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间的郑娟最后怎么了(看似可怜的郑娟)
“娶妻当娶郑娟,嫁人当嫁蔡晓光。”
看完《人世间》,这是很多人心里最真实的想法。蔡晓光满足了大多数女人对于爱情的浪漫幻想;郑娟则满足了大多数男人对于婚姻的白日做梦。
很显然,像郑娟这样的贤妻良母在现实生活中不可多得。郑娟和周秉昆结为夫妻的过程,也充满了艰难和曲折。
很多人调侃秉昆“两只祖传的玉手镯换来一个郑娟”,但殊不知秉昆娶郑娟的真正代价:母亲成了植物人。那两只玉手镯,喻示了秉昆妈的凄凉晚景。
可怜的秉昆妈为了小儿子的婚姻幸福,昏迷了1年又4个月才悠悠醒转,醒来后还患上了老年痴呆。无论是那两只玉手镯,还是秉昆妈出事,都是为了成全秉昆和郑娟的爱情。
周秉昆能够娶到郑娟这样的“人间极品”,水哥和骆士宾托他给每月郑娟一家送钱只是契机。郑娟早有预谋,她对秉昆的3次主动引诱,以及充满情欲的试探,才算为他们的爱情铺平了道路。
但是从爱情到婚姻,他们需要一个足够说服周家人的理由。秉昆妈的出事,以及秉昆入狱半年,则为他们的婚姻扫清了障碍。这个障碍,就是在那个保守的年代周家人以及所有人对“寡妇”的偏见。
01
周秉昆第一次来郑家送钱,仅是出于未婚青年对年轻小寡妇的好奇。他推开门走进屋内,看见一个衣着单薄的女子坐在炕上,当即眼睛都直了。
郑娟的出场,电视剧中给足了镜头:从她的背到她的腿,再到她的肩和她的脸,充满魅惑。郑娟转过头看到进门的周秉昆,两人都仿佛触电一般。慌乱之下,她抓起一件旧衣服盖在裸露的腿上。
郑娟开口就问:“谁派你来的?”她目露凶光,显然不欢迎一个陌生男人的闯入。尽管母亲和弟弟一再解释“他是个好人”,郑娟还是凛然地说:“带上那钱赶紧滚啊!别弄脏了我的家。”
郑娟对水自流和骆士宾的恨,发泄到了他的身上。周秉昆本想一走了之,但是郑娟妈(原著中为光明)的那一跪,击中了他本能的善良,他留下钱并承诺还会来。秉昆看似平静如水,内心却早已躁动难安。
俗话说:“所有的一见倾心,都是见色起意;所有的我对你好,都是另有所图。”周秉昆对郑家的同情,被一种狂野的冲动所取代。他承诺还会送钱来,与其说是出于同情,不如说是对郑娟美色的垂涎。
初次见到郑娟,周秉昆的心中充满了种种不堪和丑陋的想法。他心中愤愤不平:凭什么他涂志强就能娶到这样一个美人儿?他甚至认为她是卑贱的,与一个有不良记录的青年结为夫妻,结果让自己成了小寡妇。
他内心千丝万缕的惆怅,化为鲁迅先生笔下阿Q对吴妈说的那句话——“我想和你困觉”。
为了让这“我想和你困觉”更加心安理得,他还自我暗示:须知她是一个卑贱的女子,而自己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好青年。她不容置疑的卑贱,让他觉得自己高高在上,进而想入非非:
“一个在酱油厂当苦力的青年,去给一个卑贱的女子送去一大笔钱,见她是自己朝思暮想的那类美女,于是难以克制地与之发生关系,即使迫不得已使用暴力征服了她,那也算不上是多么罪恶的事吧?”
郑娟一眼就看穿了周秉昆。她赶他走,何尝不是一个柔弱女人的自我保护?
所幸周秉昆本质上是一个好人,深受周家那种正义和道德的熏陶,他很快对自己的龌龊想法进行了反思,并为产生这样的想法而感到羞耻。
他进而生出一种民间凄苦的悲悯。郑娟妈(盲少年)的那一跪,让他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思想觉醒:
“一个人看清自己,总比看清别人要难。谁都希望看清别人,希望自己看清自己的人却并不多。真实情况可能是这样——自己内心的丑恶,也许比自己一向以为的别人心里的丑恶更甚。”
洞悉了自我内心丑恶的秉昆,陷入了道德良知与原始冲动的挣扎。
他的内心深处,有某种东西在悄然发芽。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让他的内心充满了忧伤;他并不懂那种忧伤,名为“爱情”。只一眼他就沦陷了,无可救药地爱上了那个美丽的小寡妇。
02
自从秉昆第一次见到郑娟之后,他对谈恋爱、找对象就毫无兴趣了,一心只想着与她生活在一起的快乐。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完全是不明所以地被那个小寡妇迷住了,她是他心里最想要的那种女人。
但是他很清楚,姐姐周蓉嫁了个“黑五类”,如果自己再娶个小寡妇进门,等于要了爸妈的老命,他将成为周家的罪人。这种清醒让他备受折磨,痛苦不堪。
第一代工人家庭出身的大好青年,为什么非要将郑娟那样的小寡妇娶进家门呢?他缺乏任何可以说服家人的理由。
秉昆只见过郑娟两次,对她的感情还属于“阿Q对吴妈式的单恋”。郑娟是否愿意“和他困觉”?他毫无把握。
直到郑娟生完孩子,秉昆获得两袋红糖,匆忙给郑娟送去。他走进屋内,郑娟妈和光明都不在,半明半暗之间,炕上是郑娟和她的孩子。
这是两人的第三次见面,也是郑娟对秉昆的第一次引诱和试探。
郑娟问:“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呢?”秉昆答:“我不知道。”“你处对象了吗?”“不止一次想过女人吧?”“你想的女人是什么样的?”
秉昆只会回答:“我不知道。”在喜欢的女人面前,男人会变成傻子。郑娟就是要秉昆亲口承认,他初次见她时心中“龌龊的想法”:一年多以来,他想的那个女人就是自己。
得到秉昆近乎赌气一般的肯定回答后,郑娟说:
“你又哪里知道?其实我也经常想你啊!人想人,想死人。男人想女人是这样,女人想男人也是这样。起先我对你没这样,后来就开始这样了。”
她的唇狂热地亲在他脸上,同时不停地喃喃着:“我的贵人,我的好人,我的恩人,我要把我的身子给你,我也要你……”他们水乳交融,完成了人类亘古以来最原始的仪式。
郑娟是个知进退的女子,她并不奢望秉昆会娶她进门。她以报恩的名义,完成了对秉昆的以身相许。为了打消秉昆的疑虑,她说:
“我绝不会黏上你的……如果你什么时候想我了,就给我妈递个纸条,写上你哪天什么时候来,我就会一心一意在家等你。如果你有对象了,那你就千万不要再来了。如果你结婚了,那你就必须把我忘掉。”
绵里藏针的一段告白,话里话外都是充满情欲的试探。她需要确信这个欲望得到释放的男人是否真心喜欢自己,是否值得托付?如果他另娶别人,证明他对她没有真爱,她也不会亏欠于他。
秉昆按捺不住内心的躁动,第二天他就让光明给郑娟送去“约定的纸条”。郑娟如约前来,秉昆妈不在家,两人肆无忌惮。第二次发生关系,他们渐入佳境,在生理和心理上都获得了极大的满足。
郑娟将自己的身世告诉了秉昆,她和弟弟都是母亲收养的。她曾经为了摆脱涂志强偷偷下乡,跑到半路又回来了,因为不忍心抛下母亲和弟弟。她想告诉秉昆:无论如何,她都绝不会抛下母亲和弟弟。
这是郑娟对秉昆的第二次引诱和试探。
她把涂志强和水自流那种不寻常的关系也和盘托出,还将自己被“棉猴”强暴而怀孕的不堪过去,也告诉了周秉昆。秉昆完全被震撼了,他感觉自己陷入了一个巨大的漩涡,随之而来的是剪不断、理还乱的麻烦。
03
郑娟已经确信秉昆对自己的爱情,他是个值得托付的男人。他们的爱情能否开花结果,完全取决于他周秉昆是否坚定不移。
在告诉秉昆那些“残酷真相”后,郑娟再次告白:
“我觉得就在今夜,一股脑儿全告诉你才对。如果你以后还会想我,那就真是咱俩的缘。如果不了,证明现在就告诉你是对的……我也就只能对你好到这么一种程度了,可我是实心实意的,不是随便陪你玩感情的。”
后来,秉昆继续去郑家送钱,却再没有让光明送过纸条。但是他对郑娟的爱情已经彻底泛滥、野蛮生长。
他试探家人的态度,爸妈能否容许他娶个小寡妇?然而换来的却是父亲周志刚的勃然震怒。和哥哥秉义的一番谈话,让秉昆觉得郑娟对自己的毫无保留是对的,自己反而对她的真情实意感到内疚。
1975年9月,水自流和骆士宾因为“投机倒把”被关了进去。秉昆见到两人被游街示众,首先想到的就是钱,以后郑娟一家怎么办?
他毫不犹豫地想到了母亲口中那两只祖传的玉手镯。秉昆偷偷将手镯卖掉,换来了1200元的巨款。1200元,够他给郑娟一家3年了;而3年之后,最好如他所愿——他和郑娟已经做了夫妻。
许久没有见到她,他反而想清楚了,男人若爱一个女人那就必须连同她的一切麻烦全都负担下来,他已经有了足够的勇气。他暗下决心:“我要让你成为我的妻子,这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来到郑家,秉昆才得知郑娟妈死了。在郑娟妈的灵前,瞎眼少年光明把藏在秉昆和郑娟心里的话说了出来:“你把我姐娶了吧!我可以离家出走,不做你俩的累赘!”光明的懂事得让人心疼,也为他日后出家埋下了伏笔。
秉昆还是一如既往地给郑娟一家送钱,但是他没有再对她做出任何亲近的举动。他不是不爱她,他很清楚他对她的爱不是减弱而是增强了。
他们的爱情已经铺平道路,但是他们的婚姻却困难重重。把一个郑娟这样的小寡妇娶进家门,就算母亲松口,父亲周志刚也绝不答应。
1976年3月下旬,周蓉和丈夫冯化成、女儿玥玥回家探亲。然而路上却出了事,冯化成因为一首诗引发混乱被关了进去,周蓉也回不来了。秉昆得知消息手足无措,把这件事毫无保留地告诉母亲。
母亲一句话没说,直接昏倒了。看电视剧,人们很自然地把秉昆妈出事,成了植物人的原因归结为周蓉的自私任性,说她是“周家的祸害”。
然而仔细分析原著,就会发现冤枉了周蓉;秉昆妈的“业报因果”,其实来自秉昆和郑娟的爱情。
原著中秉昆第一次入狱,被关了半年时间。出狱后的第一天,郑娟说:“如果你妈不那样,多好啊。”秉昆心里想的是:如果他妈没那样,这会儿郑娟就不可能在家洗碗,他不可能如此幸福亲昵地楼着她。
这段心理描写很含蓄,却揭开了秉昆和郑娟从爱情到婚姻的真相。
04
郑娟对秉昆的第三次试探,是她故意隐瞒知道水自流和骆士宾游街示众的事情。母亲去世的那个晚上,叮嘱她把孩子送人。正在她寻思怎么把孩子送人抚养时,秉昆像救星一样出现了。
秉昆妈出事后,秉昆找到郑娟,希望她帮忙照顾母亲和玥玥。郑娟坦白“她骗了他”,秉昆也坦白了自己卖镯子的事。他们终于毫无隔阂,心意相通。
郑娟带着光明和楠楠住进了周家,开始对秉昆妈持续1年又4个月的照顾。不到半月之后秉昆就出了事,因为“思想问题”被关押半年时间。在这期间郑娟独自支撑着这个家,照顾成了昏迷的秉昆妈和3个孩子。
1976年10月,周秉昆出狱。那天晚上郑娟小声地对他说:“告诉你,我在安全期里呢。”这是郑娟对秉昆充满情欲的第三次引诱。他们像两条鱼一样“相呴以湿,相濡以沫”,尽情享受着鱼水之欢。
秉昆对郑娟说:“我一定娶你。”他终于底气十足,从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男孩成长为真正意义上的男人,具备了做丈夫的资格。
单纯从故事情节上理解,秉昆妈成植物人,秉昆又入狱半年,两件事皆因周蓉而起,但却可有可无。梁晓声只要笔锋一转,秉昆妈可以更坚强一点,秉昆也可以更安分一点,母子二人就不会遭罪。
可是如果这么写,秉昆和郑娟就注定做不成夫妻。为什么?——因为郑娟是个小寡妇。周家人不会接纳郑娟,整个光字片的邻里乡亲也不会接纳郑娟。
俗话说:“寡妇门前是非多。”在观念保守的年代,要是一个女人死了丈夫成了寡妇,相当于她的人生就完蛋了。要么守寡,面临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要么改嫁,被人们指斥为不贞不洁。
两千年的道德伦理,让历朝历代的寡妇们失去了正常女人追求幸福的资格。更何况郑娟还是一个名不正言不顺的寡妇,她嫁入周家注定充满坎坷;她和秉昆的爱情除非感天动地,才会被接纳和认可。
郑娟日复一日照顾昏迷中的秉昆妈,任劳任怨地给秉昆妈擦洗按摩,她的手起了茧、变了形。皇天不负有心人,昏迷了1年又4个月的秉昆妈竟然奇迹般苏醒了。
得知母亲苏醒,秉昆对郑娟说:
“你对我们周家的恩德大了去。咱俩的事,那就一点儿障碍都没有了。今后我们周家的每一个人都会特别尊敬你!”
至此,周秉昆和郑娟成为夫妻,水到渠成。
1977年11月3日,秉昆和郑娟的爱情终于得到父亲周志刚的点头认可。在认识将近5年之后,他们领证结婚,做了“人世间”最令人艳羡的夫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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