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范文可以背诵吗(申论80分随便考范文背诵)
一些“三俗”表现让少数红色旅游景点变了味,游客难以通过红色旅游真正感受革命历史文化,领略革命历史精神,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饶权日前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目前,红色旅游已经成为我国整个旅游业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要力戒红色旅游中的低俗、庸俗、恶俗现象,寓教于游,让游客通过参加红色旅游真正感受革命历史文化,领略革命历史精神,接受革命传统教育(7月31日《新华每日电讯》)。
在相关部门积极推动下,红色旅游在我国蒸蒸日上,上述报道透露的数据显示,全国红色旅游年出行人数突破8亿人次。前不久也有消息称,去年我国主要红色旅游景区创收4719.2亿元。可以说,红色旅游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传承革命斗争精神、培育新的时代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正因红色旅游属于精神之旅,就要力戒红色旅游中的低俗、庸俗、恶俗现象,使这种精神之旅变得更红更纯粹。
在以往,红色旅游中的“三俗”表现之一是游山玩水、吃吃喝喝。早有媒体报道,一些机关、企事业单位以爱国教育等名义,组织党员干部去红色景区景点学习培训、考察调研,实际上是公款旅游吃喝、休闲度假,重温革命历史,进行爱国教育和革命精神教育的目的被抛到九霄云外,这种俗游显然有悖于红色旅游的初衷。巧立名目进行公款消费,也是违反党纪国法的。可怕的是,有红色景区还会刻意迎合这种需求。
表现之二是红色旅游资源被过度商业化。早在2015年,陕西省一位政协委员就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不少红色景点一味图钱,对红色旅游资源盲目、过度商业开发,建设美食、购物一条街,有的还上马游乐设施等,使红色资源失真,有损红色旅游的严肃性,损害了人们对革命先烈的敬仰之情,影响革命传统教育的效果。这种红色旅游,就是在过分强调其商业价值、经济意义,如何有效承担育人化人的特殊使命?
表现之三是一些红色景区景点开发的旅游活动不伦不类、荒诞不经,拿先烈开涮、拿史实戏说。比如个别景区景点推出“全民打鬼子”的游戏,看似在传承历史,实际是在游戏历史;个别景区景点重现“鬼子进村”“鬼子抢花姑娘”等场景,被网友批为“把耻辱当游戏”;有的导游抛弃历史事实,不讲革命的艰苦、英雄的事迹,而大讲道听途说的野史甚至艳史,且乐此不疲。这些都是低俗、庸俗、恶俗的典型反映。
一些“三俗”表现让少数红色旅游景点变了味,游客难以通过红色旅游真正感受革命历史文化,领略革命历史精神,接受革命传统教育。这样一来,红色旅游景区景点与普通的旅游景区景点恐怕就没有区别了。可是,从国家到地方,对红色旅游景区景点、场馆都建立了财政补贴的长期机制,以确保其正常运转,当红色旅游沦为“三俗”旅游,这不是浪费公共财政么?因此,力戒红色旅游中的“三俗”现象,时不我待。
30、申论范文:治理违法驾驶不妨互学互鉴
各地治理“开车玩手机”如果能取其他地方之长补自己之短,就有望形成最有效的治理方式
8月1日多家媒体报道了有关“开车玩手机”的新闻。青海媒体报道中巴司机边开车边玩手机后,该省副省长个人出资1000元寻找爆料者;山东济南则首次采用警用无人机抓拍“开车玩手机”,半小时抓拍到5起违法行为。广东深圳正式将“开车打手机”纳入有奖举报范围,每宗奖励100元。
据有关研究显示,司机在边开车边发短信时,发生车祸的概率是正常驾驶的23倍,打电话发生车祸的概率是正常驾驶的2.8倍。因此,各地对“开车玩手机”采取有效措施是应有之义。不过各地在具体治理措施上有利有弊,如果互学互鉴、取长补短,将会收到更显著的治理效果。
譬如,青海省相关领导个人出资1000元寻找爆料者的态度值得赞赏。如果各地主要领导都能高度重视“开车玩手机”的舆情,对重要线索进行深究,显然治理效果会大不一样,类似于“中巴司机开车玩手机”案例或许不再出现。但省领导个人掏腰包,说明该省在激励举报方面存在欠缺。
深圳有奖鼓励市民举报“开车玩手机”,应该会形成较大震慑作用,因为市民无处不在,让违法者防不胜防。财政出资奖励举报者,说明深圳对这种违法行为是真重视。不过每宗奖励100元“一刀切”的做法未必合理,对于市民举报大巴中巴司机开车玩手机,能不能提高奖励额度?
另外,深圳以现金奖励方式鼓励市民举报,财政投入成本恐怕不低。而济南启用无人机抓拍“开车玩手机”,应该是执法成本相对较低但效果很不错的治理方式,这种治理成本应该低于深圳的做法,也值得推广。当然,这种治理方式也有一些弊端,如下雨天可能就不适合利用无人机抓拍。
各地治理“开车玩手机”时如果能取其他地方之长补自己之短,就有望形成最有效的治理方式。比如,青海相关领导批示尽快制定出台对举报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热心市民的相关奖励办法并予以公布,青海可以借鉴深圳等地的做法,同时,还可以借鉴济南用无人机抓拍“开车玩手机”的经验。
再如,济南在利用无人机抓拍的同时,可以借鉴深圳的某些做法。2016年年底济南启动“交通违法行为随手拍”活动,就鼓励市民举报驾车打手机,但只奖励10元,显然激励作用很有限,可否调高一些?深圳还动用“铁骑”、电子警察参与执法,如果济南、青海等地借鉴,可弥补缺陷。
除了各地交警等部门需要互学互鉴外,还应该学习、借鉴其他国家成熟的经验。综合相关报道看,国内治理“开车玩手机”的重点在于发现违法线索,而国外主要在于重罚违法者。如果我们在重视发现违法线索的同时,也借鉴国外重罚违法者的做法,“监督 重罚”的效果无疑更好。
根据我国现行交规和各地做法,“开车玩手机”扣2分,此外,有的城市罚款100元,有的罚300元。可能在有的人看来处罚已经不轻了,但相比一些国家的处罚,我国处罚偏轻。比如法国严格禁止司机在驾车时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机,一旦发现将在驾照上扣去3分并处最高750欧元的罚款。
国内一些媒体和人大代表早已提出能否将“开车玩手机”纳入刑法的建议。正如新加坡规定,开车打电话将面临最高12个月监禁及2000新加坡元(约9800元人民币)的罚款。笔者以为,从维护交通安全角度讲,即使不把“开车玩手机”入刑,也要提高这一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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