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石景山公布第二批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新京报快讯(记者 黄哲程)今天(12月25日)下午,石景山区教委公布了第二批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对于办学条件和办学行为均符合要求的校外培训机构,此后还将陆续分批公布机构白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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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第二批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石景山区教委供图

石景山区教委表示,对于办学条件和办学行为有重大问题,且拒不整改的机构,未来将列入黑名单进行公布。公众若发现石景山区任何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不良办学行为,可向区教委投诉,电话为:68860215;68869308。

附:校外培训机构办学重点要求

1.依法进行办学审批登记。各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并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才能开展培训。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校外培训机构在同一区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经过批准。

2.确保安全条件符合要求。机构办学必须有符合条件的固定场所,合理安排培训活动,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办学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

3.严格教师聘用资格条件。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应将教师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在机构网站及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4.规范培训内容安排。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每个季度第一周必须报区教委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5.严格遵守培训时间要求。培训时间不得和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6.严禁开展提前超纲教学。各机构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为名提前开展小学课程教学,涉及学龄前幼儿教育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组织教育教学活动。

7.严格规范收费行为。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8.禁止机构培训活动与学校招生入学挂钩。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联合招生,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校外培训机构、有关学校和相关人员责任。

新京报记者 黄哲程 见习编辑 贾文程 校对 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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