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老鸡头有毒(辟谣俗语10年鸡头胜砒霜)

导读:俗语“10年鸡头胜砒霜”,年数久的鸡头有毒不能吃?有科学依据吗

鸡,是在我国广泛养殖的一种家禽了。

在农村里,基本上家家户户都会养几只鸡。因为养鸡的话,不仅可以避免一些剩菜剩饭的浪费,只要喂食少量的粮食就可以了。

而且鸡长大了以后还会下蛋,一只鸡一年最多能产蛋200多个。如果不下蛋了,还能把它炖汤喝。

像农村养殖的土鸡,在城里都是香饽饽,好多人还专门花高价去农村收购四五年的老母鸡,就是因为它非常的滋补。但多数人都是舍不得卖的,而是留着给自家人吃的。

为什么说老鸡头有毒(辟谣俗语10年鸡头胜砒霜)(1)

对于鸡肉,不同的人爱吃的部位也不同,有些人爱吃鸡腿,有人爱吃鸡翅,也有人爱吃鸡屁股和鸡头。像近些年很多的烧烤店、卤味店里面都有鸡头卖。笔者有个朋友,每次和他去吃烧烤,烤鸡头都是他必点的。

不过他吃鸡头也是有讲究的,就是农村的一些年数久的鸡头不吃。如果要问原因,估计很多人都是比较清楚的。那就是在民间有着“十年鸡头胜砒霜”的说法,难道年数久的鸡头真的有毒不能吃吗?有没有科学依据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十年鸡头胜砒霜的传说

小时候笔者就听说了这个故事,这里也和大家分享一下。说的是在沿海一带有一对夫妻,丈夫靠打渔为生,经常一次出去就是好几个月。

为什么说老鸡头有毒(辟谣俗语10年鸡头胜砒霜)(2)

有一次他又出去了很长时间,隔了大半年才回来。妻子看到丈夫回来了,特别的高兴。可是因为丈夫很长时间没有回家了,家里也没有什么吃的食物了。于是这个妻子就为了犒劳一下丈夫,把家里养了十年的公鸡杀掉了,然后用它炖汤给丈夫吃。

想不到的是鸡汤炖好以后,丈夫就吃了一个鸡头,没一会儿就倒在了桌子上,然后就一命呜呼了。出了人命就要打官司,而县太爷来了一看。把他丈夫所吃的食物给狗吃了一碗,发现狗很快也死掉了。

而经过调查发现,确实是没有下毒,只是吃了一只十年的老公鸡,于是就破案了,还了渔夫妻子的清白。但是从这以后就有了鸡头有毒的说法,甚至还说成了“十年鸡头胜砒霜”。并且这种说法还越传越远,从此也就很少有人吃年数久的鸡头了:认为年数越久的鸡头毒性越大。

为何十年的鸡头不能吃?

关于这个,在民间也是有不同的说法。有些人说是像公鸡、母鸡这类家禽喜欢吃各种虫子,有些虫子就是有毒的。比如蜈蚣就是公鸡爱吃的一种虫子。但是蜈蚣却是有毒的,公鸡吃了以后,蜈蚣的一部分毒素就会转移到公鸡身上,尤其是年数越久它们体内的毒素越强,这样人吃了以后也会中毒。

为什么说老鸡头有毒(辟谣俗语10年鸡头胜砒霜)(3)

还有一种说法,则是说年数久的鸡头部含有大量的重金属,吃了重金属超标的鸡头,也会中毒。他们普遍认为鸡活的时间长了,吃的很多食物中都会有一定的重金属,它们就会累积在鸡头这个部位,其毒性不亚于砒霜,人吃了后就会危及性命。

其中在第二种说法是流传甚广,特别是在最近几年好些人都在说鸡头不能吃,特别是养殖了很多年的鸡头更不能吃,就是担心它的头部重金属超标。

辟谣:十年鸡头胜砒霜毫无科学依据

不过,对于民间流传数百年的“十年鸡头胜砒霜”,这却是没有科学依据的。首先,鸡的寿命难以活到十年。

为什么说老鸡头有毒(辟谣俗语10年鸡头胜砒霜)(4)

不知道大家养的寿命最长的鸡是多少年。我家曾经养了一只大公鸡,它最长活了8年。而活了十年的鸡在农村是极其罕见的,因为对于鸡来说,一般寿命也就是6-7年。

在民间还有着“鸡无六载,犬无八年”的说法,这也是比较贴切的。如果一只鸡活了10年,它就相当于人类活120岁左右了,这样高龄的鸡是极其少见了。

其次,头部不是鸡的解毒器官。有些人说鸡吃了有毒的食物以后,会累积在头部,其实这个更是错误的。因为对于很多动物来说,肝脏才是最大的解毒器官,而鸡也是如此。

当它摄入到食物,如果有毒,或者是含有重金属,那么最先是通过肝脏等内脏器官进行解毒。只有在肝脏受发生病变,或者是超出肝脏解毒限度,重金属才会蓄积在鸡五脏以及肉组织中,但也不会聚集在鸡的头部。

为什么说老鸡头有毒(辟谣俗语10年鸡头胜砒霜)(5)

最后一点,就是有专家们对不同年龄鸡的头部的重金属进行了检测,发现活了2年多的鸡的头部和只活了六个月的鸡头相比,它们所含有的重金属是相差无几的。而且就算是养殖了5年以上的鸡,头部的重金属也不会超标的。

由此可见,说鸡头含有重金属,或者是十年的鸡头毒性堪比砒霜,其实这个是没有什么依据的。

不过还是建议大家不要过多地吃鸡头,因为鸡头部的寄生虫、病菌较多,而且它没有什么肉,基本上都是骨头,如果处理不干净,尤其是烹饪没有彻底,高温没有杀死寄生虫,吃了以后就还是有一定健康隐患的。

好了,今天就和大家说到这里,话说你们爱吃鸡头吗?笔者是一般不吃鸡头,感觉还是有点怕怕!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