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公文(事业单位公基知识之公文知识)

公文的格式要素是事业单位考试中的常规考点,其中的版头部分更是重点。版头部分主要以识记性的方式考查,今天我们就将版头部分的知识点进行梳理,希望大家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准确的记忆。

公文的版心部分包括三个要素:版头、主体、版记。版头部分包括六个要素:份号、密级及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与签发人。

一、份号

是指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也就是同一份文稿打印出来的若干份正本,要一份一份的标上顺序号码,如一份文件需要印发10份,份号就是1至10。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例:“000001”。

注意: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也就是说份号并不是一篇公文的必备要素,只有涉密公文需要标注。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

涉密公文应当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所以密级和保密期限也不是公文的必备要素,只有涉密公文需要标注。如需标注,一般使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

注意: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且密级和保密期限中间用实心的五角星分隔开。例如:“秘密 2年”。其中保密期限可以不标注,例如:“秘密”。在这种情况下,则默认秘密、机密与绝密的保密期限分别为10年、20年、30年。

三、紧急程度

公文按照办理时限的要求分为平件、加急件、特急件。其中“平件”常规依次传递,因此公文的紧急程度只标注“加急、特急”。

四、发文机关标志

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二是省略“文件”二字。联合发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注意:如需同时标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一般应当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如有“文件”二字,应当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发文机关标志的颜色为红色,这是公文被称之为红头文件的原因。

五、发文字号

这一要素是版头部分考查频率较高的知识点,主要针对其书写的格式进行考查。每一篇公文都具有独一无二的发文字号,方便后续的追踪与检索。所以联合发文的时候,只能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需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一)构成

由三个要素构成:发文机关代字 年份 发文顺序号。例如:“国发〔2012〕10号”。

(二)年份

年份必须使用全称,阿拉伯数字标写,后面不加“年”字,使用六角括号。例如:“〔2021〕”。

(三)发文顺序号

是指本机关今年发布的第几份文件。不加“第”字,不编虚位(数字前不加0),后面加“号”字。例如:“3号”。

六、签发人

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只有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下行文和平行文一般不标注,主要作用就是明确公文的负责人。

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公文(事业单位公基知识之公文知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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