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生殖与繁育过程(人猴杂交胚胎诞生)

近日,一篇发表在细胞杂志上的论文证实人类已经成功培育人猴“杂交”胚胎,由昆明理工大学灵长类转化医学研究院和西班牙科学家组成的科研队伍实现,总共制造了132个人猴”杂交“胚胎,但最后只有3个生长到20天。

猴子生殖与繁育过程(人猴杂交胚胎诞生)(1)

论文发表在Cell杂志上,标题为《Chimeric contribution of human extended pluripotent stem cells to monkey embryos ex vivo(人类扩展多能干细胞对猴胚胎体内的嵌合作用)》。

而之前人类还搞过人羊”杂交“胚胎,猪猴”杂交“胚胎。这个世界怎么了,乱套了吗,改天会不会出现耗子给猫当伴娘?这种现象似乎是打破了生殖隔离,让不同的物种孕育出两者的后代,但是却很容易让人们误导是经过两种动物的自然交配产生的杂交个体。

猴子生殖与繁育过程(人猴杂交胚胎诞生)(2)

其实论文的标题已经说明了,这是一种嵌合体。所谓的嵌合体是在胚胎发育的时候,两个胚胎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具有两套染色体组的嵌合体胚胎,就像08年奥运会的金镶玉奖牌。

在动物界有一种虽然稀少但也算比较常见的现象,那就是嵌合体。在曾经的一则新闻中,一名男子怀疑孩子不是亲生,带去做亲子鉴定,结果让人吃惊,孩子的确不是自己的,而是自己的兄弟的,可偏偏他没有兄弟。

猴子生殖与繁育过程(人猴杂交胚胎诞生)(3)

原因就出在嵌合体上。人类有同卵双胞胎或者多胞胎,是因为早期胚胎分裂为两个或多个,相对应地,早期的胚胎也可能发生融合,而如果是两个不同受精卵发育来的胚胎,两者结合起来就会造成主体是一套染色体组,部分器官是一套染色体组。

上述亲子鉴定的情况中,就是因为被嵌合的那个胚胎发育成为了生殖系统。

猴子生殖与繁育过程(人猴杂交胚胎诞生)(4)

而这种机理就是人类制造人猴嵌合体、猪猴嵌合体、人羊嵌合体胚胎的原理。在猴子胚胎发育的早期阶段,胚胎细胞是全能细胞,可以发育为任何组织,而将人类的经过诱导产生的多能干细胞注入到猴子的早期胚胎中,有一定可能使人体细胞和猴子胚胎一起分化发育,使猴子的多种组织器官中出现人类细胞。

猴子生殖与繁育过程(人猴杂交胚胎诞生)(5)

但是呢,由于人类和猴子的染色体差异较大,细胞表面结构差异也很大,还是不可避免地出现胚胎死亡的现象,最初有130多个人猴嵌合体胚胎,10天后就只剩下103个嵌合胚胎仍在发育;到19天的时候,就只剩下3个。

而这三个如果持续发育的话,大概率还会有死亡,即便章发育为完整个体,也几乎无法存活。之前制造的猪猴嵌合体等就是这个情况,胚胎要么立马死,要么发育一段时间死亡。

猴子生殖与繁育过程(人猴杂交胚胎诞生)(6)

看起来这样的实验好像毫无用处,然而这却是研究多能干细胞分化发育机理的手段,可以建立疾病模型,未来还可能应用于器官移植等,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人类服务。

而这种嵌合体并没有打破人与猴子生殖隔离的现状,胚胎几乎都无法存活。从细胞结构、染色体数量等方面看,人类和猴子的差异太大,两者也无法结合生育后代。所以不必担忧科学家们直接用人和猴子做实验。

猴子生殖与繁育过程(人猴杂交胚胎诞生)(7)

实际上这种实验一直处于严格的伦理道德规范之下,早在2019年就已经有科学家成功培育出人猴嵌合体胚胎,但是在14天的时候就停止了实验,原因在于人类胚胎发育中,第14周中枢神经系统就开始发育。

而这一点也是一些网友担忧的,如果人猴嵌合体发育到20天以上,神经系统逐渐成型,甚至诞生了人类的意识,那么用这样的胚胎做实验岂不是相当于直接用人类做实验?毕竟我们识别人类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强烈的主观意识。

猴子生殖与繁育过程(人猴杂交胚胎诞生)(8)

然而这种担心不能说多余,只能说不现实。科学家在创造猪猴嵌合体的时候,是在发育6天的猴胚胎中注入25个人多能干细胞,得到的嵌合体中人类细胞数量很少,只是达到了科学家的预期,却难以像受精卵一样发育产生由人类神经元构成的中枢神经系统。

在这样的实验设计、执行等方面都遵循着严格的伦理学程序,并不是科学家决定让嵌合体胚胎发育多久它就能发育多久,如果检测到嵌合体胚胎中人类细胞过多,实验或许就会被强制终止。

猴子生殖与繁育过程(人猴杂交胚胎诞生)(9)

这样匪夷所思的生物实验,目的还是为了改善人类的生活。在漫长的演化史中,人类积累了很多遗传问题,也有很多的疾病无法治愈,对胚胎发育也有没搞清楚的地方,而最后转化来的生物技术,还是会用来改善人类的生存状态。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