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需要注意哪些才不被会计坑(出纳会计何苦互相伤害)
有不少朋友向小编反应,他们(会计/出纳)虽然都是财务岗位中不可或缺的角色,但是却往往因为其属性大致相同和为了节省人力资源成本,员工们经常都会被要求身兼两职(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同时担任公司的会计和出纳。
但是问题来了!虽然我们都知道在财务部内部,会计和出纳的工作相同点差不多,而且最为密切,收付款的原始单据几乎天天在会计和出纳之间来回传递。但前面也说过,如果出纳和会计都是同一人的话,那么就将会出现不少安全隐患。
会计和出纳的工作性质
出纳:一种账实兼管的工作。出纳工作,主要是现金、银行存款和各种有价证券的收支与结存核算,以及现金、有价证券的保管和银行存款账户的管理工作。现金和有价证券放在出纳的保险柜中保管;银行存款也是由出纳负责收支结算。
总的来说,出纳要同时进行出纳账务处理,现金、有价证券等实物的管理,以及银行存款收付业务。
会计:会计,就是会算,算有分析的意思,有很多明细分类,如成本会计、材料会计、税务会计、记账会计等等。主要负责公司经济业务的总括核算,为经济管理和经营决策提供总体、全面的核算资料,分管企业的明细账。
会计和出纳是同一个人为什么会有风险隐患?
会计人员平时负责的是分类账的登记、收支原始单据的复核和收付记账凭证的编制,而出纳则专注于现金的收付和保管、收支原始凭证的保管、签发银行有关票据和日记账的登记。
两个岗位往往可以互相牵制、监督,避免贪污受贿、账目不清等情况的发生。一旦出现管账、管钱的为同一人的现象,公司账目上一旦出现问题,很难及时被发现。
表明上看,一人身兼两职,节约了公司成本,但从根本上来说,却给公司种下了更有毁灭性的隐患。因而,将两者分开,是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保护财产安全、增强会计数据可靠性的重要条件。
举例:
会计可能把员工报销的200元做账记成400元;员工找出纳拿钱时,即会计本人,只给了员工200元;那剩下的200元,直接进了那个会计兼出纳人的腰包。
所以,只有当两个岗位分别是两个员工的时候,才能起到互相牵制、监督、避免贪污受贿账目不清的情况出现。
会计和出纳该如何规避传递收款之间的风险呢?
在日常工作中,出纳可能会收取一些现金,必然会开具收款收据。对于非ERP等系统制作的收据,应该由会计人员在使用前登记,并保证编号是连续的,作废的必须全部联次保留。系统制作收款收据的,删除、修改、作废的权限应该严格控制,并且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收款收据操作记录,如发现有删除、修改、作废,必须查明原因并登记。
所有收款收据由出纳填制好以后,交财务印章管理人员加盖印章(财务印章不能由出纳管理)后交交款人一份,一份交出纳做账使用。
而且出纳人员应及时在已经收款的收据上加盖“现金收讫”、“银行收讫”,在已经支付的单据上加盖“现金付讫”、“银行付讫”。会计人员在审核出纳移交单据时,也应审核是否加盖。
出纳该如何把好资金关?
出纳如何把好资金关?简而言之,要认字不认人。签字手续不全,钱坚决不能支出。
第一不能认声音,口头说的都不管用。
第二不能认保证,谁拍胸脯都不行。
第三未经电话确认,不能只认短信、邮件和即时通讯信息,这些媒介有可能被盗用。
第四不要被“紧急”给唬住,再急也要走程序;如果特事特办,先让最高领导签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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