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选择创业伙伴(选择创业合作伙伴)
编者按:本文作者周火火,创业新人,媒体及公关营销从业背景。工作经历包括:国内财经媒体负责中国对外投资领域报道、宏盟集团旗下公关公司负责整合营销。 2014年 离职开始创业。
我的创业故事开头很标准,但是结局却出乎了我的预料。
我和朋友是实业、营销和媒体背景出身,没有技术开发能力。所以我们想先找一个技术 APP 公司,做一个简单的产品原型,测试一下需求和市场。
因为自己没有技术背景,无法判断技术团队的实力。所以,我采取了在创业圈人脉推荐的方式来寻找。
最终找到的公司(代号M)满足了我设定的各项标准:
- 团队曾经开发过成功的 APP 应用,其中一款还获得过风投。
- 公司负责人需要有创业背景,这样比较能懂我的需求。M 公司的负责人 A 算是创业圈的 “明星” 人物,不少知名媒体都对他进行过报道,也是国内外一些重要创业活动的演讲嘉宾,导师等。
- 实地考察公司,见到了核心开发人员。 这一点之后在经验教训里会更加详细地讲,其实当时去公司拜访,心里已经有点疑虑了,但是多少因为对方身上 “明星” 光环,影响了自己的判断。
- 再进行了一些网络搜索,做了背景调查。
我觉得自己做了正确的选择。于是 4 月 21 日签署了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支付了 50%的费用,总计 80,504 元。在之后的 5、6、7月,双方的工作集中在产品开发需求的讨论,UI 和 UX 的设计上。
后来事情的发展方向,却是我们始料未及的。
8月7日,收到第一版交互文件包。我们对第一版提出修改意见,并提出有一个页面没有给到。8月12日,收到之前那未提交页面的源文件;当日下午,客户主任提出电话沟通,我当时好像在电话上,就问能不能明天。 后来因为忘记了,第二天也没有回电对方,也没有接到对方电话。其后的近半个月里,我们由于对设计稿不是太满意,自己也找了第三方设计师进行修改。在 8 月 26 日之前都没有跟 M 公司取得联系。
到 8月26日 我在项目开发群里问客户主任,是否可以约下周见面聊一下,关于交互文件包的修改情况,并且期待 APP 可以进入开发阶段。接着对方提出要跟我电话沟通。
然后就在电话里得到通知:M 公司倒闭了,员工工资也有拖欠,所有人都走了。 我们见过的攻城狮也早离职了。没有人能帮我们把项目做下去了。
之后的状态便是,项目停滞不前,大家花时间和精力讨论解决方法和赔偿方案。这对项目的推进也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经验和教训
以后究竟要如何避免被 “创业明星” 的光芒干扰了客观理性判断?
事情发生后,除了咨询律师的建议,我也开始反思自己之前的决策过程,我意识到自己犯下不少错误。在做背景了解的阶段,只关注到关于 M 和 A 的光芒,疏忽了许多重要信息。
我也想整理一下我从这件事情里总结的教训和思考,给到其他创业人作为参考和借鉴。
教训一:不要只信媒体报道或者百度百科上的公司介绍,多用类似工商局等官方网站查企业注册信息和信用记录。
- 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公开
-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国裁判文书网
以 A 的公司为例,在这三个网站上分别可以查到不少有用信息:法人代表信息,持股股东信息、注册资金以及一些过往的法律纠纷和判决结果,工商局的行政处罚记录。
教训二:如果有些信息让你疑虑,多思量,不要轻易做结论。
其实第一次到 M 公司见面的时候,我心里 “咯噔” 了一下,这也是我第一次有了一点点疑问。这个不是住宅吗?除了门牌号,一点点关于公司的介绍牌子和信息都没有。办公室环境也挺艰苦的。
但是想想,这幢楼确实是商住两用房,可能作为明星创业人和创业公司,他们也想低调所以不设公司牌子吧。再看看办公室虽然不大,但员工都忙碌在电脑前,我还是放下了心头的疑虑。
现在反过来想,如果去除那些 “光环 “,我对一个办公场地没有公司铭牌,完全像是私人住宅的公司,是不是会更谨慎?对合同条款是不是会推敲得更仔细?预付款还会同意 50%这个比例吗?
另一个疑惑是第一版合同中对于预付款比例的要求。M 公司要求预付款比例为 70%。当时看到这一要求时,确实有一个念头进入我的头脑,这家公司是不是现金流紧张了?
可是,自己很快说服自己,A 那么 “有名”,不会的。只是提出将第一笔预付款比例调为 50%,便签署了合同。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自己的几次疑虑都有它的道理和原因。但是自己因为对方身上的 “光环”,选择了视而不见。
教训三:沟通合同条款时,预想最坏的情况会发生
现在最坏的结果发生了,再来看所签署的合同,就发现了一堆不严密的地方,也造成了我和 M 公司现在的分歧和争议所在。
在报价里,IOS 账户开设,UI 及 UX 设计,代码开发,API 接口集成四项内容归为一项进行报价,而没有注明每一项分别是多少费用。
如今项目无法推进了,状态是:UI 及 UX 设计都没有完成,那么这部分到底该折换成多少费用?这些现在都成了双方可以争议的内容。
开发时间表的问题就更大了,合同里完全没有对这块内容做规定,只有两个字 “待定”。
教训四:在进行网络搜索时,要了解对方企业的各种使用名。
一家公司往往会有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字,常用的品牌商标名字,如果考虑到外资和中资企业,还有中英文名字的区别。同时,也要考虑到对方可能负责/参与/持股的其他公司的情况。
这件事情上我犯的的错误,就是只搜索了我熟悉的 M 公司的英语名字、创始人 A 的姓名。
结果是闪亮无比的。 不仅是搜索结果首页,基本前 5 页都是非常漂亮的正面报道和宣传。
但是,如果当时我搜索了 M 公司的中文名字,我就会发现百度搜索结果首页第二条就是一条负面信息。
如果当时我用关键词组合的方式,(比如 M 公司+和合同纠纷相关的词),百度搜索的结果,会让我很吃惊。因为负面信息可以一直追溯到 2011年。
虽然,像教训一里所提到的,搜索上的内容无论是正面还是负面都不能全信。但至少能给你一些参考和提醒,对你需要打交道的人有更多一分的了解。
如果我之前就有看到过这些信息,也许我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就会更仔细;对整个项目的执行计划做更细的规范;在第一笔预付款上,也会要求更小的比例。
希望以上内容对走在创业路上的兄弟姐妹们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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