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第一批开私家车的人(难忘峥嵘岁月王静江)

80年代第一批开私家车的人(难忘峥嵘岁月王静江)(1)

80年代第一批开私家车的人(难忘峥嵘岁月王静江)(2)

80年代第一批开私家车的人(难忘峥嵘岁月王静江)(3)

我1949年出生在河南省孟县,1971年,从孟县农机修造厂调到陕西西安水泥厂。1980年,借调到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在山门口派出所当治安内勤。

1981年“五一”假期,一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卖假汽水。民警把两个卖汽水的小伙子连人带车扣回所里。民警把剩下的汽水拉去检验。结果证实,确实是假汽水。按规定,要对嫌疑人罚款20元,还要没收假汽水、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所谓作案工具,就是那辆机动三轮车。卖假汽水的,是俩陕南小伙子。为首的20多岁,挺敦实。可能是看我面善,苦苦地缠着我说,没收汽水、罚款20元,他都认,但三轮车是租的,“我押了1000元钱的押金呢”。

那时候,1000元钱对于农村人来说,是一笔巨款。小伙子憨憨的样子,引发了我的恻隐之心,私下里想帮帮他。请教老民警,办法只有一个,就是证明这辆机动三轮车并非作案工具。可怎么证明呢?老民警说,那就得有人证明这俩小伙子租三轮车的目的并非贩卖假汽水。

小伙子说,机动三轮车是从附近一个村民手上租来的。我找这个村民调查,证实他确实收了小伙子1000元押金。村民说,小伙子租车是给建筑工地拉零活儿。过节期间,工地上没活儿,小伙子才跑去批发一车汽水来卖。因为第一次卖汽水,他确实不知道,这个价钱便宜的汽水是假的。回到所里,我整理好一整套材料,报了上去。后来,材料批下来,果然没有没收他们租的三轮车。

我的所长姓李,外号“李抠儿”。几年之后,有回我随李所长出去工作回来,中午去一家饭馆吃饭。跟领导出门,当然是他请客。进了饭馆,李所长点了两碗面条、一盘蒜泥黄瓜。我俩正吃着,服务员端上来一盘红烧鱼。是不是端错了?我问女服务员。女服务员一笑,说声“吃吧、吃吧”,转身走了。我也不客气就动了筷子。李所长也只好下箸。没想到,服务员居然又端上来一盘红烧肥肠。这下,李所长火了:“你们咋回事儿?没点的菜怎么乱上一气?叫你们老板来!”听见嚷嚷声,靠窗的一个年轻人站起身,笑嘻嘻地走了过来。没等李所长跟他发飚,他冲着我喊了一嗓子:“王哥,你不认识我了?”我愣了一下神儿,嗨,这不就是那个卖假汽水的陕南小伙子嘛!

小伙子说,自从那次取回三轮车后,他从最苦的活儿干起。去工地干小工,和水泥、拉砖,啥活儿都干。因为脑瓜活,他混成了个小包工头。手上有了些钱,就开了这么一家饭馆。他认出我之后,故意加了两盘硬菜,悄悄地坐一旁,看着我俩的反应呢。

回去的路上,我和李所长都挺感慨:“要不是赶上改革开放的好时候,这个山里出来的小伙子,要想当上老板那可真叫一个难啊!”

讲述人: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原处长 王静江

文字整理:胡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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