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群众诉求置若罔闻违反群众纪律(这种踢皮球的懒官)
遇到这样的事,你气不气?
2月25日的《焦点访谈》栏目报道了一个“被当老板”的奇葩事。河北的冯先生,有一天名下突然莫名其妙多出了两家公司。为此,他被取消了租住保障房资格,还欠下了三百多万的税务。
冯先生发现,是有人冒用他的身份证注册了公司,于是开始在多个部门之间奔波申诉。
他先找到税务部门询问能否撤销公司,税务部门说他们只认登记机构,也就是注册时市场监督管理局推送过来的信息。
冯先生又去找公司的注册地——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的工作人员却让冯先生去法院起诉,告赢了,才能撤销。
可是律师说,这个官司不太好打。冯先生查阅了当地近期的类似案件,相当数量的“撤销”要求在判决时都被驳回了。
为了证明“我不是我”,冯先生只能自己到处调查取证, 300多天的奔波,让一个月收入不到5000元的家庭不堪重负……
对于谁该为此负责,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两个部门各执一词,争论不下。
这种冒用公民身份注册企业信息的案例,全国还有不少,给被冒名者的工作生活带来了极大困扰。可是有些管理部门对于此类现象,不是及时反思纠错、补上漏洞,“本能反应”却是逃避管理责任。被冒名者只能自己想办法去证明“我是谁”,有人甚至为此花费高额的交通费、律师费、鉴定费。
再来说另一件事。2月18日,一辆载着黑色轿车的拖车违规走应急车道,结果黑色轿车反被监控错误抓拍,定为违章。几天后,交警对此回应,轿车司机可以提请复核,也可以接受处罚后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这样的官方答复,让网友愤怒了。
看完这些“奇闻”,有一点让人很困惑:为什么有些管理部门的失误,要让无辜又弱势的老百姓来承担后果?
行政管理部门对自己做出的行政行为,发现确有错误,可以依法自行撤销或改变该行政行为,也可以依申请、依判决等情况撤销。可有些部门,就喜欢把简单的事情搞复杂。明明是自己权限范围内的事,偏偏要把球踢给别的部门;明明可以自行纠正的错误,非要拿一堆“程序规定”“领导要求”来糊弄群众,导致群众不得不自己到处奔波取证,申请行政复议甚至提起行政诉讼,付出大量的时间、金钱乃至精神代价……
先不说这是否符合行政法上的行政合理性原则、权责统一原则,单用老百姓的大白话说——这合适吗?公平吗?
一些单位和部门就是官本位思想太重,缺乏为民服务的基本意识。口口声声喊着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可当服务对象提出合理诉求时,第一反应不是本着高效便民的原则替群众排忧解难,而是把当事人当烧饼一样翻来翻去,增加当事人的程序负担。
还有就是缺乏担当、怕担责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把皮球踢给别人,就决不自己射门,典型的懒政怠政。一些部门和干部履职不尽责,做审核的时候不认真把关,搞形式主义;等搞出了错误,“受害人”找上门来,再拿出官僚主义的神盾护体,高高在上,一副我绝对没错的样子,对当事人的合理诉求能推则推、能挡则挡。
这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已经影响到了某些重大改革的推进。比如一些地方,本来是政府部门应该面对的问题,却甩给了第三方机构;本来是管理部门的分内职责,却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转嫁出去,以购买服务之名,行推卸责任之实,原本的无偿服务转交中介公司后,摇身一变成了收费项目,有些市民为此不仅多跑腿,而且多花钱。
“党的政策不落实、群众身边有腐败,往往与干部为政不廉、担当不够、公私不分、亲清不分有关系。”别的不说,光是这“担当不够”,就让群众有得受。对于普通人来说,上面说的那些“倒霉催”的事不用多,只消遇上那么一两次,工作生活就被搞得一地鸡毛了,还能有什么“幸福感”、“获得感”?
我们说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并不是空泛的概念,往最具体的说,它涉及每一个部门、每一名干部的“现代化改造”。实现这种“改造”,戒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关键,树立人民立场是根本。办一切事,都要真正从人民需要出发,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给群众带来便利、让群众舒心满意。
“人民群众什么方面感觉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我们就在哪方面下功夫,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这就是纪检监察机关的flag。显然,目前来看,一些部门和干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老百姓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所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是今年纪委监委的重点打击目标,要从具体人具体事抓起。前段时间,广东茂名电白区有17名区、镇、村干部,由于发现电信诈骗窝点不举报、不作为,受到纪委监委严肃问责,其中1名村书记被立案调查。同样地,任何部门、任何干部, 只要不作为、不负责、不担当,踢皮球、贻误工作、劳民伤财,距离被问责之期,亦不远矣。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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