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使用和注册的规定(注册商标的规范使用)
现如今,认牌购物的习惯已形成,当一个品牌更换或更新logo时,消费者就需要时间去记忆新的视觉感观。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包括改变商标组成形式、颜色、商标字体等。所以当申请人准备申请商标时,就应确定一种固定的组成形式,便于后期统一使用,且不得随意改变,如有改变应重新提出申请。
如后期使用中与注册商标不一致会被判定为违规使用注册商标,将面临处罚。
商标注册时选择类别包含项目也需参考实际经营项目进行选择,注册成功使用中不得超出注册类别范围外使用,如需其他类别及项目应重新提出申请。每个规费包含10个项目,如有超出可多选,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超注册类别范围使用注册商标,属于假冒注册商标。
“®”为注册商标标识,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可使用,如公告未结束或未注册不能使用。
未注册成功商标使用“®”标识,将被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
“TM”为英文TradeMark的缩写,既包含注册商标,也包含未注册标识。所以未注册商标也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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