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到底跟几个人有关(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来龙去脉)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是秦可卿的第二“淫”。第一个淫是判词中的“情既相逢必主淫”!《红楼梦》原文没有“淫丧天香楼”一说。这个说法出现在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的回前。根据古本记载,各个版本不同,

秦可卿到底跟几个人有关(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来龙去脉)(1)

十三回,秦可卿死。【甲戌本】和【庚辰本】此回的脂批最多。分别都是三条,【蒙王府本】有一条,以上七条批语没有“淫丧天香楼”的记载。只有【甲戌本】残缺严重的一条批语记载有“隐去天香楼一节,是不忍下笔也”

【甲戌:今秦可卿托…………理宁府亦…………凡…………在封龙禁尉,写乃褒中之贬,隐去天香楼一节,是不忍下笔也。】

“淫丧天香楼”出现在最后一条脂批,出处是【靖藏本】,关于【靖藏本】的记载是因扬州靖靖应鵾所藏而得名,简称靖本,题《石头记》。一九五九年由南京毛国瑶发现,为藏乾隆时的抄本。一九六四年尚在,以后迷失不知下落。

秦可卿到底跟几个人有关(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来龙去脉)(2)

这个版本见到的人极少。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毛国瑶发现抄本之后对照【戚本】将其中有批语的四十多回批语抄录保留了下来。随后这本书就下落不明,据说被当废品卖了,真实原因现在已经不得而知。现存这么多版本,有“淫丧天香楼”批语的,就只有原书丢失,只剩手抄批语的【靖藏本】,但也因此缺少文本支持争议最大。

【靖:此回可卿梦阿凤,作者大有深意,惜已为末世,奈何奈何!贾珍虽奢淫,岂能逆父哉?特因敬老不管,然后恣意,足为世家之戒。“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不能证明秦可卿在天香楼上有淫行,只能说她因“淫”而死。看似没区别,实则区别很大。假如秦可卿是潘金莲一般与贾珍勾搭,那么贾家上下那么多人,根本不存在秘密偷情不被发现的情况,对比贾琏偷情鲍二家的就知道,那样,天长日久半公开的事,秦可卿被谁发现都不会上吊自尽。所以说她淫奔无耻和公公苟且,却因为被人(尤氏)发现就羞臊上吊自尽根本说不通,也不符合人性,曹雪芹不会写这样一个漏洞百出之人。

如果秦可卿不淫,是她表现出来的处处严格守礼节,一步不敢行差蹈矩的“贾母眼中第一得意重孙媳妇”,那天香楼的淫丧责可能是他人淫威侵犯了秦可卿。这一点,判词写的清清楚楚!

秦可卿到底跟几个人有关(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来龙去脉)(3)

秦可卿判词“造衅开端实在宁”的造衅二字说的非常清楚。何谓造衅?制造、发起、挑衅、侵犯为造衅!曹雪芹用这两个字清楚预示天香楼秦可卿被贾珍侵犯后上吊自尽的事实,绝不是你情我愿的“不才之事”。所以【甲戌本】才说“隐去天香楼一节,是不忍下笔也”,为何不忍下笔?就是秦可卿如此优秀之人被公公侵犯而死太惨,太冤枉!为了让她能够清清白白的死,所以“赦之”,请求曹雪芹删除了四五页文字。而绝不是秦可卿与公公偷情被发现而死!如果那样有什么不忍下笔,又有什么可“赦之”?不忍和赦之,是脂砚斋对淫丧天香楼一段故事的最重要揭示。弄明白这四个字,就知道秦可卿死的冤枉。

关于秦可卿的两个“淫”字。“情既相逢必主淫”也好,“淫丧天香楼”也好,淫的主动人都不是秦可卿,秦可卿是被“淫”者。她最后因贾珍“造衅”,清白受辱无颜苟活上吊而死,脂砚斋替她惋惜,可怜她,请求曹雪芹删除了四五页,原文中却还保留了蛛丝马迹。

贾珍强奸儿媳妇致死,是犯罪。为了脱罪,听从尤氏建议,根据当初听到的焦大醉骂的“爬灰”当众自污,逃脱罪责。如此,贾珍由犯罪分子变成乱伦之人,自然没人再追究秦可卿为什么死。否则,贾珍再不要脸,秦可卿既然死了,他又何必表现的那么暧昧,丢自己的脸呢?贾珍为了遮盖事实给秦可卿举办了超大规模葬礼,引起皇帝的忌惮和注意,最终贾家覆灭的起因,也源自这次葬礼,以前多次撰文,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本人,查看前文!

综上,秦可卿可说是《红楼梦》中最冤枉之人,不但被书中人冤枉,还被几百年的读者冤枉!实在冤枉!

【文/君笺雅侃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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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资料重点引自: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80回本

【红楼梦】通行本120回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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