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知识重点(消防设施操作员)
自动灭火系统
基本知识一、了解自动灭火系统设置场所及部位
二、熟练掌握自动灭火系统的定义、分类及适用范围
1、定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等组成,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
2、分类及适用范围
三、熟练掌握自动灭火系统的组成及工作原理
1、湿式系统
湿式系统主要由闭式喷头、湿式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末端试水装置、管道和供水设施等组成。
湿式系统的工作原理为:湿式系统在准工作状态时,由消防水箱或稳压泵、气压给水设备等稳压设施维持管道内充水的压力;发生火灾时,火源周围环境温度上升,闭式喷头受热后开启喷水,水流指示器动作并反馈信号至消防控制中心报警控制器,指示起火区域,湿式报警阀系统侧压力下降,造成湿式报警阀水源侧压力大于系统侧压力,湿式报警阀被自动打开,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消防水泵出水管上的压力开关或报警阀组的压力快关动作并输出起动消防泵组信号,完成系统的启动;系统启动后,由消防水泵向开放的喷头供水,开放的喷头将供水按不低于设计规定的喷水强度均匀喷洒。
2、干式系统
干式系统主要由闭式喷头、干式报警阀组、充气设备、末端试水装置、管道及供水设施等组成。
干式系统的工作原理为:干式系统在准工作状态时,由消防水箱或稳压泵、气压给水设备等稳压设施维持水源侧管道内充水的压力,系统侧管道内充满有压气体,报警阀处于关闭状态;发生火灾时,闭式喷头受热开启,管道中的有压气体从喷头喷出,干式报警阀系统侧压力下降,造成干式报警阀水源侧压力大于系统侧压力,干式报警阀被自动打开,压力水进入供水管道,将剩余压缩空气从系统立管顶端或横干管最高处的排气阀或已打开的喷头处喷出,然后喷水灭火;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消防水泵出水管上的压力开关或报警阀组的压力开关动作并输出起动消防水泵信号,完成系统的启动;系统启动后,由消防水泵向开放的喷头供水,开放的喷头将供水按不低于设计规定的喷水强度均匀喷洒,实施灭火。
3、预作用系统
预作用系统主要由闭式喷头、预作用报警阀组或雨淋阀组、充气设备、管道、供水设施和火灾探测报警控制装置等组成。
预作用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由消防水箱或稳压泵、气压给水设备等稳压设施维持水源侧管道内充水的压力,系统侧管道内平时无水或充以有压气体。火灾时,当触发同一个报警区域内两个及以上独立的感烟探测器或一个感烟探测器与一个手动报警按钮时,联动开启预作用阀组,使系统在闭式喷头动作前转换成湿式系统,并在闭式喷头开启后立即喷水。当系统设有快速排气装置时,应联动控制排气阀前的电动阀开启。
4、雨淋系统
雨淋系统主要由开式喷头、雨淋阀启动装置、雨淋阀组、管道及供水设施等组成。
雨淋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由消防水箱或稳压泵、气压给水设备等稳压设施维持水源侧管道内充水的压力。当保护区域内发生火情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开启电磁阀泄压或传动管上的洒水碰头动作泄压,使控制腔内压力迅速降低,供水侧与控制腔内压力形成压差,阀瓣组件瞬间开启,供水侧的水流入系统侧管网上的洒水喷头供水灭火,其中少部分的水流向水力警铃及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发出连续的报警声,压力开关动作将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中心,同时启动供水泵持续给水,消防控制中心联动控制声、光报警,以达到自动喷水灭火和报警的目的。
5、水幕系统
水幕系统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唯一的一种不以灭火为主要目的的系统。水幕系统由开始喷头或水幕喷头、雨淋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报警阀等组成,分为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两种,其工作原理与雨淋系统基本相同。
四、掌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危险等级的划分
根据火灾荷载、室内空间条件、人员密集程度、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扑救初期火灾的难易程度,以及疏散及外部增援条件等因素,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危险等级划分为以下四类八级。
1、轻危险级
一般指可燃物品较少、火灾放热速度较低、外部增援和人员疏散较容易的场所,如住宅、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建筑高度为24m及以下的旅馆、办公楼,仅在走道设置闭式系统的建筑等。
2、中危险级
一般指内部可燃物数量、火灾放热速率中等,火灾初期不会引起剧烈燃烧的场所。大部分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划归中等危险。根据此类场所种类多、范围广的特点,其又分为中危险I级和中危险II级。
(1)中危险I级
1)高层民用建筑。
2)公共建筑(含单、多、高层)
3)文化遗产建筑。
4)工业建筑。
(2)中危险II级
1)民用建筑
2)工业建筑
3、严重危险级
一般是指火灾危险性大,且可燃物品数量多,火灾发生时容易引起猛烈燃烧并可能迅速蔓延的场所。
4、仓库火灾危险级
根据仓库储存物品及其包装材料的火灾危险性,将仓库火灾危险等级划分为I、II、III级。
五、掌握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的设置要求
气体灭火系统是依靠在防护区内保护对象周围建立一定的灭火剂浓度来实现灭火的,因此,对防护区有着较高的要求。
1、防护区的划分
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面积不宜大于800㎡,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m³;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是,一个防护区域面积不宜大于500㎡,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m³。
2、防护区的安全设置
防护区应有保证人员在30s内疏完毕的通道和出口;防护区内的疏散通道及出口,应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防护区内应设火灾声报警器;防护区入口应设火灾声、光报警器和灭火剂喷放指示灯,以及防护区采用的相应气体灭火系统的永久性标志牌;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行关闭;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烟装置。
3、防护区耐火及耐压性能
为防止防护区结构因火灾或内部压力增加而损坏,要求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
4、防护区泄压口的设置
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当防护区设有防爆泄压孔时或防护区门窗缝隙未设密封条的,可不单独设置泄压口;防护区设置的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泄压口面积按相应气体没货系统设计规定计算。
5、防护区开口的设置
为防止灭火剂流失,防护区的围护构件上不宜设置敞开孔洞;当必须设置敞开孔洞时,应设置能手动和自动关闭装置。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采用全淹没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扑救气体、液体、电气火灾和固体表面火灾时,在喷放二氧化碳前不能自动关闭的开口,其面积不应大于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3%,且开口不应设在底面;启动释放气体灭火剂之前或同时,必须切断可燃、助燃气体的气源。
6、局部应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置要求
采用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应符合下列规定: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宜大于3m/s,必要时应采取挡风措施;在喷头与保护对象之间,喷头喷射角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m。
7、防护区温度
防护区的最低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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