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加减运算题型(减法运算律小初高一体13)

小学加减运算题型(减法运算律小初高一体13)(1)

减法的本质就是“从整体中抛去部分”,用几何图形可以表示如下。

小学加减运算题型(减法运算律小初高一体13)(2)

要灵活驾驭减法,那就还得掌握运算律。因为减法涉及到的是两个数之间的减法,这两个数作减法时能不能随心所欲的交互位置呢?多个数参与减法时又能否灵活结合呢?这些问题都需要运算律去解决。所有减法运算律回到减法本质中都可推导出来。学习数学的乐趣也在于此——“以不变创万变”。

一、减法满足交换律吗?

若减法是存在的,即把被减数作为整体,那么减数就作为部分。整体是大于等于部分的。所以a-b一般不等于b-a.除非a与b相等。

但是在减法运算中,被减法数与减数之间一般不能交换。但是减数与差却是可以随意交换的。

如a-b=c,可以得出a-c=b

为什么呢?因为a-b=c来源于加法a=b c.减法中的减数与差在加法中实际是两个加数,而这两个加数是可以随意互换的。

总结一下:两个数的减数运算中,被减数与减数之间不满足交换律。减数与差之间是可以随意互换的。

二、减数满足结合律吗?

有一堆10个苹果,你“先吃掉3个苹果再吃掉2个苹果”与你“先吃掉2个苹果再吃掉3个苹果”最后计数得到的结果的相同的。

小学加减运算题型(减法运算律小初高一体13)(3)

同样,容易理解从一个整体a中连续去掉两部分b与c,这个过程显然也是与b与c的顺序是无关的。即a-b-c=(a-b)-c=(a-c)-b。

即:被减数与减数之间是可以随意结合的。

三、减法的几个特殊的性质

1.两个相等的数相减。 自身把自身抛弃后将会一无所有!如 “ ”, 就是把3作为整体,从中抛弃3,剩余的当然是0了。即3-3=0 。 一般地说, 两个相等数的差是零, 即a-a=0

2.减数是零的减法

从一个整体中去掉“无”,对自身将毫无影响,剩余的依然是自身,如 “3-0”就是从整体3中去抛弃“无”,因此剩余的将还是3.即3-0=3.

一般地说, 一个数减去零, 所得的差仍是这个数, 即a-0=a.

3.(1)某数加上一个数再减去同一个数, 该数不变。(a m)-m=a 这相当于把m合并到a后再抛弃m,最后计数结果就剩余了a.

(2) 某数减去一个数, 再加上同一个数, 该数不变, (a-m) m=a

这相当于把从a中先抛弃m,然后再合并过来,就相当于先把m开除了,然后又请了回来,最后计数结果不还是a吗!

以上减法的每一个运算律,都是从“从整体中抛去部分”来理解的,这点悟透了,学习还会感觉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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