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坑自己(坑娃糊涂父亲的一个想法)

说起学车

大家都知道要去驾校进行学习

可来宾市有位父亲却铤而走险

偏要指挥自己的儿子

无证在道路上练起了车

10月6日17时10分许,在来宾市兴宾区石牙镇,一辆面包车往石牙街方向行驶。当车行驶到石牙街三岔路口路段时,驾驶人发现前方有交警设卡查车,便慌忙转到路边的居民房前停下,企图逃避检查。

父亲坑自己(坑娃糊涂父亲的一个想法)(1)

面包车的异常行为立即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直觉告诉民警该车肯定有“猫腻”。果然,民警发现驾驶人与副驾驶座位乘客存在换座行为,于是便对车上两名男子进行询问。

父亲坑自己(坑娃糊涂父亲的一个想法)(2)

经了解,车上两人是一对父子,石牙镇人,父亲张某星,儿子张某(16岁,某技术学院的在校学生)。

当天,张某星驾车带着儿子到石牙街赶圩。半路上,张某星想到儿子过段时间要去驾校学习,觉得不如趁机把车交给儿子驾驶,让儿子提前掌握驾驶技术,好尽快通过考试。未曾想,车刚开几百米,就遇上交警设卡查车,吓得张某把车开到居民房前躲避。随后,张某和父亲进行换座,还没完成,就被赶到的民警查获。

父亲坑自己(坑娃糊涂父亲的一个想法)(3)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张某无证驾驶 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 ;对张某星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 。

父母本是儿女成长路上的一盏明灯

教导儿女正确走好自己人生的道路

但在上述案例中

父亲想让儿子尽快掌握驾驶技能

本意是好的

可是建立在了违法的基础上

那肯定是不行的!

想要取得相应的驾驶证

就必须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学习

须在教练的陪同下

在练车场地或特定的路段

才能进行练习

如将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资格的人驾驶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造成严重后果

同样也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给予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转自来宾交警

来源: 广西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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