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烊千玺代言事件(花2300万请易烊千玺代言)
来源:中国青年报
8月20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伪造易烊千玺广告代言合同诈骗案:宋某有期徒刑14年,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品牌官宣后却遭易烊千玺团队否认
2018年10月,一知名化妆品公司发布了当年“双11”的宣传海报,海报上是一位男子的剪影,不少眼尖的粉丝一眼认出剪影是易烊千玺。
意想不到的是,次日,易烊千玺工作室却连发两条声明表示从未签订代言协议。
一时间,该化妆品品牌遭到了粉丝们的强烈抵制,不少粉丝在网上留言称该公司虚假宣传。
原来,这项合作是由品牌委托给乐麦信息技术(杭州)有限公司(后简称乐麦公司)操作的,而乐麦公司又是通过“业内中间人”宋某与易烊千玺团队接触的。宋某出示了自己公司与易烊千玺所属公司签订的合同,随后,化妆品公司通过宋某支付了近2300万的代言费和拍摄费。
可没想到,代言款都已经付清了,代言人却打了水漂。化妆品品牌认为遭到了诈骗,随即向警方报案。
公章、照片都系伪造,构成诈骗
在宋某向化妆品品牌提供的代言合同书上,盖有“北京时代俊峰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易烊千玺所属经纪公司)的公章。但经查证,“北京时代俊峰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并无此编号的公章,即此章为假章。
另一方面,宋某向化妆品公司提供了易烊千玺的照片,并称易烊千玺于2018年8月末在北京为化妆品公司拍摄了照片,并表示自己当时就在拍摄现场。但是后经查证,宋某提供给化妆品公司的照片系ps合成。
同时,宋某称自己与易烊千玺团队成员秦某“敲定”合同内容,并且将款项支付给了秦某。然而,宋某的手机中、微信里却根本找不到秦某这位好友,更不要提聊天记录了。同时,多位证人也都表示易烊千玺团队中并没有此人。
基于各方证据,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宋某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处罚金60万元,并退赔钱款。
据澎湃新闻消息,近2300万的代言费已被宋某用于赌博和偿还外债 。
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编辑:陈茜)综合自解放日报、周到上海、澎湃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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