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的定义在法律中有规定吗(提起反诉的条件有哪些)
提起反诉必须具备4个条件:
(1)反诉的对象只能是本案的自诉人;
(2)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
(3)反诉的案件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范围;
(4)反诉最迟在自诉案件宣告判决以前提出。
反诉的特点:
1、反诉与本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具有双重性。
2、反诉请求是独立的。
3、反诉具有给付内容且能抵销、吞并原告的诉讼请求之功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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