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转重要建筑就得100年)

转载自“肖从真工作室公众号”


前几天有人问我,为什么重要的建筑要连乘两个1.1,是不是重复了,我很是不解,哪要求连乘了?

一级建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转重要建筑就得100年)(1)

后来才明白,原来是他没有搞清安全等级和设计工作年限的关系。我们来梳理一下这两个概念。

先看安全等级,《工程结构通用规范》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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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等级是根据结构破坏产生的后果来决定的,如果破坏产生的后果很严重,就应该采用一级安全等级,其对应的结构的可靠指标也就高,在《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里有明确的规定:

一级建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转重要建筑就得100年)(3)

如何实现呢?就是通过结构重要性系数来实现。安全等级一级,这样在设计表达式中就要取结构重要性系数为1.1。就是我们常说的,重要的结构要乘1.1。

那设计工作年限呢?设计工作年限是设计规定的结构或结构构件不需要进行大修即可按预定目的使用的年限。也就是说,在规定的设计工作年限内,结构要达到规定的可靠指标。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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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要求设计工作年限为100年,要求结构在其间不经过维修即可达到预定的可靠度。条文说明里明确:表2.2.2-1中设计工作年限不低于100年的“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是指因具有纪念意义或特殊功能需要长期服役的重要建筑结构,其含义不同于确定安全等级的“重要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的重要结构,如果根据其建造目的和使用功能,不需要长期服役,则其设计工作年限也不强制要求取为100年。

设计工作年限100年如何实现呢,可以看这里(熊大跑得快不快——设计基准期那点事儿)。对于活荷载,100年设计工作年限的调整系数为1.1。

总结一下,安全等级要确定的是在一定的时间内达到什么样的可靠指标;而设计工作年限是要确定在多长的时间内达到这样的指标。安全等级是以破坏的损失来考虑的;设计工作年限是以功能能否中断为主要考虑的,公路大修会影响交通,设计工作年限通常取100年,普通建筑大修影响较小,通常取50年;具有纪念意义或特殊功能的重要建筑,需要长期服役、封闭维修可能带来不良社会影响,所以也取100年。

上图,我们拿天安门广场上的建筑举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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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设计工作年限是不是越长越好呢?这其实和买电器一样,大家都想着一步到位,但银子有限,所以就需要取一个适当的档次。因为社会在发展,功能需求在变化,技术在进步,材料在改良。小平同志说过:“我们这一代缺少智慧,谈这个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下一代比我们聪明,一定会找到彼此都能接受的方法。”这用在设计工作年限上也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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