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最大(洗煤厂随意倾倒煤泥致煤尘污染严重)

煤矿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最大(洗煤厂随意倾倒煤泥致煤尘污染严重)(1)

据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消息,对近期媒体平台上反映的关于“陕西富县郭家洼煤矿、洗煤厂,煤泥、煤矸石随意倾倒,周边煤尘污染严重”的问题,富县生态环境部门已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查,富县华恒煤业有限公司郭家洼洗煤厂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该洗煤厂煤棚侧后临时煤泥晾晒场未采取防渗漏措施,堆放煤泥约500吨;二是洗煤厂后约500米处堆放煤矸石及煤泥;三是公路沿线存在煤尘污染。媒体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2019年以来,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全力开展油煤气专项整治工作,该洗煤厂积极配合,投资1300多万元用于清洁文明矿井建设,先后修建原煤、精煤、中煤等4个储煤棚。今年以来,洗煤厂自加压力,计划对破损的道路和场地进行硬化,目前矸石堆放场地和道路已完成硬化工程的50%,办公区域全部硬化完成,因施工需要倒换的部分煤泥及矸石已转运至临时场地堆放,并采取防渗措施。另一方面,由于受疫情影响,砖厂未能按期开工,致使洗煤厂煤泥及矸石大量堆存,导致环境污染问题。

鉴于以上事实,对该洗煤厂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1.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洗煤厂加快施工进度,按照市上要求,6月底前建成洁文明矿井。

2.在场地硬化过程中,合理安排工期,对需要倒换的煤泥、矸石采取临时防护措施,避免二次污染。

3.疫情过后,将煤泥拉运至砖厂用于制砖,矸石按照环评要求处置。

4.及时清扫厂区周边、道路沿线煤渣,防止煤尘污染。

5.对已经发生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该厂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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