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谈话有几种(日常监督中怎样用好谈话)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谈话是“红脸出汗”的基本方式,是管在日常、严在经常的重要抓手党内谈话有别于一般性的工作谈话或者谈心交心,必须精准把握、规范实施,确保谈话质效,从而强化日常监督、体现严管厚爱,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监督谈话有几种?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监督谈话有几种(日常监督中怎样用好谈话)

监督谈话有几种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谈话是“红脸出汗”的基本方式,是管在日常、严在经常的重要抓手。党内谈话有别于一般性的工作谈话或者谈心交心,必须精准把握、规范实施,确保谈话质效,从而强化日常监督、体现严管厚爱。

明确责任

一要坚持党委主责。谈话是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必须强化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对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最熟悉,也最容易开展监督和提醒,要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使党员干部时时感受到纪律的约束。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多点“婆婆嘴”、常念“紧箍咒”,同时要把责任传导给班子成员,压给下一级党组织,确保管党治党不留空白、见到实效。二要强化纪委监委专责。各级纪委监委要做深做细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加大谈话约谈力度,让监督“长牙”、纪律“带电”,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三要注重多维发力。党的工作部门要结合职能,严格执行党内谈话制度,既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基层党组织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每名党员都要本着对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有关党组织和党员。

把准情形

笔者认为,党内谈话通常有4个方面。一是开展“有反映”核实,即闻风则谈、了解提醒。针对群众有议论、有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情节相对轻微,或者年代久远、线索比较笼统等问题,及时开展谈话,进行了解提醒,从而让那些在特定条件和环境下,是非不清、走上歧途的党员干部知纪明纪、认识错误、迷途知返。开展“有反映”谈话,谈话对象须对反映的问题作出说明。二是开展“指向性”警示,即针对问题、批评纠正。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一般性违规违纪问题,开展指向性比较明确的谈话,进行警示。三是开展“风险点”提醒,即瞄准风险、谈话预警。针对存在的廉政风险,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通过开展提示提醒谈话,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绷紧纪法弦,防范风险。四是开展“激励式”教育,即对照高标准教育勉励,着眼关爱激励,如领导干部任职前谈话,针对新岗位新职责,提出新要求,勉励其积极作为。

规范程序

一是立足日常,选准对象。确定谈话对象是做好谈话的第一步。要综合运用平时观察、听取汇报、个别谈话、信访举报、巡视巡察、专项检查、网络舆情等不同途径,捕捉和掌握党员干部苗头问题,从而精准确定谈话对象。二是履行相应手续,拟定谈话方案。谈话对象确定后,应当按照权限和程序报批。同时,预先做足功课,对谈话对象进行深入分析、综合研判,拟定谈话方案,确定谈话内容、程序步骤、地点环境及安全预案等,确保谈话顺利有效。三是开展谈话,做好记录。谈话时,谈话人应当实事求是地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的事由,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需提交书面材料的要明确提交的时间。谈话期间,需要由负责记录的同志制作谈话记录,谈话人和谈话对象都要签字。如果是上级委托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谈话的,要整理谈话情况,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及时上报。四是定期汇总,及时归档。每个月应对谈话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填报统计表,列明谈话人、谈话对象基本情况以及谈话要点,包括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对问题的说明或认识及对谈话对象的整改意见等。对谈话记录等相关资料,要及时归档留存。五是严格保密、严肃纪律。相关工作人员对谈话应当严格保密,对失密、泄密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讲究方法

一是氛围要严肃。有的领导同志把党员干部请来谈话,自己反而没底气,上来先一句“我只是奉命行事”,谈话中也是避实就虚,以谈工作代替谈思想,以交换意见代替严肃批评,这都是不对的。要让谈话的全过程真正体现组织性、纪律性和严肃性,谈话内容必须实事求是、直指问题,批评教育要讲深讲透,不能蜻蜓点水。二是点穴要精准。谈话要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既要对干部存在的错误提出严肃批评,又要及时帮助其找出“病根”,开出“药方”,提出行之有效的改进意见,督促其整改落实。三是思想要深。谈话本质上是思想政治工作,需要比较高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善用理想信念、政策纪律、事实证据,使谈话的过程成为唤醒和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的过程,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心坎上,使党员干部思想上真正受到触动和感动,认清问题的实质和危害,真正接受党组织的批评教育帮助。

强化运用

成果运用是谈话的“后半篇文章”,必须用足用好,防止“一谈了之”,导致谈话效果打折扣。一是要综合分析研判。对谈话对象所作的情况说明,要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在此基础上,依规依纪、酌情处置,该采信的采信,该了结的了结,该再谈的再谈,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转为初核的转为初核。必要时,可对谈话说明情况进行抽查核实。二是要跟踪督促整改。在谈话中对谈话对象提出的要求,如纠正或者责令停止错误行为、限期整改、责令作出检查等,不能放任自流,在谈话之后,要采取多种方式,跟踪了解、督促落实。三是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查。可要求被谈话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就本年度或者上年度谈话问题进行说明,讲清组织予以采信了结的情况。

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正确对待组织谈话,坚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主动对组织交心,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交代问题,做到知错就改、轻装前进。这是对党员干部是否正确对待组织监督、是否遵规守纪的重要考验。

(作者李峰单位:辽宁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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