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岁女童被一脚踢飞(内蒙古5岁女童尿裤子被父亲一脚踹飞)
孩子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意味着欢乐,对父母来说意味着责任,对社会来说意味着未来。而对于阳阳来说,这一切都是那么遥不可及,她短短五岁的生命,却被自己的亲生父亲,残酷的断送了。这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
2011年,阳阳出生在内蒙古通辽的一个农村家庭。父亲褚广臣在附近煤矿工作,母亲刘海燕在家操持家务。随着阳阳的出生,带给这个家庭的不是欢乐,而是永无休止的争吵和暴力。
原来,褚广臣是一个重男轻女的人,看到生了个女儿,无法为其传宗接代,传递香火,便把怨气都撒向了阳阳和她母亲。
只要在家里,就会骂骂咧咧、摔摔打打,在外面喝酒回来,借酒撒疯,对妻子非打即骂,拳脚相加,而妻子则只能偷偷的以泪洗面。
长期的精神折磨伴随褚广臣的暴力,在阳阳5岁那年,刘海燕撇下孩子,永远的离开了这个让她伤心的人世间。
阳阳妈的离世,并没有使褚广臣清醒,反而他更加放纵,经常在外面和人喝酒、打牌,对孩子不管不顾。在不上幼儿园的时候,阳阳只能独自在家,饿了就扒几口剩饭,渴了就喝几口凉水。
年幼的阳阳是多么渴望自己的爸爸,和其他小朋友的爸爸一样,带着她去玩,去买新衣服,但这些只能存在她的幻想当中。
阳阳爸对自己的亲生骨肉不管不顾,但对自己的事却异常上心,一直还想着再找个女人,为自己生个儿子。
直到遇见了袁桂玲这个离异的女人,把孩子留给前夫后,就自己跑到褚广臣所在的煤矿打工。一来二去,两个人便凑到了一起。不久,两人举办了婚礼,再次组建了家庭。
按理说,家里有了女人,至少阳阳能够得到最起码的照顾,但没想到的,这是阳阳噩梦的开始。
婚后的袁桂玲,将阳阳视为累赘,只要心情不好,就会对阳阳又掐又打,褚广臣对此不仅视而不见,有时候也会在阳阳身上发泄怒气。
可怜的阳阳总是青一块、紫一块,也不敢哭出声,她觉得只要自己乖乖的,终有一天爸爸和继母就不打她了,每当觉得特别难过的时候她便在夜里独自望着星星、想着妈妈。
褚广臣喝完酒回来,又对阳阳大声呵斥,吓的阳阳一紧张尿了裤子。褚广臣见状,一脚把阳阳踢到院子里,嘴里还骂骂咧咧的,“没出息的玩意,就是个赔钱货”。
幼小的阳阳怎能禁得住这一脚,一口鲜血吐了出来,趴在冰冷的院子里,昏迷过去,再也没有醒来。
事后查明,正是褚广臣这一脚,导致阳阳因腹部遭受外力,内脏破裂。乖巧的阳阳就这样,被自己的亲生父亲活活的踢死了。
而我更愿意相信,阳阳没有死,而是去天堂找妈妈了,那里没有痛苦,没有悲伤,只有天堂光,暖暖的照在阳阳身上。
正义永远不会缺席,邪恶必将受到惩治。褚广臣和袁桂玲这两个恶魔,最终被当地人们法院,分别以故意伤害致死和虐待罪,绳之以法。
【以案释法】看到这里,有些稍微懂一点法律的网友就要问了,为什么褚广臣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死而不是过失杀人罪?
其实过失杀人和故意伤害是有明显的界限的,咱们可以通过本案一起来看看他们的区别。
法律上是认为故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就犯故意伤害罪。也就是说有这个行为就犯故意伤害罪,褚广臣平时对阳阳非打即骂的,阳阳早就伤痕累累,当然构成故意伤害罪。
但是这一次的打骂加重了故意伤害的结果,所以是故意伤害致死罪。
而过失杀人是本来就有杀人的故意,但是褚广臣的暴力行为是一个经常性行为,他以为这一次也是跟往常一样教训一下阳阳,没想过要杀死他,所以主观的恶意比较小,遂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罪。
刑法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其实和故意杀人的刑罚差不多,所以各位可以放心,他不会被因为是故意伤害罪就被轻判的。
好了,现在关于褚广臣这一次的暴力行径尘埃落定了,但是他平时的劣迹斑斑该怎么算?
笔者认为,他素日对阳阳的打骂该定为虐待罪。那相信又有人又有疑问了,为什么刚刚的是故意伤害罪,现在又变成虐待罪了,什么是虐待罪,该如何惩罚?
那就来说说虐待罪,大家来看看法条。我国刑法规定,凡是对家庭成员无故打骂、或者以不给吃饭、限制自由、强迫劳动等方式对待的,就可以称之为虐待。
这里要注意,虐待罪是针对家庭成员进行伤害而设定的,不能随便定在没有关系的人身上。不是一家人的应该按故意伤害罪或者非法拘禁罪等罪名来定罪。
褚广臣和袁桂玲,在平常的生活中,就经常对阳阳无故的打骂,还经常使阳阳饿肚子,这显然是一种虐待行为,理应受到刑事的处罚。
所以平时可不能随意打骂孩子,棍棒之下出孝子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们要更相信春风化雨的力量,再调皮的孩子也能教育。
关爱儿童就是关爱我们的未来,尤其是对那些处于困境的儿童,更要多加关注,儿童不光是属于一个家庭的,更是属于我们这个国家的,也是属于我们这个社会的,所以关爱儿童是我们全社会的责任。
为了家庭的幸福,祖国的未来。让我们全社会都来倡导关爱儿童,愿阳阳的悲剧不再重演,愿我们的国家拥有更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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