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车盗窃20余起嫌疑人落网(专项行动一石二鸟)
10月15日至16日,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分局辖区连续发生5起砸车盗窃案件,时间均为夜间,案犯以砸碎车门玻璃钻入驾驶室为手段,盗窃车内现金及贵重物品。连续发生的砸车盗窃案件,不仅给被害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还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
10月17日,东昌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成立了由大队长王庭冬任组长的专案组,刑警大队全员参战,会同分局、市局相关警种合成作战。
10月20日,专案组通过连续多日侦查,发现系两人结伙作案,一名嫌疑人砸车实施盗窃,另一名嫌疑人负责驾车接应。该接应车辆系无牌红色轿车,车尾部损伤明显。专案组对该嫌疑车辆追踪,发现该车于16日早出现在某小区一库房内,于18日到一修车店修车。经走访该修车店,专案组确定驾驶该嫌疑车辆的为赵某,曾因贩毒被判刑。随后,专案组制订计划,在嫌疑车辆出现过的库房蹲守,等候两名犯罪嫌疑人的出现。
10月20日16时许,一名身高体态着装均与砸车盗窃嫌疑人相符的人员出现在该库房,专案组立即采取行动将其抓获。通过对库房搜查,发现了大量的吸毒工具。
经突审,得知该犯罪嫌疑人为李某,是劳教释放人员,曾因抢劫和盗窃两次被判刑。9月末,他来到通化市投奔狱友赵某,被赵某临时安置在其位于某小区的库房内。因为手头紧,李某向赵某提议砸车盗窃。赵某将帮朋友赵某峰维修的轿车开出,伙同李某于10月15日、16日两天晚间,在东昌区砸车盗窃多起。根据其交代,专案组立即对犯罪嫌疑人赵某组织抓捕。10月22日,犯罪嫌疑人赵某迫于公安机关的强大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交待了伙同李某砸车盗窃的犯罪事实。
10月20日,专案组在组织抓捕犯罪嫌疑人时,发现嫌疑车辆多次出现在另一小区。专案组立即对驾车人赵某峰进行控制,赵某峰称其是轿车车主,14日到18日期间,车辆一直放在其朋友赵某处维修,自称对车辆被用于盗窃作案毫不知情。审讯期间,办案民警经对其身份进行核实,发现赵某峰曾因贩毒被多次判刑。结合在赵某库房内发现吸毒工具的事实,民警立即对赵某峰进行审讯。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峰交代了其于近期多次向赵某等人贩卖冰毒的犯罪事实。
目前,赵某涉嫌盗窃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赵某峰涉嫌贩卖毒品罪,李某涉嫌盗窃罪均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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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 北方法制报综合
作者 | 通讯员 闵悦
内容审核 | 赵宏凯
新媒体编辑 | 高铭 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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