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板桥晚年悲惨生活(僧人和小尼被绑县衙)
男女相爱本是理所当然之事,我们身处于恋爱婚姻自由的年代,对于自由恋爱之事自然是觉得习以为常。但是在封建主义社会,男女自由恋爱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只能任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对于一些特殊人群的自由结合更是有着明文律例,就像《大清律例》中就有规定“僧道尼僧女冠有犯和奸者,于本寺观庵院门首,枷号两个月,杖一百”,意思就是和尚道士尼姑如果有男女之实,就要戴着枷锁在他们所在的寺观庵门口示众两个月,还要被打100大板。
而郑板桥曾经在潍县做县令的时候就曾遇到过这样的案例,不过郑板桥却没有按照《大清律例》去判决,而是作了一首让人从头笑到尾的诗结案,初次读及这个故事和这首诗让人觉得荒唐,但是细细品读方知郑板桥的担当和胸怀。下面就来和笔者一起走进这个故事和这首诗。
这则故事记载于清朝一本文言小说集《小豆棚》中,大致讲了下面这样一个故事。说是郑板桥在某地担任县令的时候,有一天有一乡绅带着几人将一僧人和一尼姑五花大绑押到县衙。郑板桥升堂问明因由,原来是这僧人和尼姑分别是附近寺庵中的人,这寺庙和尼姑庵离得很近,僧人和尼姑日久生情,最终违反了出家人的清规戒律。这件事情慢慢被附近的人知道,这本来也是违反大清律例之事,所以这乡绅便将这和尚和尼姑绑到县衙听候县令判罚。
但是郑板桥看到堂下跪着的这一对僧尼,年纪相仿,而且从他们的神态中不难看出彼此对对方是真的有意。郑板桥本也是性情中人,不忍心拆散这对有情人,于是大笑做出了如下判词:
一半葫芦一半瓢,合来一处好成桃。
从今入定风规寂,此后敲门月影遥。
鸟性悦时空即色,莲花落处静偏娇。
是谁勾却风流案,记取当年郑板桥。
不得不说郑板桥是真的幽默风趣,这首诗起首一句可谓极富画面感,出家人都是经过剃度的,光头看上去就跟葫芦和瓢有些相似,一半一半合起来正是刚刚好。所以这件事从今天开始也就风平浪静了,以后这二人可以名正言顺在一起了。鸟儿因为欢好而喜悦,莲花落在地上安静娇美。是谁勾销了这件风流案?记得正是当年的郑板桥。
最终郑板桥判决这僧尼双双还俗,两人结为夫妻,可谓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细细品读这首诗,其实这何尝不是封建社会对于人性的压抑,而郑板桥在那样的年代敢于顶着当时的律例做出这样的判决本已经是极其勇敢。但是为了不让这对僧尼有后顾之忧,他还在判词中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将这件事揽在了自己身上,这就相当于押上了自己的声誉。这样的担当和胸怀令人钦佩。也难怪乎他能够写出“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南西北风”这样的铮铮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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