍山中,冯老二碰到了驯熊人和红毛罴,就一路跟来,也恰巧遇着了布衣打扮的刘伯温。
“你为啥跟它?”亓顺接茬,开玩笑道,“你该不会怀疑那人熊,是你儿子吧?”
谁能相信,冯老二居然点了头:“我也说不清为何,只要瞅它的眼睛,就觉得像是我儿子。大人,我是不是想儿子想出邪病来了?”
此时,刘伯温已查看完亓顺玩命薅来的那一把熊毛,又翻开红毛罴的眼皮看了看,接着摸向了它的掌腕脉搏。
正确地说,应该是他。
“快抱起他,随我去城南回春堂。亓顺,你马上报官,捉拿乞丐父子与驯熊人!”
07
回春堂,是家老字号药铺。坐堂的老郎中姓赵,人称“赛葛洪”,早年曾拜刘伯温祖父刘庭魂为师。
刘庭魂,字尚德,博学多才,广泛涉猎天文地理、阴阳医卜等学问,曾任元朝太学上舍。正所谓名师出高徒,“赛葛洪”随他习得一手悬丝切脉、死骨更肉的好医术。
而在去回春堂的路上,刘伯温向冯老二道出了一桩令人骨寒毛竖的江湖邪术:采生折割。
采,即采取,搜集,多用下药、拍花等下三滥的无耻手段;生,是生坯、原料之意,一般指正常幼童;折割,刀砍斧削。
简言之,就是拐骗来正常人,多为女人孩童,然后用刀砍斧削以及其它方式,将其变成奇形怪状的残疾或人//兽结合的怪物。由于此法万分歹毒,十难活一,许多“生坯”被生生折磨致死。
比如那个跪行乞讨的小叫花子,极有可能是刚出生就被人贩偷走,卖与了心如蛇蝎的折割人。折割人用铁箍箍其脚掌,只让他发育身体,最终变成了无足人。至于大胡子,定是个逼迫他行乞敛财的丐头,而非他爹。
再比如,此刻被冯老二抱在怀里的红毛罴。
刘伯温说,少年游学时,曾听过一桩骇人异事:一孩童被乞丐拍了花子,带进深山藏于山洞,先强灌哑药,使其失言;接着剥光衣衫,遍体针刺,致其血涌淋漓;趁血热之时,宰熊剥皮,紧裹于孩童全身,使人血与熊皮相胶粘,永久不脱。
若能存活,便成人熊!
08
采生折割的阴毒手段,真可谓令人发指。冯老二听得心头大痛,顷刻泪如决堤。
因为,那红毛罴,确实就是他那遭歹人劫走的幼子。
堪称万幸,他们父子遇上了刘伯温。而闹市初见小叫花子,刘伯温便想到了折割之术;再遇红毛罴,他心中已有几分断定,便让随从亓顺去扯熊毛。红毛罴疼痛发声,虽含混不清,但完全能辨出绝非熊吼,而是人的动静;细察熊毛,毛根干涩,并非生发于熊体。
以此可见,红毛罴实属采生折割恶徒制造的“人熊”。
即便当今,街头偶见病残乞丐,特别是童丐,难保没遭凌虐。若为非法之徒致残,以达到乞怜聚财的目的,亦可归于折割之列。
在回春堂,在老郎中赛葛洪的施手相救下,“红毛罴”渐显人形。但想恢复如初,已无可能。
在亓顺的引领下,县衙捕快快速出动,将大胡子、秃头驯熊人,以及其背后的一干采生人贩等恶徒,悉数缉拿归案,并解救出诸多遭到伤残的受害者。
再后来,曾进《戊申大统历》、一向主张宽刑止杀的刘伯温却一反常态,奏请太祖朱元璋,于《大明律》中添加了一条铁规酷刑。此即卷一九《刑律二•人命•采生折割人》:
“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亦流二千里安置。为从者,斩。”
对那些诱拐幼童、强迫行乞敛财的作奸犯科者,就该施以重典,严惩不贷。
策划:鱼羊史记 监制:鱼公子
撰文:刺猬 制作:吃硬盘吧、发达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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