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爱深藏三生石下(潇潇此情无法追忆)

文/厕所所长

一篇旧文,去澳洲的许诺已经在三年前兑现,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把爱深藏三生石下(潇潇此情无法追忆)(1)

Any man's dEAth diminishes me,

Because I am involved in mankind,

And therefore,

Bever send to know for whom the bell tolls;

It tolls for thee.

——谨以此文,献给至今漂泊在巨大孤岛上的Jane

2014年的时候,我在中文大学上学,写完论文,等着答辩,前后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手上的签证已经过期,不想再办,而香港可游之处又几乎去遍,无所事事,便一边读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一边想些陈年旧事,写了篇技巧拙劣的小说。潇潇是小说里的一个人物,生活中自有原型,是一个儿时的玩伴。写完了拿给她看,立刻被骂了个狗血淋头,强烈抗议戏份太少,要我给她加戏。我当时一口答应,后来却由于时间、技巧、精力等诸多限制,终究没能加得上去。时隔几年,过年无事,偶然想起这茬,忽然有了想说点什么的冲动,也就不管她是否愿意,拉拉杂杂写在下面。

由于潇潇名满天下,因此应她的要求,全名不能公布,反正拼音全称是Mi Xiaoxiao。这几个字虽不算难写,但组合起来有点奇怪,后面两个叠字还不一样,十个人中倒有七八个不能写对,所以大家就干脆写作“潇潇”,久了就成习惯,连她自己也懒得改正了。

我和潇潇三岁就已经认识,或者更早一些,都属于那种发育比较快的胖子,上幼儿园的时候就经常在一起玩耍。她妈姓李,有一个根红苗正的名字,在我们当地一所高中教英语,水平过硬,身强体壮,学生见之无不闻风丧胆,好像还给她取过一个带“魔”字的外号,霸气十足,但具体怎么叫的我实在是记不起来了。潇潇她爸来头比较大,扬州某村人,身材瘦削,骨骼清奇,目光如炬,好像和李老师是同乡,或者隔着一条小河,河边的田地里常种各色瓜果,在自然灾害时期也四季无缺。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他是复旦大学的毕业生,在他们那一辈人中可谓凤毛麟角鹤立鸡群百里挑一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让我在整个童年时期都对他充满了浓浓的景仰之情。

现在回忆起来,幼儿园时期的事情已经非常模糊,只记得潇潇好像有些特立独行,跳了一级又留了一级,并且在我们拍毕业照的那天被马蜂蛰了一口,然后一直和我们很要好的一个三眼皮胖子就冲她喊:“MXX!我以后再也不跟你玩了!”于是那个三眼皮胖子就真的到现在都不跟她在一起玩。

我以前生活的那个地方叫做“大厂”,上了些年纪的南京人都知道,那不是一个太具体的地名,而是随南京化工集团,扬子石化,南京钢铁,南京热电等大型企业发展而成的一个生活区的总称。当地人言语粗野,性情暴躁,聚众斗殴,乃是常事,但总体来说为人豪爽,耿直中也有几分可爱。有道是“二胡卵子,分到扬子;逼大胡话,分到南化;二五郎当,分到南钢。”也并不是说分配到这些企业的尽是些牛鬼蛇神,只不过这种夹带脏字朗朗上口的俗谚,对那些常年三班两倒,昼夜颠倒的工人来说,是一个情绪的发泄口,是反讽,是自嘲,是调侃,也是期望。

潇潇的父亲学成归来,就在扬子石化工作,福利待遇在几大企业中首屈一指。他具体是干什么的我不太清楚,反正在我们一家还在为搬出三十多平方的天井楼而苦苦挣扎的时候,潇潇她们就已经搬进了有电梯的高层。那个房子门牌号不太吉利(我记得是D1304),但有暖气,有空调,同事之间电话免费,在那个时代简直是世外桃源,人间天堂。

幼儿园毕业后,我和潇潇进入了两所不同的小学,一属南化,一属扬子。逼大胡话和二胡卵子貌合神离,分属不同系统,此后不常往来,差不多有两三年的时间。我们之间真正擦出火花是小学三年级,那时莺飞草长,水暖鱼肥,我们双方父母都认为到了该给孩子“学点什么”的时候。于是,她们在一番殚精竭虑集思广益之后,一拍脑门,决定给我们报一个“奥林匹克培训班”。这是一种类似于兴趣班的东西,旨在培养孩子的竞争意识和考试技巧,“奥林匹克数学”,“奥林匹克语文”,“奥林匹克象棋”,“奥林匹克长笛”,凡是所有你能想到的非奥项目,都可以“奥林匹克”。当然了,这种培训班跟奥林匹克一毛钱关系都没有,或者说,除了钱以外跟奥林匹克一毛关系都没有,在更贵,更多,更难的道路上没有终点。从个人来说,我觉得上个培训班什么的倒也无伤大雅,但问题是,在我妈的要求下,我和潇潇越级参赛,被直接安插四年级的奥林匹克培训班里和那些大我们一岁的孩子同场竞技,让我们苦不堪言。语文还好,不过是多听一些类似于“偷天换日”,“明日黄花”,“拔屌无情”之类的新成语,虽然不懂,倒也长点见识。难的是数学,第一次课就讲鸡兔同笼,我们根本就想不通为什么鸡头和兔头他们都分不清楚,大多数时间只能相顾愕然,含情脉脉的期盼下课。

下课之后就是我们的天下,校门外天高地远,世间万类都任我们游戏。我当时立志成为一名动物学家,菜花上的蝴蝶,草丛里的蚱蜢,梧桐树上的刺毛虫,阴沟里的蝌蚪,在在都引起我的兴趣,有时撒些饼干碎屑看蚂蚁搬运,也能玩上个把钟头。潇潇不喜欢这些脏兮兮的东西,接受的范围到蚱蜢而止,她喜欢看书,什么书都喜欢。于是我们常常边走边玩,抓些蝴蝶或是蚱蜢,到了家里就一起看书。她家有一套彩绘版的四大名著,我喜欢里面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一段,经常拿她的枕头比划;我家有机器猫(现在叫“哆啦a梦”)的漫画,还有一些郑渊洁的童话,她都很喜欢,每次都爱不释手,去年我告诉她这套书卖给了一个河南人,她还嗟叹不已。

一个月后,我和潇潇开始逃课。很多人说我们逃课的原因是考试考了不及格(我二十分,她二十四分),但只有我们知道,我们逃课只是为了去临街的一个游戏机厅看别人打街机。那时候的街机游戏非常有限,三国演义,合金弹头,拉力赛车几乎就是全部。这些游戏机厅往往在幽暗的小巷,门口遮着厚厚的棉布帘子,里面光线昏暗,五颜六色的闪光印着一些半大孩子稚嫩的脸面,颇有几分诡异。我们常看别人打一个格斗游戏,其中有个角色叫“黑扑克”,是个小丑,身上各种道具都可以攻击,是我们最喜欢的角色。

纸包不住火,时间长了,逃课的事情就被家长们知道了。他们倒也并不责骂,任由我们瞎混,我们还是逃学,玩虫子,看打街机,看书,聊天,玩得不亦乐乎。据说那个奥林匹克数学班后来又讲了龟、兔、鸡等各种动物同笼的问题,我想象着他们纠结于这些动物(尤其是龟)脑袋数量的样子,脸上不由得浮现出一丝的狞笑。

一九九八年的夏天,《还珠格格》席卷全国,长江流域爆发了一场罕见的洪灾,自四川,湖北,安徽以至江苏,数百城镇生灵涂炭。我记得也就是那年,潇潇家里出现了一台电脑,我们因此也一下子就对看别人打街机失去了兴趣。

我认为,个人电脑对游戏最大的贡献在于操作方式。鼠标的出现极大的提升了操作自由度,让即时战略,射击等游戏一下子成为了可能。潇潇家教很严,大多数时间需要练钢琴,做数学题,看书和学英语,一般只有在我周末去找她玩的时候,才能以“陪玩”的名义玩一下电脑。我就是在她家第一次玩上了微软自己出品的《帝国时代》,里面大量从史实提炼而成的战役映现出玛雅的神秘,维京的骁勇,希腊的智慧,罗马的荣光和拜占庭的彷徨。尽管我们经常被智力极低的电脑打得伏尸百万,国破家亡,却依然从那种开邦立国,征战天下的努力中得到极大的满足,孜孜不倦,乐此不疲。潇潇她爸是即时战略类游戏的个中高手,他的战略思路全部围绕高攻击,低防御的远程兵种展开,弓箭手,弩车,投石车和战船是他的中坚力量,辅以少量剑兵,枪兵和骑兵,交战时乱剑齐发,所向披靡,甚是壮观。自此以后,=她爸在我心中继复旦大学高材生之后再获游戏高手的殊荣,彻底走上神坛。直到现在,我在所有战略类游戏中都对远程兵种非常倚重,很显然是受到了他的影响。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潇潇在去北京游玩,乐极生悲,摔断了腿,长时间在家休息。我去她家的机会就更多,以探望为名,目的还是去打游戏。那是一个盗版游戏业蓬勃发展的时代,我们可以玩的游戏一下子多了起来。什么《猎鹿人》,《虚拟人生》,《唐伯虎点秋香》以及一大堆现在早已绝迹的游戏纷纷进入我们的世界。那时,古天乐——李若彤版的《神雕侠侣》正在内地热播,不知道是不是受此影响,潇潇非常喜欢武侠风格的游戏,除了大名鼎鼎的《仙剑奇侠传》,她还玩《神雕侠侣》,《剑侠情缘》和《金庸群侠传》之类。有时候玩得多了被她妈叫停,她就绘声绘色地给我讲《神雕侠侣》里的剧情,娓娓道来,非常动听,但我老是问她那天晚上小龙女和尹志平发生了什么,还有为什么从此以后小龙女就再也不能跟杨过长相厮守,她死活都不肯告诉我。

上初中以后,我们联系的就不多了,她好像读了很多书,从《史记》,《资治通鉴》到顾城,舒婷的现代诗都有涉猎。我却迷上了欧氏几何,天天和同心圆,等比例线角斗撕拼。初二的时候她给我来过一次信,里面就一句花体的英文,我认了很久才认出来写的是“How are you?”我回了一封,写的什么早已忘了,后来就没有太多的往还。每年仍有那么几次见面的机会,打打游戏(玩得最多的是Maxis的《模拟人生》,现在好像被EA收购了),聊一些学校的事情。她去了趟日本,给我带回一个招财猫,现在还在我的桌上。

高中时期我们的联系又多了起来,原因是我英语太差,经常去找她妈补习。生平第一次,我对那个曾经被我称为“天堂”的D-1304感到了恐惧,李老师的开场白我至今还记得——“你要是只想跟我一样,上个扬州师范大学,那你的英语现在开始就不用学了;但是,如果你一定要拿到南京大学烫金的毕业证书,你就必须给我好好学英语……”

然后,她就让我开始对着潇潇复述一篇名叫“Little Red Riding Hood”(小红帽)的故事。磕磕巴巴的英语让一股自卑之情就从我的心底油然而生。但我觉得,这种自卑感可能不全来自英语,另一个原因是我刚刚知道我的二舅爷是国民党空军的飞行员,显然根不红,苗不正。

这几年里,潇潇的兴趣又有了变化。她开始喜欢听BackstreetBoys和Westlife,看Nicolas Cage和Tom Cruise的电影,剩余的时间都用来研究搅基。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力量使一个十六七岁少女的兴趣延展到了这个领域,但仍然暗暗发下毒誓,决定坚决捍卫她搞搅基研究的权利。

到了高三,潇潇被保送去了北京外国语大学,我也如愿取得了南京大学自主招生的资格(顺便说一句,从录取到毕业,我见过的南京大学的任何证书都没有烫金)。她开始研究阴狠毒辣的咏春拳,高中结束前把我叫去她家,做了一堆东西让我试吃,其中有酸奶慕思和装在南瓜里的汤,味道甜中带咸,令人至今难忘。

上了大学之后就又没什么联系了,本科毕业,我去香港,她在北京工作,分别之前在小时候那个街机厅边上的悠仙美地见了一面,相谈甚欢,知道她在玩《古剑奇谭》。过了一年多,她去澳洲上学,我在香港被该死的物流弄得焦头烂额,见面的机会也就更少。每次回到南京,李老师见到我,都要大喊一声“儿子!”,我就索性管她叫丈母娘了。研究生毕业之前曾一度想去趟澳洲,从南方的墨尔本,穿越干旱的沙漠,到温暖的达尔文旅行,但由于诸种事端,终是没去。从上次见她到现在,又已经一年多了,我没问她具体做什么工作,也不知道在袋鼠国过得如何,也许又在玩着某款武侠游戏,研究着什么搅基一类的东西。

后来,我买了一套明河社的金庸全集,把《神雕侠侣》又读了两遍。尹志平到底对小龙女做了什么早已不是秘密,杨大侠的玄铁剑却依然和小时候一样销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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