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导师胁迫学生(时评西南大学女生指控教授丑闻)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评论员 项向荣
日前西南大学一博士研究生在网络上反映,西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赵某利用导师职权,胁迫其与他保持不正当关系长达三年,并要求随叫随到。25日晚,西南大学官微回应,该校法学院教授赵某确与学生存在不正当关系,存在严重师德师风问题。处理结果是:男方赵教授调离教师岗位,但没有解雇。女方不符合毕业要求,无法拿到博士学位。
这个处罚实际上是各打五十大板。
从该女生的反映来看,因为导师位高权重,而三年前她没有论文,举报他不但不能换导师更不可能毕业,所以只能屈服三年,这应该是实话。同时作为博士研究生,她也应该要看到,自己在事件中有较大的问题存在,比如没把学术基本功弄扎实,甚至连论文的排版都弄不好。毕竟博士生是否可以拿博士学位,导师无绝对的权力可以决定,没有发表权威论文是不能申请博士学位证的。至于留校资格,导师可以向学校推荐,也不能最终决定。而西南大学的决定:“该生提交的创新性研究成果,经其申请学位所在学科的学术委员会审核,认为未达到申请该学科博士学位创新性成果基本要求,不同意授予其博士学位”,这样的处罚是有道理的。
还是想对广大的学子说一声,虽然在国内导师一言堂制度下,导师权利的确过大,甚至有“选错学校误三年,选错导师毁终生”的说法。但是老想通过走捷径毕竟不是正路,如果讨好导师的心思少花一点,用在科研上的心思多一点,拿的出手的东西过硬一些,那么最终即使有人刁难,也奈何不了你。
单就事论事而言,这个事件中最大的问题方应当是赵老师。这位教授凭借导师的权威,潜规则自己的学生长达三年,也就是说空许诺了三年,女学生最终还是没能拿到博士学位,这样的师德不是一般的差了。
我们可以看到,国外很多高校性丑闻发生的频率还是比较低的,高校保留了学术圣地该有的清净与尊严。有的国家高等院校规定,禁止有共同学术兴趣的师生之间产生浪漫关系。只要是师生恋被公开,无特殊情况,院校惩罚的不是学生,而是教师,一旦师生恋情被发现,该教师就会被解雇或开除。这个决定的逻辑基础是:师生之间的恋爱关系里,有权力与地位的老师这一方可能会对弱势一方滥用权力,许诺或惩罚学生,而弱势者难以反抗,不得不屈从。正如反对校园内性骚扰著作《欲望横流的教授》所说:“只要教师的职位给予了其权力,学生和教授之间就永远不可能有真正的平等关系。”
如今国内高校里的性丑闻时有发生,而一些学校处理此类事情时想大事化小,小事化无,降级处理,这不是处理问题的长久之计。必须让导师们牢记,不应当跟任何学生谈感情,否则就对不起“天地君亲师”的这一古训了。
本文为钱江晚报原创作品,未经许可,禁止转载、复制、摘编、改写及进行网络传播等一切作品版权使用行为,否则本报将循司法途径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