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红外体温计(家用体温计最佳推荐)

在日常生活中,水银体温计因为操作简单、价格低廉,是家庭必备的医疗器械。然而,根据不久前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届时,水银体温计将强制退出中国市场。

水银体温计利弊

没了水银体温计,以后我们测温用什么?要弄懂这个问题,我们先要了解便宜又好用的水银体温计为何会禁产。

医用红外体温计(家用体温计最佳推荐)(1)

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纯汞有毒,其化合物毒性大多非常高,口服、吸入或接触后可能导致肝脑损伤。因此,目前很多温度计都用酒精取代汞。但水银体温计精确度高,其在临床上仍然有很高的应用价值。

二是汞主要作用于人体神经系统,且在体内无法代谢,具有累积效应,可对人体心脏、肝脏和胃肠道带来慢性伤害。长时间暴露在高汞环境中,可以导致脑损伤和死亡。尽管汞的沸点很高,但在室温下蒸发出的饱和汞蒸气已经达到中毒剂量的数倍。水俣病就是汞中毒的一种表现。

替代品各有千秋

水银体温计退出我国市场后,公众该如何选择替代品?毋庸置疑,是电子测温仪。严格意义上讲,电子测温仪包括了非接触测量的红外耳温计、红外额温计和热成像仪等,以及接触测量的电子体温计。

1.测温最大允许误差为0.2℃

根据《GB-T 21416-2008 医用体温计》国家标准,电子体温计在35.3℃-41.0℃区间的最大允许误差为±0.2℃。另根据《GB-T 21417.1-2008 医用红外体温计第一部分:耳腔式》的标准,合格的耳温枪在35.0℃-42.0℃区间的最大允许误差同样为±0.2℃。

2.各类测温仪优缺点PK

类型

精度

接触体表

测量速度

操作难度

环境影响

水银体温计

3-5分钟

汞污染

电子体温计

3-5分钟

一般

耳温计

<5秒

额温计

略低

<5秒

下面我们对目前家庭常用的几种测温仪的适用年龄和优缺点做一对比。

医用红外体温计(家用体温计最佳推荐)(2)

①水银体温计

适用年龄:0岁以上。

优点:价格低廉、精准度高。

缺点:一般至少需要测量5分钟,需要固定姿势,婴幼儿使用依从性较差。一旦体温计破碎,挥发的水银被人体吸收,可能导致中毒。

②电子体温计

适用年龄:0岁以上。

优点:携带方便、读数简便、精准度高,有记忆和蜂鸣提示功能。

缺点:测量时要固定姿势,需将体温计放置在腋窝、口腔或肛门处,婴幼儿使用依从性较差。电子体温计还易受附近电磁场(如手机及正在运转的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等)的干扰,影响读数的准确性。电池电力不足时,也会影响测温的准确性。

③耳温计

适用年龄:6个月以上

优点:测温速度极快,读数精准,且方便。

缺点:测量时,因需要把耳道拉直而可能引发被测者不适抵抗,因此,不建议用于6个月以下婴儿。耳温计的操作环境应在16℃~35℃,其测量的准确性也取决于其红外线束到达鼓膜的能力,如果被测量者耳部耵聍较多或者耳道存在小型弯曲,测得的数值可能存在偏差。且由于耳温计需要与内耳道接触,存在交叉感染的风险。

④额温计

适用年龄:0岁以上

优点:测温速度极快,读数方便,不易交叉感染。

缺点:最大的缺点是存在测量误差,准确性易受外界环境温度和自身质量等因素影响。

家用体温计最佳推荐

在正确使用的情况下,电子测温仪的准确性较高,可以满足日常需要,且比水银体温计安全。

其中,电子体温计是电子测温仪中发挥最稳定的一种,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与水银体温计相差无几,最符合公众的使用习惯。

耳温式体温计测量的是鼓膜的温度,最能反映人体的真实体温,也被大多数医疗场所列为水银体温计的最佳替代品。但出于卫生需要,耳温式体温计使用时要更换一次性的保护膜。

医用红外体温计(家用体温计最佳推荐)(3)

额温式体温计的影响因素很多,室温、皮肤的干燥程度都会影响测量结果,不利于反映人体的真实温度。大多数医疗机构不会将额温枪测得的数值作为发热的判断标准。但额温枪胜在测温方便、快捷,经常用于幼儿园、游乐场、机场、火车站等人流量大的地方,以快速筛查发热患者。

因此,在日常使用场景中,以上几种电子测温仪均能满足使用需要。

购买及使用注意事项

家庭购买使用电子体温计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选择正规厂家生产、执行国家标准(GB/T21416-2008、GB/T 21417.1-2008)的产品。

2.由于体温测试要求比较严,一般要求体温计的示值误差为±0.1℃,消费者在选购体温计时,产品的准确度必须满足此项要求。

3.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注意操作要点。在使用前可与水银体温计的测量数值进行对比,以确定使用方式是否正确。

4.采用腋下测量方式时,一定要用力夹紧,保证体温计与人体充分接触。采用口腔测量方式时,要将体温计放在舌下,稍用力压住,测量后必须对仪器进行清洁消毒。

作者: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药学部 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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